洛陽市科學技術進步獎

一是主件是《洛陽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 電子版推薦材料:《洛陽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項目成果簡介》。 3.上報的推薦材料(主件及附屬檔案)應為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

概述

根據《洛陽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及《洛陽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結合國家獎、省獎推薦新要求,洛陽市開展評選“洛陽市科技進步獎”項目活動。

推薦條件

1.項目完成單位屬我市行政區域內獨立完成或者第一完成單位。
2.項目成果經過科技成果鑑定等第三方評價。
3.項目技術成果於2010年12月31日前推廣套用滿2年以上,有明顯經濟社會效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果項目,不得推薦:
(一)涉及國防和國家安全技術保密的;
(二)獲得同等級別及其以上科學技術獎勵的;
(三)成果的權屬或完成單位、完成人有爭議的;
(四)成果存在剽竊、侵奪他人、證明材料虛假的;
(五)未辦理省(部)級科技成果登記的。

推薦材料

推薦材料分書面推薦材料與電子版推薦材料兩類。書面推薦材料分主件與附屬檔案兩部分。書面推薦材料內容:
一是主件是《洛陽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
二是附屬檔案(限40頁):主要提供成果鑑定證書、成果登記證書、驗收意見、查新報告、檢測報告、專利證書、經濟效益證明(指稅務、財務證明)、套用證明、發表論文複印件。
經濟效益情況是近三年本項目已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情況。應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務證明、完成單位財務部門核准出具的財務證明。
電子版推薦材料:《洛陽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項目成果簡介》。

填報要求

1.推薦的項目中,完成單位和完成人的排序應與《科技成果鑑定證書》等技術評價證明一致;本單位同類成果項目合併申報時,應公示完成人的排序,提交單位公示證明。
2.一等獎單項申報完成人數不超過15人,單位不超過10個;二等獎單項人數不超過10人,單位不超過7個。
3.上報的推薦材料(主件及附屬檔案)應為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專利證書、新藥證書、新品種審定證書等行業準入證明可用複印件,推薦時須將原件送審。
4.推薦書和附屬檔案採用A4型紙合併豎裝成冊,不須另加封面,一式三份。每項推薦材料裝一個檔案袋,並將推薦書第一頁複印貼於檔案袋封面。推薦材料概不退還。
5.推薦單位應對推薦項目嚴格審核,提出推薦等級及理由,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