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民政局

洛寧縣縣民政局是縣政府主管社會救助和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

單位概況

主要職責是:(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我縣民政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負責全縣的災情測報,籌措、撥發救災款物和組織開展生產救災工作。(三)負責城鎮居民和農村困難民眾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四)貫徹落實《五保供養條例》,指導全縣開展農村敬老院建設和五保供養工作。(五)主管優撫、雙擁和烈士褒揚工作,貫徹執行撫恤優待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申報革命烈士和受理補辦退伍軍人殘疾評定審核申報工作,受理殘疾軍人殘疾等級調整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帶病還鄉退伍軍人定期生活補助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縣烈士紀念建築設施的管理工作。(六)負責全縣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職工、退休志願兵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七)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一等傷殘軍人和軍隊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八)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村(居)民委員會建設,調查了解基層政權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和加強政權的意見;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九)負責行政區劃的調整、地名命名、更名工作、主管全縣婚姻、殯葬、棄嬰收養和收容遣送等社會事務工作。(十)負責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監督管理工作。(十一)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十二)負責指導、管理全縣社會福利企業、有獎募捐等工作。(十三)負責全縣社會慈善捐助,接收縣外慈善捐助。(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及職責

縣民政局內設6個股室,其名稱和主要工作任務如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綜合協調內設各股室和下屬單位的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檔案、計畫生育、人事、工資、信訪等行政事務工作。

(二)優撫安置股:負責擁軍優屬工作和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工作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完善優撫制度,負責評殘工作;負責全縣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承辦革命烈士的報批工作;負責全縣雙擁工作,開展爭創“雙擁模範縣”,擁軍優屬先進鄉、村活動;負責軍隊(含武警部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退休志願兵的接收安置和1980年以前接收的易地安置的地方退休幹部、職工的服務工作;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特、一等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貫徹執行安置政策與有關部門協調共同下達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救災救濟股:掌握災情,慰問災民,指導災區開展生產救災;籌措管理、撥發救災款物;接收、分配國內外捐贈的救災款物;

(四)民政股:調查了解基層政權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向縣政府提出改革和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負責縣級先進鄉(鎮)和先進村委會的評比、表彰工作;負責鄉(鎮)長和村民委員會主任的培訓工作;承辦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變更及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承辦地名更、命名工作;負責編寫縣、鄉地名志和出版發行工作;負責全縣性的社團審批、登記和管理工作;組織社團工作經驗交流、業務培訓和評比表彰;指導社團管理工作;負責社團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和辦理結婚、離婚登記工作;負責婚姻證件、檔案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 開展易風移俗工作。

(五)計財股:負責民政事業費和行政經費及各項基金的管理;負責民政統計工作,加強台、卡、帳管理;負責基建、物資調配等工作,擬定並監督執行計畫財務規章制度;管理局屬各單位的國有資產;檢查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情況。

(六)社會福利辦公室:負責全縣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工作;制定社會福利、社區服務發展規劃的有關地方法規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國家對福利企業的優惠政策,指導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組織開展有獎募捐工作;指導全縣社會福利設施的建設,檢查、監督社會福利基金的使用情況。

地理位置

地址:河南省洛陽市洛寧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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