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達宏利中證財富大盤指數基金

泰達宏利中證財富大盤指數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投資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當投資人贖回時,所得或會高於或低於投資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額。本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基金淨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並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於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等。

基金名稱:

泰達宏利中證財富大盤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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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碼:162213
發售時間:
自2010年3月15日起至2010年4月20日止。

投資目標:

採用指數化投資策略,緊密跟蹤中證財富大盤指數,力爭獲取與標的指數相似的投資收益,並力爭將基金的日跟蹤偏離度絕對值控制在0.35%以內,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4%。

投資理念:

採用被動式投資方法,在最小化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之間跟蹤誤差與偏離度的同時,實現與標的指數的長期同步增長,獲得中國經濟成長過程中企業創造的真實財富價值。

投資組合比例:

本基金投資於股票組合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90%,投資組合中投資於中證財富大盤指數成份股的資產不低於股票資產的90%,現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權證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

業績比較基準:

業績比較基準:95%×中證財富大盤指數收益率+5%×同業存款利率。

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為股票型指數基金,屬於高風險、高收益的基金品種,其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於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目標客戶:

本基金的目標客戶為具有較高風險承受能力、追求獲得與市場回報水平相似投資收益的個人和機構投資者。

收益分配:

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的10%。基金契約生效不滿三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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