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斯特鋼絲繩檢測

1.鋼絲繩使用前的檢查: 2.鋼絲繩定期檢查: 10.起升機構不得使用編結接長的鋼絲繩。

鋼絲繩檢驗標準

編制依據:

1.《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
2.TSGQ7015-2008《起重機械定期檢查規則》;
3. GB6067-1985《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4.GBT 5972-2009 起重機鋼絲繩保養、維護、安裝、檢驗和報廢);
5.ISBN 7-80125-918-1《起重技術》――中國電力出版社出版。
一、鋼絲繩的驗收和檢查
新繩驗收:
1.新鋼絲繩入廠時必須有國家質檢部門提供的合格證,合格證上必須標明鋼絲繩規格型號、破斷拉力、額定許用載荷等技術參數;
2.新進成卷鋼絲繩通過外觀檢查無損壞、鏽蝕和結構變形後,需要隨機抽取一段做鋼絲繩破斷拉力試驗,經試驗合格方能入庫。
日常檢查:
1.鋼絲繩使用前的檢查:
鋼絲繩在每次出庫前,領用人要進行目視檢查並做好記錄,內容包括:編號清晰,規格相符,無斷絲、磨損、腐蝕、變形、電弧及火烤等現象,塗油狀態良好等。
2.鋼絲繩定期檢查:
(1)起重用的鋼絲繩每月需進行外觀檢查一次,檢查項目及質量標準為:清洗(無塵埃和污物)、加油(保證足夠潤滑,外觀檢查無鏽蝕)、接扣可靠無鬆動現象、鋼絲繩無嚴重磨損現象、鋼絲繩斷裂根數在規定限度內(整股斷裂應報廢、6×19+1鋼絲繩一個節距內斷絲數小於6根、6×37+1鋼絲繩一個節距內斷絲數小於11根、6×61+1鋼絲繩一個節距內斷絲數小於18根),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調整或更換。
備註:非經常使用的鋼絲繩(如吊汽缸及轉子等專用的鋼絲繩)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檢查項目及質量標準同上。
(2)起重用的鋼絲繩每年試驗一次,檢查項目及質量標準為:應檢查鋼絲繩絲繩的磨損程度、斷絲情況、腐蝕程度。發現異常情況必須抽取一段做鋼絲繩破斷拉力試驗後及時降負荷使用或報廢更換。
(3)在對鋼絲繩進行檢查時,雖然應作全長檢驗,但應特別留心下列部位:
① 鋼絲繩運動和固定的始末端部位;
② 通過滑輪組或繞過滑輪的繩段;
③ 在機械進行重複作業的情況下,應特別注意機構吊載期間繞過滑輪的任何部位;
④ 位於平衡滑輪的繩段;
⑤ 對於採用壓制或鍛造繩箍的繩端固定裝置進行類似的檢驗,並檢驗繩箍材料是否有裂紋以及繩箍,與鋼絲繩間產生滑動的可能;
⑥ 可拆卸的裝置(楔形接頭、繩夾、壓板等)應檢驗其內部和繩端內的斷絲及腐蝕情況,並確保楔形接頭和鋼絲繩夾的緊固件,檢驗還應確保繩端裝置符合相應標準的要求。

二:鋼絲繩的儲存

1.鋼絲繩應放置在通風乾燥室內,防止陽光直射和熱氣烘烤、雨淋和潮氣侵蝕,放置的地面一般墊高300mm以上;如必須放在室外時,應放在地勢較高地面上,用遮雨布蓋好。
2.使用過的鋼絲繩存放時,要將鋼絲繩上的髒物清洗乾淨後盤繞好,存放在乾燥的地方,在鋼絲繩的下面墊以木板或枕木,或懸掛在專門製作的貨架上。
3.整盤鋼絲繩解卷時,應採用正確的解卷方法,將繩盤支起緩緩轉動,並且保證鋼絲繩在捲筒上的纏繞方向與其捻制方向一致,以防止出現加捻(上勁)或松捻(破勁)現象;解卷時若遇到扭結現象,應馬上停止,設法消除後再進行。產生扭結現象後,根據扭結程度不同將使鋼絲繩的破斷拉力降低約40-60%。
4.鋼絲繩需剪下時,在切斷之前,應先用軟鋼絲進行繩頭綑紮固定,以避免繩頭鬆散,保證繩端固定處性能不變。

三、鋼絲繩的使用規範

1.常用設備吊裝時鋼絲繩安全係數不小於6。
2.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嚴禁超負荷使用,不應受衝擊力;在綑紮或吊運需物時,要注意不要使鋼絲繩直接和物體的快口棱銳角相接觸,在它們的接觸處要墊以木板、帆布、麻袋或其它襯墊物以防止物件的快口稜角損壞鋼絲繩而產生設備和人身事故。
3.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長度不夠時,應採用以下連線方法,嚴格禁止用鋼絲繩頭穿細鋼絲繩的方法接長吊運物件,以免由此而產生的剪下力對鋼絲繩結構造成破壞。
(1)常用的連線方式是編結繩套。繩套套入心形環上,然後末端用鋼絲紮緊,而綑紮長度≥15d繩(繩徑),同時不應小於300mm。當兩條鋼絲繩對接時,用編結法編結長度也不應小於15d繩,並且不得小於300mm,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破斷拉力的75%;
(2)另—種方式是鋼絲繩卡。繩卡數目與繩徑有關,繩徑為7~16mm應按3個繩卡;繩徑為9~27mm應按4個;繩徑為28~37mm應按5個;繩徑為38~45mm應按6個。繩卡間距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6~7倍。連線時,繩卡壓板應在鋼絲繩長頭,即受力端。連線強度不應低於鋼絲繩破斷拉力的85%。
4.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特別是鋼絲繩在運動中不要和其它物件相摩擦,更不應與鋼邊的邊緣斜拖,以免鋼板的稜角割斷鋼絲繩,直接影響鋼絲繩的使用壽命。
5.在高溫的物體上使用鋼絲繩時,必須採用隔熱措施,因為鋼絲繩在受到高溫後其強度會大大降低。
6.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尤其注意防止鋼絲繩與電焊線相接觸,因碰電後電弧會對鋼絲繩造成損壞和材質損傷,給正常起重吊裝留下隱患。
7.鋼絲繩穿用的滑車,其邊緣不應有破裂和缺口。
8.鋼絲繩在捲筒上應能按順序整齊排列。
9.載荷由多根鋼絲繩支承時,應設有各根鋼絲繩受力的均衡裝置。
10.起升機構不得使用編結接長的鋼絲繩。使用其它方法接長鋼絲繩時,必須保證接頭連線強度不小於鋼絲繩破斷拉力的90%。
11.起升高度較大的起重機,宜採用不旋轉、無鬆散傾向的鋼絲繩。
12.當吊鉤處於工作位置最低點時,鋼絲繩在捲筒上的纏繞,除固定繩尾的圈數外,必須不少於2圈。

鋼絲繩的報廢標準

1.鋼絲繩在一個捻節距以內斷絲達到10%時即應報廢,具體標準如下表:
鋼絲繩斷絲報廢標準

鋼絲繩的最優安全係數 鋼絲繩一個節距內斷絲數
6×19+1 6×37+1 6×61+1
互動捻 同向捻 互動捻 同向捻 互動捻 同向捻
5~6 12 6 22 11 36 18
6~7 14 7 36 13 38 19
7以上 16 8 40 15 40 20
2. 如果斷絲緊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則鋼絲繩應報廢。
3.鋼絲繩磨損,直徑減小,當徑向磨損量超過原直徑的40%時或鋼絲繩直徑相對公稱直徑減小7%時,未發現斷絲也應報廢處理。
4.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往往會出現鋼絲繩的整股子繩斷裂或者鋼絲繩的繩芯被擠出,造成結構破壞,這時鋼絲繩應作報廢。
5.在運輸或吊裝金屬溶液、熾熱材料、含酸、易燃和有毒物件的鋼絲繩,受過化學介質的腐蝕,鋼絲繩表面出現深坑,鋼絲之間鬆弛,鋼絲繩應報廢。
6.超載使用過的鋼絲繩不得再繼續使用,當鋼絲繩的外觀出現波浪型變形達到規定值、籠型畸變、繩股擠出、鋼絲擠出嚴重、繩徑局部嚴重增大、嚴重紐結、局部壓扁嚴重、產生彎折等現象應作報廢處理。
2012年3月8號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