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1、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工作,起草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2、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3、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承擔全區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準入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監督管理工作。
5、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6、負責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程的實施;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7、負責組織區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8、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9、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10、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11、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管理協會工作;負責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12、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13、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4、承辦區政府、市安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檔案、保密、提案、信訪和行政事務等方面的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機構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等工作;負責黨群、紀檢、工會等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考核工作;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局機關退休及離崗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2、規劃科技科: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科技項目的推廣申報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協會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專家組的組織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教育工作。
3、綜合監督管理科: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聯繫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區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按照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組織研究安全生產重大政策,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承擔全區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預警信息;負責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和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工作。
4、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相關行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5、工商貿安全監督管理科: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煙花爆竹和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全區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大廳視窗服務業務和日常管理工作。
6、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依法對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等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參與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依法指導轄區內相關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依法對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單位進行監督管理;組織相關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7、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安全生產監督大隊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託,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監察工作,並為行政執法的主體。其主要職責:(1)、負責對全區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安全生產的事前、事中、事後進行監察執法,對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糾正和制止違法行為,按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2)、積極開展不間斷的安全生產監察,按照省、市、區局的部署和要求,參與各類安全生產的專項大檢查。(3)、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察有關法律、法規常識的宣傳普及工作。(4)、負責受理轄區內安全生產方面的舉報和投訴,參與涉及安全生產問題的人民來信、來電、來訪的答覆和檢舉、控告的調查處理工作。(5)、負責對上級行政機關、區局交辦、辦鎮報請、有關部門移送案件辦理工作移交,對案件進行複查及行政處罰工作。(6)、負責對各辦、鎮安全生產監察員的監察執法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綜合協調和執法情況的監督。(7)、完成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