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泰安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單位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樓A8044室
郵政編碼:271000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泰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09〕56號)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泰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泰發〔2010〕3號),設立泰安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外事、僑務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全市外事、僑務工作,統籌協調全市重大涉外、涉僑工作。(二)圍繞全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開展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外事、僑務、港澳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培育、涵養和利用外事、僑務資源,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三)審核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外事、僑務方面的有關檔案;承辦市領導會見重要外賓、華僑華人知名人士的審核報批工作;協助組團單位做好市級領導出訪的有關報批事宜;負責我市因公臨時出國(境)的審核報批工作,審核辦理因公臨時出國(境)人員的證照及簽證(注)工作;負責邀請外國人士來訪的審核、審批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對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協調與港澳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五)負責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負責外國駐華使節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受外交部和省外辦委託,辦理我市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事務;統籌安排市級領導人的外事、僑務活動。
(六)負責檢查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定期匯總全市因公出國和邀請外國人士來訪情況,並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主管機關報告。
(七)承辦綜合歸口管理我市涉及領館的重大外事事項;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與外國領館的交往活動。
(八)管理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事宜;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九)牽頭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發事件;協助我駐外領事機構處理境外領事保護案(事)件;指導有關部門的外國專家管理和出國培訓工作;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外及外國人士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
(十)負責對全市外事、僑務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外事、僑務政策和紀律的教育及業務培訓。
(十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檔案和資料,負責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等。
(十二)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
(十三)指導歸僑僑眷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華僑華人合法權益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負責歸僑、僑眷身份認定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負責華僑回國定居安置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開展對國際友好人士、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開展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僑界的聯誼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關於對台工作的統一部署,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
(十五)調查研究引進外國和華僑華人、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的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事項的審核、審批工作,監督檢查捐贈物資和款項的使用情況。
(十六)組織開展對華僑華人的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
(十七)承擔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人事秘書科工作職責:組織協調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收文、會務、檔案、保密、督辦、信訪、政務公開、安全保衛、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外事僑務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負 責 人:王廣浩
郵政編碼:271000
辦公地址:市政大樓A8044
二、宣傳調研科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外事、僑務工作的調查研究、信息、檔案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涉外、涉僑活動的宣傳聯絡工作;負責宣傳稿件的起草及報導稿件的審核和把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承辦我市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的有關事務。
負 責 人:張樹鵬
郵政編碼:271000
辦公地址:市政大樓A8041
三、外事科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中央對外方針政策,調查研究有關情況,掌握其形勢及政策動向,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提出建議;負責世界各國國賓、黨賓和重要外賓的接待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全市涉外接待活動中的禮賓、禮儀;負責全市外事接待工作的統計、匯總、分析;承辦與港澳地區交流與合作有關事宜;負責辦理市級領導出訪事宜;協調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重要涉外公務翻譯工作;負責友好城市和其他友好關係相互交往的有關工作;加強與世界各國和地區的交流與合作,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承擔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負 責 人:於 麗
郵政編碼:271000
辦公地址:市政大樓A8037
四、僑務科
工作職責:擬定全市有關僑務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依法保護歸僑僑眷、華僑華人的合法權益;負責華僑回國定居安置工作;負責歸僑、僑眷的身份認定工作;協調指導對歸僑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負責華僑、港澳同胞捐贈物資和款項的審核、審批及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為僑資企業服務活動,促進僑資企業發展;承擔協調涉僑經濟與投訴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負責僑務信訪工作;負責“三僑”考生的審查推薦工作;負責開展通過僑務渠道的對台工作;調查研究引進華僑華人、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工作情況,提出政策建議,指導有關工作的開展;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絡聯誼和接待工作;開展華文教育工作和外派教師的管理工作;負責華僑華人青少年夏(冬)令營的組織工作。
負 責 人:朱宗穆
郵政編碼:271000
辦公地址:市政大樓A8035
五、出國(境)管理科
工作職責:負責我市因公臨時出國(境)的審核報批工作,審核辦理因公臨時出國(境)人員的證照及簽證(注)工作;負責縣級以上領導幹部因公臨時出國(境)年度計畫的管理與實施;為全市因公臨時出國(境)人員提供諮詢服務;負責全市因公臨時出國(境)人員的證照收繳和管理工作;負責檢查因公出國(境)團組、人員在國(境)外的活動情況,配合相關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和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與上級業務部門和外國駐華使館簽證處的聯絡工作;負責全市公務出國(境)情況的統計、資料立卷、歸檔工作;負責全市護照專辦員和全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負 責 人:徐可欣
郵政編碼:271000
辦公地址:市政大樓A8046
六、領事科
工作職責:負責協調我市涉及外國領館的有關工作,指導協調我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與外國領館的交往活動;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及境外領事保護案(事)件;協調處理境外非政府組織的相關事宜;負責邀請外國人來訪的有關審核、審批工作,辦理簽證通知函電;指導有關部門的外國專家管理工作。
負 責 人:付安蕭
郵政編碼:271000
辦公地址:市政大樓A8043
機關黨委 負責辦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負 責 人:姜艷華
郵政編碼:271000
辦公地址:市政大樓A8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