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主要包括以下項目:
1、公文的發授範圍
一般在主送機關中列出,這是主要發授對象,還要確定抄送單位
2、確定公文的閱讀對象
閱讀對象應按照職級確定,如果要擴大閱讀範圍,應按上級規定或請求上級批准後辦理,不允許隨意擴大閱讀對象。一般性事務性公文,不必註明閱讀級限,上報的公文也不規定閱讀級限。
3、公文的緊急程度
反映在印送公文上,有“速印”和“即送”之分
4、公文的秘密等級
5、公文的發出方式
大體有:電話、印送、抄送、傳真等幾種。
6、公文的印製格式
格式根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確定,還要註明印製份數。
完成上述任務後,要加以核對,並簽名和註明注發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