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背景

據悉,到了20世紀90年代末,北韓才成功開發出所謂的“泡沫噴射器”(bubble jet)水雷,並推進了“泡沫噴射器”魚雷的自主研發。
“泡沫噴射器”是指魚雷或水雷不直接攻擊艦艇,而是在艦艇經過的水中爆炸後,用其衝擊波將艦艇炸成兩截的方式。據傳,北韓在90年代末從俄羅斯引進了追蹤艦艇的螺鏇槳聲音等進行攻擊的新型聲音探測魚雷,並在此後多次進行改良。
產生影響
或與韓國天安艦斷裂有關
調查組認為,水中爆炸不是發生在船體正中間,而是中間偏左一點的地方,目前正在對此進行精密調查。據悉,調查組發現天安艦底層鐵板由下向上彎曲,因此初步斷定此次事故的原因不是內部爆炸,而是外部衝擊。
當天露出水面的天安艦艦尾是斜著折斷的,左舷(左側)比右舷(右側)長出6米左右,左舷甲板以“倒V”字型向上凸起,由此可以推測艦艇底部發生了劇烈爆炸,力量沖向艦艇上方。
泡沫滅火器
滅火原理
使用泡沫滅火器滅火時,能噴射出大量二氧化碳及泡沫,它們能粘附在可燃物上,使可燃物與空氣隔絕,破壞燃燒條件,達到滅火的目的。使用器材
手提式泡沫滅火器
在撲救可燃液體火災時,如已呈流淌狀燃燒,則將泡沫由近而遠噴射,使泡沫完全覆蓋在燃燒液面上;如在容器內燃燒,應將泡沫射向容器的內壁,使泡沫沿著內壁流淌,逐步覆蓋著火液面。切忌直接對準液面噴射,以免由於射流的衝擊,反而將燃燒的液體衝散或衝出容器,擴大燃燒範圍。在撲救固體物質火災時,應將射流對準燃燒最猛烈處。滅火時隨著有效噴射距離的縮短,使用者應逐漸向燃燒區靠近,並始終將泡沫噴在燃燒物上,直到撲滅。使用時,滅火器應始終保持倒置狀態,否則會中斷噴射。
推車式泡沫滅火器
適用於撲救一般B類火災,如油製品、油脂等火災,也可適用於A類、F類火災,但不能撲救B類火災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的火災,如醇、酯、醚、酮等物質火災;也不能撲救C類、D類和E類火災。使用時,一般由兩人操作,先將滅火器迅速推拉到火場,在距離著火點10米左右處停下,由一人施放噴射軟管後,雙手緊握噴槍並對準燃燒處;另一個則先逆時針方向轉動手輪,將螺桿升到最高位置,使瓶蓋開足,然後將筒體向後傾倒,使拉桿觸地,並將閥門手柄鏇轉90度,即可噴射泡沫進行滅火。如閥門裝在噴槍處,則由負責操作噴槍者打開閥門。滅火方法及注意事項與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基本相同,可以參照。由於該種滅火器的噴射距離遠,連續噴射時間長,因而可充分發揮其優勢,用來撲救較大面積的儲槽或油罐車等處的初起火災。
空氣式泡沫滅火器

使用方法
原理方程:Al2(SO4)3+6NaHCO3==3Na2SO4+2Al(OH)3↓+6CO2↑根據二氧化碳既不能燃燒,也不能支持燃燒的性質,人們研製了各種各樣的二氧化碳滅火器,有泡沫滅火器、乾粉滅火器及液體二氧化碳滅火器。下面簡要介紹泡沫滅火器的原理和使用方法:
泡沫滅火器內有兩個容器,分別盛放兩種液體,它們是硫酸鋁和碳酸氫鈉溶液,分別放置在內筒和外筒,內筒內為Al2(SO4)3,外筒內為NaHCO3,兩種溶液互不接觸,不發生任何化學反應。(平時千萬不能碰倒泡沫滅火器)當需要泡沫滅火器時,把滅火器倒立,兩種溶液混合在一起,就會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氣體:
Al2(SO4)3+6NaHCO3==3Na2SO4+2Al(OH)3↓+6CO2↑
除了兩種反應物外,滅火器中還加入了一些發泡劑。發泡劑能使泡沫滅火器在打開開關時能噴射出大量二氧化碳以及泡沫,能黏附在燃燒物品上,使燃著的物質與空氣隔離,並降低溫度,達到滅火的目的。由於泡沫滅火器噴出的泡沫中含有大量水分,它不如二氧化碳液體滅火器,後者滅火後不污染物質,不留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