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總章程
泗陽縣紅星足球俱樂部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俱樂部全稱:江蘇省宿遷市泗陽縣紅星足球俱樂部
第二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是利用非國有資產、由足球愛好者自願結成的,具有地方性和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遵守我國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設立目的是回響國家提出的全民健身號召,提高我
縣足球運動水平,吸引更多的足球愛好者參與足球運動,為足球愛好者創造一個良好的足球運動環境;組織或參加各種層次的業餘足球競賽。
第四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泗陽縣民政局,業務主管單位是泗陽縣體育局。
第五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住所為江蘇省宿遷市泗陽縣
第六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舉辦者、開辦資金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舉辦者是莊海峰。其享有下列權利:
1、了解俱樂部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推薦理事會成員。
第八條 俱樂部開辦資金:叄萬元。出資者:莊海峰。
第九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業務範圍:
1、 協助有關部門在全縣範圍內搞好足球普及工作;
2、 參加或組織我縣業餘足球競賽;
3、 與周邊市縣進行足球交流活動;
4、 吸收更多的足球愛好者加入紅星足球俱樂部。紅星早期球員第三章 組織機構管理制度
第十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設理事會,理事會是最高決策機構。理事會成員共七名,由舉辦者及會員代表組
成。舉辦者自動成為理事會成員,其餘理事會成員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
第十一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理事會的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3、 籌備召開理事會;
4、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5、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第十二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四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 在紅星足球俱樂部有較大影響;
3、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0歲,秘書長為專職;
4、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5、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6、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4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理事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方可任職。
第十六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會長為本俱樂部法定代表人。
紅星足球俱樂部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2、 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 代表紅星足球俱樂部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十八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4、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 監督財務收支和處理其他日常事務。紅星主場泗陽鳥巢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十九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經費來源:
1、 開辦資金;
2、 會費、捐贈;
3、 政府資助;
4、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 利息;
6、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二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三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接受稅務、
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二十四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
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向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五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
監督。資產來源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六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換屆或換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財務審
計。
第二十七條俱樂部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時行條例》的規定,自覺接受登記管理局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二十八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
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宿遷市第三屆職工運動會第二名 第二十九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在30日內報社團登記管理機構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要註銷的要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一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終止動議須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三十二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終止前,須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
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三條 紅星足球俱樂部應該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
止。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經2010年6月--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俱樂部的理事會。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泗陽紅星足球俱樂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營造團結和諧向上氛圍,增強俱樂部內部凝聚力,促進俱樂部更好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組織機構
俱樂部成立理事會包括:領隊、主教練、副教練、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等5人組成。主教練、副主教練2人組成球隊教練組。
1、領隊:負責俱樂部的全面建設和組織拓展工作。
2、主教練:負責球隊活動的組織;比賽陣容的安排、指揮、球隊技戰術提升、隊員評價和考核、隊員招募。
3、副主教練:球隊活動的組織、協助主教練進行比賽指揮、球隊技戰術提升、隊員評價和考核、隊員招募。
4、辦公室主任:負責球隊組織機構年檢、對外比賽聯繫,經費收支管理、球隊網際網路及其他宣傳媒介建設及其他日常事務。
5、副主任:協助教練組做好考核工作,協助辦公室聯繫比賽,負責比賽時間及行程通知、俱樂部球迷的聯絡、招募及組織工作。
6、主教練指定場上隊長。
三、管理細則
1、比賽聽從教練組指揮,遵守比賽紀律,比賽期間要在場上形成良好的隊友間互相鼓勵氛圍,堅決杜絕互相責怪。
2、首發陣容以註冊隊員(教練組除外,且主副教練不能同時上場)、經常參加球隊比賽、按時到場訓練比賽的隊員為主原則。
比賽首發從準時到場隊員中安排,替補隊員優先安排準時到場的未首發隊員,教練組必須安排準時到場球員每場比賽不低於25分鐘的出場時間(特殊情況除外)。球隊沒有絕對主力替補之分,任何隊員必須服從教練組安排,遲到隊員不安排首發,是否替補由教練組決定。
辦公室提前通過網路、電話、簡訊等方式發布比賽信息,所有隊員必須在比賽前一天在俱樂部西祠版塊跟貼回復確認。無故不回復的,將視為放棄參加本次活動,屆時到場的,將不予安排上場;已回復參加比賽但臨時有事無法參加的,至少提前一小時電話向教練組請假。無特殊原因,連續三次或累計五次不回覆信息的隊員,視同自動離隊。
3、因事無法參加比賽或活動的隊員,必須在版塊比賽通知中跟帖確認;無法上網的隊員必須委託其他隊員代為跟帖請假;情況特殊的,可電話向教練組請假,由教練組在版塊說明,其他一律不予承認。
4、球隊主場比賽時,隊員按規定時間到場進行賽前熱身與準備活動,客場比賽時按辦公室通知時間到集合地點集中出發(準時出發,過時不候),辦公室負責考勤,紀律監督協助。
5、隊員要遵守時間,服從紀律,遇到賽事首先服從俱樂部組隊安排,平時不得隨意代表其他球隊參加比賽(本人所在單位球隊除外),參加俱樂部以外球隊比賽,經教練組批准後方可。
6、隊員比賽中要尊重裁判的權威,遵從友誼第一的宗旨,有權利提出推薦新隊員加入,對俱樂部提出積極的建議和意見。
四、獎勵制度
1、球隊每場比賽教練組對出場隊員進行綜合評定,此評定將作為教練組安排陣容的參考。
2、每個年終,綜合評定排名前3名的隊員將作為年度足球先生侯選人,並給予一定獎勵。
3、所有成員要積極為地發展身邊的朋友參與到球隊拉拉隊中。在此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俱樂部將在年終設立特別貢獻獎,並給予一定獎勵。
五、其他事項
1、球隊對外比賽,隊員攜喜歡足球的朋友同往的,球隊不安排上場(如遇正式隊員人數不足或無人替補時可臨時安排上場比賽);隊內訓練時,可安排一起訓練或活動。
2、每年年底召開俱樂部大會,會議選舉新的理事會成員,對獲獎成員進行頒獎,其他娛樂活動根據大家意見安排。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泗陽紅星足球俱樂部財務制度
泗陽紅星足球俱樂部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促進俱樂部長遠的發展,使俱樂部所有隊員能更好地參加比賽、訓練等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本制度是以公平、公開為原則的球隊財務管理制度,限於本俱樂部成員遵守,任何隊員對此制度如有任何疑義或異議,可向球隊教練組或辦公室提出,經網上公示討論並超過半數以上隊員同意通過後,方可修改。
二、基本財務制度
(一)財務人員任命:原則上由每屆俱樂部大會選出的俱樂部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擔任,期限1年(年度中間人員發生變化時由主教練直接任命),到期後根據下屆俱樂部大會選舉結果調整。
(二)財務管理範圍:1、年度代辦費繳納使用情況;2、單次活動經費收支情況;3、上級撥款、贊助經費等收支情況。
(三)財務公開制度:1、俱樂部有關財務狀況定期(兩個月)在網上球隊論壇向全體隊員公示。2、俱樂部任意隊員有權查詢本球隊財務狀況,如有任何疑問可在財務公示後網上球隊論壇公開提出,未經公開的提問俱樂部財務人員有權拒答。
(四)財務資料保管:俱樂部財務收支資料原則上保存至下年度7月初,如遇上級撥款、贊助等經費開支資料需要長期保存的,則按照有關規定保存。
三、收支管理制度
(一)年度代辦費:由球俱樂部所有成員繳納,每人每年繳納150元,於俱樂部年度大會召開後15日內繳納,所收取的費用僅限於俱樂部成員統一支出(如球衣、球褲、球鞋、球襪、球包、守門員用具、裁判哨、巡邊旗、財務用品等)以及用於俱樂部年檢費用,實行專項核算,不得用於與全體成員無關的其他開支。
(二)單次活動經費:僅限於參加比賽的隊員繳納,主場比賽暫不收取,赴外地比賽原則上繳納20元/人.次(提供車輛的隊員不繳納),主要用於提供車輛隊員燃油費等補助(50元/次),其餘用於與比賽有關的飲用水等雜支,結餘資金由主場比賽或下次外地比賽使用(需要租用場地比賽,或赴外地路途較遠超過150公里的,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確定費用,僅限於參加比賽的隊員繳納)。
(三)上級撥款、贊助等經費:鼓勵球員以俱樂部名義為俱樂部尋找贊助,贊助必須用於俱樂部全體成員,由俱樂部統一安排使用,禁止以俱樂部名義尋找贊助用於部分球員使用。收到上級撥款、贊助經費等情況,經費開支由俱樂部教練組或辦公室提出使用方案,經俱樂部成員過半數以上通過後使用,未經俱樂部成員過半數以上通過的不得隨意開支。
四、特殊事項規定
(一)自願參加其他娛樂活動或比賽結束自願參加聚餐的隊員,原則上費用實行“AA”制,不得使用年度代辦費等上述經費,根據單次活動開支情況平均收取,費用開支情況不在俱樂部財務收支公開範圍。
(二)球隊如遇聯賽、杯賽等重要賽事,可以在明確是否參賽的前提下,確定是否另外徵收比賽臨時隊費,收取對象僅限於參加比賽的隊員,比賽結束後15日內專項公布收支情況。
五、罰則
(一)俱樂部成員在俱樂部年度大會召開後15日內未繳納年度代辦費的,必須除在繳納原有年度代辦費的基礎上,追加繳納20%比賽用水費用。年度代辦費繳納情況於俱樂部年度大會召開後45日內公布(微信、簡訊或俱樂部版塊),繳納年度代辦費不同意公開個人實名的,以西祠註冊名或其他名字公布。
(二)俱樂部成員在俱樂部年度大會召開後30日內仍未繳納年度代辦費的,且無任何特殊理由的,視同自動離隊,球隊任何活動不再予以通知。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最終解釋權為俱樂部教練組及辦公室。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歷史起源
泗陽縣紅星足球俱樂部的前身為泗陽紅星足球隊,創始於1994年,由十餘名剛從大中專院校畢業的足球愛好者共同組建。當年參加縣足球聯賽就取得第三名的佳績,並以極好的球風和賞心悅目的整體配合征服了全縣廣大球迷,特別是在學生球迷中擁有大批追隨者。經過十餘年的成長,紅星已由最初的十餘人發展壯大到三十幾人。為了更好的開展活動,2006年8月,經泗陽縣民政局備案,泗陽縣體育局審批,正式成立泗陽縣紅星足球俱樂部。
歷年球隊名單
2011年紅星足球俱樂部大名單
(排名不分先後)
傅浩航、唐 浩、張其軍、蘇永國 、杜忠東、王明冬、王 振、張 波、徐健健、莊海峰、邱宏久 、何月光、陳長春、俞祥龍、王 樂、王 健、董正銀、陳 健、左紅宇、葛 明、楊 凡、張 君、張紹山、莊高林、劉 飛、張 軍、吳旭亮
2012年紅星足球俱樂部大名單
(排名不分先後)
莊海峰 、何月光、 董正銀、 蘇永國 、張紹山 、張 波 、陳 健 、傅浩航、 吳緒亮 、張其軍、 劉 飛、 邢 軍 、王民東、 邱宏久、 杜忠東、 顧華明、 王 建、 楊 凡、 胡 鵬、 劉鴻儒、 王 樂、 崔文曙、 唐 浩、 王 振 、李前龍 、葛 民
2013年紅星足球俱樂部大名單
(排名不分先後)
莊海峰、何月光、邱永久、董正銀、杜忠東、崔文署、傅浩航、顧華民、李前龍、劉鴻儒、蘇永國、王明東 、張紹山、張其軍、陳鍵 、陳浩、 唐紫揚、王建、王樂、王振、何偉偉、劉飛、張 波。
2014年紅星足球俱樂部大名單
(排名不分先後)
主教練: 何月光
副教練: 邢 軍
紀律監督:王明東
隊員:陳瑋 、邱宏久、董正銀、杜忠東、崔文署 、傅浩航 、賈國慶 、李前龍 、 劉衛民、張紹山 、 張其軍 陳鍵 、陳浩 、 唐紫揚、 莊海峰、邱明 、 王振 、 劉飛 、吳緒亮、許磊 、楊凡、 何偉偉 、 劉冀野、 周寶國 蘇永國 、吳炳實 、張波。
2015年紅星足球俱樂部大名單
(排名不分先後)
莊海峰、王明東、傅浩航、邱 春、蘇永國、邢軍、張其軍、陳健、杜忠東、唐紫揚、張紹山、董正銀、王振、李前龍、吳秉實、賈國慶、劉飛、陳瑋、王旭、周寶國、崔文署、邱明、顧華民、徐瑤、何月光、何偉偉、楊凡、劉衛民、許磊、陳浩、吳旭亮、劉驥野、張瑞、劉之鵬、劉爭、徐磊、溫泉、鄢波。
2016年紅星足球俱樂部大名單
(根據球衣號碼排序)
1、傅浩航 2、張其軍 3、唐紫揚 4、蘇永國 5、杜忠東 6、邢軍 7、王明冬 8、張紹山 9、陳健 10、莊海峰11、邱春 12、何月光 13、劉冀野 14、王振 15、賈國慶 16、張波 17、董正銀 18、邱明 19、李前龍 20、楊凡 21、崔文曙 22、何偉偉 23、陳瑋 24、吳秉實 25、周寶國 27、劉飛 28、吳緒亮 29、李歡 31、劉為民 32、陳浩 37、王旭 39、鄢波55、顏磊 66、朱懋 69、陳健(小)71、劉學 72、劉帥 73、劉洋 88、顧華民 90、喬嶽 91、張岩 96、潘超 99、溫泉
(隨隊訓練 1、王濤濤 2、臧波)
2017年紅星足球俱樂部大名單
球員列表(足球隊)
門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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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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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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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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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團隊
宿遷市足協委員
在第二屆宿遷市足協換屆選舉中,我俱樂部莊海峰同志當選新一屆宿遷市足球運動協會委員會委員,同時兼任新一屆宿遷足協新聞宣傳委員會委員,另外我俱樂部何月光同志當選為新一屆足協的教練科研委員會委員。
俱樂部教練組成員
泗陽紅星足球俱樂部2019年代表大會於2017年1月1日勝利閉幕,會議通過選舉產生了新的主教練、副教練及俱樂部其他管理人員。其參與人數超過法定人數,經現場監票、讀票。選舉結果合法、有效。
主教練:何月光
副教練:董正銀
俱樂部辦公室成員
辦公室主任:孫兵
辦公室副主任:陳瑋
俱樂部80組
80組領隊:邱明
俱樂部90組
90組領隊:何月光
文化
泗陽紅星足球俱樂部設立目的是回響國家提出的全民健身號召,提高我縣足球運動水平,同時吸引更多的足球愛好者參與足球運動,積極發展校園足球,社區足球為足球愛好者創造一個良好的足球運動環境;組織和參加各種層次的業餘足球競賽。2017年攜手蘇酒集團,球隊正式冠名為“泗陽紅星-夢之藍”
俱樂部口號
更快 更高 更強
團結 友誼 進步
梯隊建設
2014年為了更好的傳承老紅星,實現紅星足球俱樂部的長遠發展,成立了以80後隊員為主的紅星80組及90組,相信通過俱樂部的努力,紅星的未來更加!
主要榮譽
2015年泗陽縣第四屆男子足球賽第亞軍
2015年中國足球協會業餘聯賽江蘇賽區宿遷區季軍
2015年在“乾隆下江南”宿遷市第四屆運動會體育社團部足球賽暨2015年宿遷足球協會甲級聯賽中奪得第三名
2015年代表宿遷市參加了2015年江蘇省業餘足球聯賽徐州賽區的比賽。
2016年“御珍杯”江蘇省業餘足球聯賽(宿遷賽區)第三名
2016年8月被宿遷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導委員會評選為2015-2016年度全民健身十佳健身俱樂部“”
2017年江蘇省業餘足球聯賽(宿遷賽區)冠軍
我隊13號球員劉冀野當選2017年江蘇省業餘足球聯賽(宿遷賽區)“最佳球員”
2018宿遷市“十佳魅力民非俱樂部”榮譽稱號
2018年2月被宿遷市體育局授予“十佳魅力民非俱樂部”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