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江蘇省泗洪縣水利局主要職能:(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利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水利(水務)工作規範性檔案,實施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二)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全縣水利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編制主要河流、湖泊的流域(區域)綜合規劃,以及水資源保護、防洪、防澇、灌溉、供排水、節水、水土保持等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中涉水建設項目的論證工作。(三)承擔縣防汛防旱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防旱工作,對重要水域、水工程實施防汛防旱調度,編制縣防汛防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雨洪資源利用的工程建設管理,指導水利(水務)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四)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調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工作;節水型社會創建工作,管理全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按照《水法》規定配合相關部門落實建設項目節水“三同時”制度;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地下水儲量審查和監測工作。(五)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流、湖泊、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組織實施涉水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水)許可證審批;組織新建涉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預評審;組織發布全縣水質監測簡報;協助縣環境保護局處理跨鄉鎮水污染事故。(六)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部門間和跨鄉鎮水事糾紛,管理和指導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七)指導全縣水工程的基本建設工作;組織編制、審查水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負責組織重點水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八)組織、指導全縣各類水工程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實施主要河道、流域、水域的綜合治理、開發利用和經營管理;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鄉鎮(場)的重要水工程。(九)管理和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節水灌溉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全縣中低產田改造中水利方面的工作以及丘陵山區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全縣水土保持工作。(十)負責管理全縣水利科技、教育、對外經濟技術工作;組織水利科學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制定水利行業地方性的技術質量標準並監督實施;實施水利信息化工作。(十一)組織指導城市供水工作;負責城市排水河道及其排水建築物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管理和排污(水)費徵收工作。(十二)指導全縣水利系統財務會計工作;負責有關水利資金的計畫、使用、管理及內部審計監督;研究提出有關水的價格、收費、稅收、信貸、財務等方面的意見;研究水利投入機制和籌資政策;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內設機構
基本建設科
指導全縣水利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利投資計畫的綜合平衡,擬訂縣級水利固定資產的投資計畫;負責全縣水工程基建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立項、申報及審批;負責全縣重點水工程的報建登記、開工審批及招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水工程質量監督和建設監理工作;組織審核全縣水利建設相關單位的資質及執業人員的資格;負責全縣基本建設項目的統計工作;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利建設項目的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和農村水利服務體系的建設;組織擬定農田水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灌區改造及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節水灌溉、鄉鎮供水、機電排灌、窪地圩區治理、小水電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水土保持工作,擬定水土保持工程規劃,組織實施水土保持及小流域治理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治理;指導全縣中低產田改造中水利方面的工作。負責擬定全縣水利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水利科學技術的研究和推廣;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組織指導全縣水利信息化等工作。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對局機關各股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政務信息、建議提案、史志信訪、新聞宣傳、保密保衛等行政管理工作以及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的勞動工資、職工考核、教育培訓等工作;協助領導負責機關幹部和所屬單位股級幹部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和職工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工程管理科
研究提出水工程管理髮展意見;負責全縣水工程的檢查觀測、維修養護、控制運用;負責全縣河道、水庫、湖泊、堤防、水域、岸線、河口等水工程的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水工程維修計畫的編報,組織實施維修、除險加固、水毀修復等工程項目;負責全縣重點輸水河道、灌區渠首、翻水站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河道、湖泊、堤防綠化及水利漁業工作;指導基層河、湖等工程管理單位水利經濟工作;負責水工程管理現代化建設。水政水資源科
擬定水利法制建設規劃;擬定全縣貫徹實施涉水法律、法規的意見;研究提出、歸口管理有關水利政策及規範性檔案;承辦水行政複議、水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水法規普及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水資源統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組織實施全縣水資源開發、利用、污水處理、水環境保護和計畫節約用水工作;組織水功能區劃分和入河(湖)排污(水)口審批、發證;組織監測河流、湖泊、水庫水質,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問題的意見,制定全縣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主要水污染物控制;組織擬定全縣水環境監測中、長期規劃與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洪澤湖水環境質量報告;負責全縣跨鄉鎮水污染事故調處;負責地下水資源(含礦泉水、地熱水)的儲量審查和監測工作。財務審計科
指導全縣水利系統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全縣水利資金的計畫、使用、管理和監督;研究提出有關水的價格、收費、稅收、信貸、財務等方面的意見,研究水利投入機制和籌資政策;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利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城市供水排水科
擬定城市中、長期供水排水規劃與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供水水源的劃分與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排污(水)費徵收;負責城市排水河道及其建築物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供排水工程項目的審批。領導班子
呼萬良同志負責全面工作,側重抓好招商引資和幹部人事工作。陳子升同志負責黨務、政工和招商引資工作、目標管理、考勤考績、信息、宣傳報導、平安創建、法制泗洪、創建、群團組織、雙擁、計畫生育、扶貧以及老幹部工作,縣交辦重點工程中的西民便河疏浚、早陳河整治工程;分管辦公室、工青婦以及機電總站、水利工程處、物資總站、運輸隊、黃砂廠、水泥製品廠、機械工程處、2個專業招商組、4個協作招商組;協助呼萬良同志抓好乾部人事工作。
孫權英同志負責水政水資源、城市供排水、縣交辦重點工程中的城北污水處理廠、城南污水處理廠、地表水廠等管網續建工程;積極籌建城區高層住宅二次供水改造與規劃建設以及區域供水和鄉鎮污水處理規劃建設,做好與開發區聯繫;分管城市供排水科、水政水資源科、城市水務管理所、污水處理廠、集泰自來水公司。
鍾直同志負責水政執法、水利工程水費和各項規費徵收、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分管水政大隊、農村飲水安全辦公室、水費站。
姜壽勤同志負責紀檢監察工作、黨風廉政、行風建設、信訪穩定、安全生產、水利普查、基層財務、審計工作,做好水利服務中心後期掃尾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財審科、信訪辦,安全辦。
姚飛同志負責防汛防旱、工程管理、基建、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溧河窪治理、西南崗水源工程二期、團結河綜合治理、城市水系溝通、水利現代化、防洪等)勘察、規劃、設計,以及農管、水利科技信息和水利史志編纂工作,負責縣重點工程中的古汴河疏浚工程、團結河整治工程、小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災後重建工程、減負工程、水利普查工作;分管工管科、基建科、防辦室、設計室、農管所以及濉汴河所、徐洪河所、淮河懷洪新河所、重梅灌區、蔡圩灌區、小水庫管理所、濉河閘所、安東河閘、老汴河閘、水利倉庫抗排隊。
楊樹雲同志負責農水、策應扶持、南水北調工程和南水北調徐洪河影響工程、南水北調洪澤湖影響工程、西南崗水源工程掃尾、審計、驗收工作;做好西南崗農田水利工程、西南崗區域供水工程的規劃,繼續服務好江山科技示範園的建設;分管農水科、金龍公司與鄉鎮水務站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