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說法(第五輯)

法官說法(第五輯)

《法官說法(第五輯)》是2011年遼寧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基本信息

ISBN:978-7-5610-6592-1

著譯者: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著

出版時間:2011年12月

版次:1

印刷時間:2011年12月

印次:1

幅面尺寸:148mm*210mm

字數:190千字

頁數:263

定價:22.00元

內容簡介

《法官說法》(第五輯)是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編寫的法官說法系列圖書中的一種,本書延續了上四輯的編寫風格,匯集了七十多個各類型案例,貼近實際,貼近群 眾,貼近生活,由主審法官對案件進行法理分析和點評,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引人入勝的情節,並配以妙趣橫生、寓意深刻的漫畫,將法律思維、邏輯推理與情節趣 味融為一體,更加耐人尋味地引領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促進公民學法、守法、用法。

目錄結構

停止供暖還跑水 供暖公司擔全責 法官解讀:市民如何打“跑水官司”

 修暖氣 積水成冰摔傷人 留隱患 供暖公司要擔責

 暖氣漏水:設施出毛病 供暖公司賠

 商品房少算面積找後賬也要依法行事 法院觀點:開發商以拒辦房證要差價不合法

 欠債人車禍身亡 賠償金不能抵債

 標緻車肇事後狂拖被撞者4.9公里 交通肇事演變成故意殺人

 信用卡被盜刷誰埋單?盜刷證據不足 儲戶還得還欠款

 留學拒簽學費被冒領 口頭協定中介仍擔責

 美容有風險 “挨刀”要理性 兩起美容醫療糾紛案帶來的啟示

 野蠻 裝地熱挖穿地板 判決 修復樓板賠房租

 免費美容體驗:一個美麗的陷阱

 衝冠一怒付出慘痛代價 打官司致公車失控肇事被判刑

 車狗相撞狗死人傷 狗主人沒牽繩擔責任

 牆皮砸“寶馬” 肇事方得賠上浮保險費

 羅亞平案曝出的動遷補償金監審黑洞

 瀋陽逾兩千“老賴”“寸步難行”

 律師將離婚代理詞上網被判侵權 法官提醒:披露個人隱私要技術處理

 電影《非誠勿擾2》引出法律話題 法官解讀:李香山投海 秦奮是否“幫助自殺”?

 一年十餘起因分手引發命案引人深思 情殺背後不健康愛情觀釀禍端

 一起青少年涉黑犯罪案帶來的啟示 家教缺失讓孩子“誤入黑幫”

 孩子安全過寒假 家長監護當履責

 瀋陽工具機網站頁面被抄襲 市法院:網站頁面受著作權法保護 故判侵權方賠24萬元

 辦140張信用卡惡意透支210萬 信用卡審核有漏洞 應防範業務員被收買

 用“數學公式”判決刑事案 量刑由“年”精確到“月”

 員工受傷 超市只賠2000元 顯失公平 私了協定被撤銷

 節日防腐敗:什麼樣的收禮是受賄?

 醫院擅自火化死嬰侵犯父母親權 法院判決:賠償嬰兒父母精神損失5萬元

 “旭日陽剛”春晚翻唱歌曲是否侵權? 法官解讀:汪峰有權叫停《春天裡》

 民警上班遇車禍是否“因公犧牲”?法院認定:遼寧公安團體保險合法有效 保險公司要賠死者25萬

 在採購藥品和儀器時收取好處費30餘萬 瀋北新區一醫院院長獲刑11年

 四樓裝防盜窗惹五樓“不安” 法院判拆除凸出牆體防盜窗

 警車執行公務 肇事也要擔責 特種車輛享有優先通行權 但首先要確保全全

 幫患病老妻“自殺” 老漢犯下殺人罪

 沈城悄然出現超市打假族 他們的維權行為雖有獲利目的 但具有公益色彩得到消費者支持

 信了廣告水分 丟了客廳露台 售樓廣告的內容 如果不寫進契約則不受法律保護

 出租房熱水器“殺人” 房主擔責賠32萬

 撥錯電話匯錯款 收款不還屬詐欺

 老人口頭承諾贈房為啥不好使?“口頭遺囑”應由兩人以上同時到場作證 身體條件如允許 應另立書面或錄音遺囑

 熱油灑落路面 50隻羊燙蹄死 肇事方釀成環境事故被罰2萬 還要賠羊主人2.8萬

 傳銷變種 穿上網路“馬甲” 瀋陽首次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判處三名網路“上線”

 離婚“親友團”:助威還是添亂?法官提示:離婚戰擴大化只會使傷痕更深

 “委託理財”別信“保底條款”

 古墓“魅影”現身法庫 揮鍬掄鎬盜掘遼墓 14名盜墓村民收到懲處後懊悔不迭 沒想到挖幾個瓶瓶罐罐被判這么重

 一個“養老”神話騙走數百老人3100萬 老年人防騙:一是戒貪心 二是遇掏錢的事先與子女商量

 幫工被摔高位截癱 受益者要賠

 為討綠地 刨開路面種菜 維權不當 必須恢復原狀

 一句玩笑讓壯小伙強鹼中毒難治癒 法官提示:過度玩笑有風險 三類玩笑千萬別開

 四名年輕人用POS機套現932萬 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判刑

 業主會所變身幼稚園惹糾紛 法官指出:此案暴露小區公攤範圍不透明

 《……66事件》抄襲《……99事件》 法院判決:抄襲“彙編圖書”也侵犯著作權

 2010年版《黃頁號簿》剽竊2008年版 《網通黃頁》——“克隆廣告”也侵犯著作權

 撫養兩年 發現兒子非親生 起訴前妻 金錢精神雙賠償

 一少年網咖交友不慎參與搶劫被判緩刑 法院發出禁止令:兩年不準進網咖

 女友突發致命腦病 男友不救跑了 “見死不救”被判故意殺人

 高速路客車撞上廢輪胎 高速局沒有清障要賠償

 離開現場≠肇事逃逸 保險公司照單賠償

 農村成“醉駕”普法盲區

 瀋陽首批“醉駕入刑”案集中宣判 20名醉駕者 最低被判拘役1個月 法官詳解“醉駕入刑”

 早戀惹禍 未成年人為“愛”決鬥

 父母為孩子買婚房 離婚時出現爭執 父母出首付能否兩分?房產增值後又該咋分?

 每年高考招生時 恰是家長防騙時 報名就錄取 上這種學校還用花50萬?

 市法院公布8起反規避執行案例 反制有力“老賴”賴債空間被壓縮

 喝豆漿“喝”出彩票 索賠多少? 本報記者幫投訴者請教法官獲得答案:賠雙倍

 冒名讀書十年間 時刻頭懸一把劍 最終事發:高中、大學學歷難更名 研究生畢業也不給發文憑

 房產給了孩子 離婚淨身出戶 如此躲債——難逃法律追究 賴債人轉移房產“轉”進班房

 大學生當“遊戲客服”涉嫌犯罪被追究 法官提醒:假期打工要防範各種陷阱 掙合法的錢才安全

 打擊食品犯罪 產銷“一條龍”都判刑

 本報獨家採訪:法官權威解讀,澄清對《婚姻法》 新解釋的兩大誤讀 “老婆婆”不霸道 “丈母娘”沒吃虧

 古玩城管道漏水 300幅國畫被淹 出租單位管理不善 賠償業戶損失2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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