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泉州市衛生局是泉州市政府主管全市衛生工作的工作部門。內設科室有:辦公室、規劃財務科、疾病控制科(衛生法制與監督科)、衛生應急辦公室(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醫政科(中醫藥科、市藥品集中採購管理辦公室)、行政審核審批科、幹部保健辦公室(市幹部保健委員會辦公室)、愛國衛生運動辦公室(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系統黨委辦公室,產業工會。市紀委派駐機構:衛生局監察室。
衛生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起草並組織實施全市衛生工作地方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各縣(市、區)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村衛生、社區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組織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四)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五)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準備、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負責本市重要會議與大型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六)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推進中醫藥領域的學術交流和技術合作。
(七)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飲用水衛生等監督管理,負責餐飲業、食堂等食品消費環節、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八)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依法擬訂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市藥品集中招標採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九)負責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按照規定管理市直各部門有關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