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沿革
泉州市於2000年7月成立市三峽移民安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市經委。2002年7月成立泉州市人民政府三峽移民安置辦公室(科級),負責全市三峽移民安置工作。在此基礎上,2005年12月成立市政府水電站庫區移民工作辦公室(科級),2007年5月成立泉州市人民政府水電站庫區移民開發局(副處級),隸屬市國土資源局管理,負責全市水庫移民管理工作(含三峽移民),內設2個科:計畫財務科、移民管理科。2009年3月,泉州市人民政府水電站庫區移民開發局獲批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地址:泉州市區溫陵北路1號玉屏大廈4層。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政府關於水電站(水庫)和三峽庫區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二)根據市政府及省移民開發局的部署,指導、協調、督促有關縣(市、區)和部門實施庫區移民拆遷安置規劃、後期扶持規劃,並按照經濟責任總包乾的要求,按計畫進度完成各自承擔的庫區工作任務。
(三)協助水電站(水庫)業主開展庫區有關各項工作。
(四)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水電站(水庫)庫區移民及庫周防護等工作,定期向市政府和省移民開發局匯報庫區移民工作情況。
(五)負責指導、協調水電站(水庫、三峽)移民安置地政府做好移民穩定、生產發展及後期扶持工作;協調有關縣(市、區)安排好移民的生產出路;按分級許可權負責移民後期扶持和庫區開發性生產項目的立項審批和資金的安排。
(六)監督檢查各縣(市、區)庫區移民資金的使用及公開情況,並對庫區移民資金的使用組織內部審計。
(七)檢查監督庫區移民政策法規貫徹執行情況,受理庫區移民、三峽移民來信來訪,協助安置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調解移民矛盾糾紛。
(八)組織移民幹部進行庫區移民政策法規和業務培訓,總結交流庫區移民工作經驗,開展庫區諮詢和移民評估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省移民開發局和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