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江蘇省價格管理監督條例》、《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徐州市反價格欺詐、反牟取暴利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2、指導、監督區級有關部門、行業組織及辦事處的價格管理工作,處理價格爭議。
3、組織、監督、實施上級物價部門及業務主管部門制定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審驗制度,提出相應的價格和收費調整建議。
4、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制止價格壟斷、低價傾銷、價格欺詐、價格歧視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5、依法組織、指導全區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健全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依法查處價格違法和亂收費案件及不正當價格行為;推行明碼標價,指導社會價格監督工作。
6、搞好市場價格監測,做好價格諮詢、價格鑑證和價格評估工作。
7、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物價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泉山區物價局檢查分局負責宣傳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對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督檢查;對價格違法行為按價格法規進行處罰;負責對行政事業收費項目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政策規定的亂收費行為按價格法規進行處罰;負責對市場物價監督檢查,規範價格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負責指導商品和服務(收費)的明碼標價,對違反明碼標價規定者按價格法規查處;支持並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組織開展價格監督工作;負責受理、承辦價格舉報案件的立案查處工作;配合市物價局等部門組織開展價格誠信活動,指導幫助經營者規範內部價格管理。
二、泉山區價格認證中心
承擔行政區域內涉案財產價格鑑證活動的監督管理;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其辦理案件過程中涉及的價格不明或者價格難以確定的有形財產、無形財產和有償服務進行價格鑑定、認證;承辦對各類市場主體價格行為的合理性、價格水平的合理性進行公正性認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