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學基礎理論專論

在我國,由於歷史的原因和構建公安(警察)學科體系以及進行專業教育等現實的需要,我國於20世紀80年代初提出了治安管理學(或治安行政管理學),並與偵查學構成了公安(警察)學科的兩個主要分支學科,其學科名稱也一直被相關教材、論著等沿用。 但是,1998年我國教育部進行本科專業論證與調整時,將原治安管理專業更名為治安學專業。 這一專業名稱的變化,一方面說明具有中國特色的治安學建設已經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並必將解決該學科在“治安管理學”層面研究上的諸多“瓶頸”;另一方面說明治安學要想邁入成熟的學科行列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內容介紹

《治安學基礎理論專論》內容簡介:治安學是我國獨有的學科,在西方已開發國家有關警察科學的研究中,尚未見到類似的提法。在我國,由於歷史的原因和構建公安(警察)學科體系以及進行專業教育等現實的需要,我國於20世紀80年代初提出了治安管理學(或治安行政管理學),並與偵查學構成了公安(警察)學科的兩個主要分支學科,其學科名稱也一直被相關教材、論著等沿用。但是,1998年我國教育部進行本科專業論證與調整時,將原治安管理專業更名為治安學專業。這一專業名稱的變化,一方面說明具有中國特色的治安學建設已經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並必將解決該學科在“治安管理學”層面研究上的諸多“瓶頸”;另一方面說明治安學要想邁入成熟的學科行列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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