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紅十字會

1996年1月,成立河池地區紅十字會(市紅十字會前身),為地區衛生局內設機構。 1998年11月9日,河池地區編委《關於地區紅十字會機構編制的批覆》(河地編[1998]64號)確定我會編制3人,明確“機構獨立”,“仍在衛生局辦公”。 2008年河池市編委關於《河池市紅十字會機構級別的批覆》(河編[2008]44號),同意我市紅十字會定為副處級。

歷史沿革

1996年1月,成立河池地區紅十字會(市紅十字會前身),為地區衛生局內設機構。
1998年11月9日,河池地區編委《關於地區紅十字會機構編制的批覆》(河地編[1998]64號)確定我會編制3人,明確“機構獨立”,“仍在衛生局辦公”。
2008年河池市編委關於《河池市紅十字會機構級別的批覆》(河編[2008]44號),同意我市紅十字會定為副處級。
2010年11月9日,經公開選拔,市委研究確定,市政府下發河政乾[2010]35號文,委任了我會專職副會長,到會主持工作。
2011年3月4月,市政府69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並於3月23日,市政府下發了《關於將市紅十字會設定為獨立機構的批覆》(河政函<2011>60號),同意將市紅十字會從市衛生局剝離,設定為獨立機構,由市人民政府領導聯繫。

工作業績

河池市紅十字會(原河池地區紅十字會)於1996年1月成立以來,在上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自治區紅十字會的指導下,遵循“保護人類的生命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和平事業的宗旨,以改善最易受損的群體的狀況”為目標,全面貫徹執行紅十字會法和實施辦法,依法建會、依法治會、依法興會、依法履行職責。大力宣傳紅十字會法,努力擴大紅十字會的影響,為社會各界了解和參與紅十字工作營造濃厚工作氛圍。14年來,切實加強紅十字會的基層組織建設,11個縣市區均建立了縣級紅十字會,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均列入獨立的編制,市、各縣市區紅十字會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達到了人員、經費、活動“三落實”。河池市紅十字會創新工作思路,大力推進無償獻血工作。充分利用紅十字會組織的網路優勢,在全市組建青年志願者志願獻血隊伍。多年來全市臨床平診用血和突發事件應急用血的需要不但得到了有力保障,還有力支持了其他地市的臨床用血。特別是2009年8月以來,我市先後遭受了歷史罕見的旱災、洪澇災害等自然災害,我會積極向上級紅十字會爭取,至2010年底,共獲得款物價值1943.693萬元,其中,礦泉水、大米、食用油、蚊帳、被子等1297.396萬元;飲水項目工程646.297萬元,共興建高位水櫃、家庭水櫃241個,已竣工半交付使用112個,在建129個。在汶川地震、玉樹地震後,在市紅十字會的大力倡議下,共募集到抗震救災捐款350多萬元投入到兩個地震災區的災後重建工作。回顧過去,展望未來,河池市紅十字事業將以嶄新的姿態屹立在桂西北山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