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造林綠化工程以獎代補、先造後補、多造多補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發布時間

河北省林業局辦公室關於印發《河北省造林綠化工程以獎代補、先造後補、多造多補 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冀林辦發〔2009〕85號

各設區市林業局、各擴權縣林業局,省局有關直屬單位:

為加強和規範全省造林綠化工程資金管理,我局研究制定了《河北省造林綠化工程以獎代補、先造後補、多造多補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本辦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中有何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反饋。

附屬檔案:《河北省造林綠化工程以獎代補、先造後補、多造多補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河北省造林綠化工程以獎代補、先造後補、多造多補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全省生態文明和現代林業建設進程,鼓勵和調動全社會力量加快城鄉造林綠化步伐,打造河北青山綠水硬環境,真正解決林業工程乾與不乾一個樣、乾多乾少一個樣、乾好乾壞一個樣的問題,根據有關林業工程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以獎代補是指按照全省設區市年度森林覆蓋率淨增量考核綜合排名,以獎勵形式安排造林綠化建設補助資金的管理方式。

先造後補是指國家和省安排的造林綠化資金下達到縣(市、區)後,先造林後領取造林補助的管理方式。

多造多補是指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經過檢查確認的本年度超計畫完成造林任務的縣(市、區),在下年度中給予補助的管理方式。

第三條 以獎代補、先造後補、多造多補的資金來源為國家安排的重點造林綠化工程建設資金和省級預算安排的林業建設資金。

第四條 以獎代補、先造後補、多造多補資金的補助對象為組織工程實施的設區市、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章以獎代補

第五條 以獎代補資金分為以獎代補專項資金和重點造林綠化工程以獎代補資金。

第六條 以獎代補專項資金納入省級財政預算,由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全省設區市年度森林覆蓋率淨增量考核綜合排名,以獎勵形式對設區市進行資金補助。設區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級補助的資金數額提報本市的資金分配方案(包括擴權縣和財政直管縣)。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各設區市意見審核後,提出全省以獎代補專項資金分配方案會同省財政行政主管部門下達年度以獎代補專項資金。

第七條 以獎代補專項資金用於造林綠化,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

第八條 重點造林綠化工程以獎代補資金是指根據各工程縣(市、區)的年度森林覆蓋率淨增量考核綜合排名,安排的重點造林綠化工程資金。

第九條 重點造林綠化工程以獎代補資金的使用要按照相關林業工程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先造後補

第十條 國家和省安排的重點造林綠化工程資金要實行先造後補。補助標準按照國家、省重點工程造林補助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 先造後補資金補助的依據包括年度投資計畫、年度實施方案(作業設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階段驗收報告或竣工報告、採購契約、原始單據、報賬申請等。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在完成施工任務後根據驗收報告,持報賬憑據按照規定程式,領取工程建設資金。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可根據施工協定,在工程開工前申請一定比例的工程建設資金,用於工程前期開支。

第十四條 工程實施後由於不可抗力造成項目建設失敗的,報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後,可以按有關規定領取工程建設資金。

第十五條 各地要明確職責,加強管理,健全制度,減少環節,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程建設效果。

第四章多造多補

第十六條 多造多補資金支持的造林方式為人工造林,補助標準按各林業重點工程造林補助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多造多補資金補助的單位是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 凡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可以申請多造多補資金:

(一)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超額完成年度造林綠化計畫,且超計畫造林面積總量在2000畝以上。

(二)年度造林綠化任務(包括超計畫造林面積)均已通過當年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森林覆蓋率淨增量考核,且面積核實率和成活率均達到工程要求的。

第十九條 申請程式:

全省森林覆蓋率淨增量考核結果公布後,符合條件的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向所在設區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資金申請。有關設區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單位超計畫造林情況進行審核確認後,以正式檔案向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申報檔案包括:

(一)申請多造多補資金的請示。

(二)年度造林實施方案。

(三)自查驗收報告。

第二十條 補助方式:

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各設區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的申請檔案進行審核確認後,對符合條件的縣(市、區)超計畫造林任務進行正式批覆,並列入下一年度重點工程投資計畫,給予資金補助。各地根據重點工程投資計畫,按照先造後補管理方式和相關工程資金管理辦法進行報賬。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 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以獎代補、先造後補、多造多補資金的使用和成效要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監督。

第二十二條 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對造林綠化工程以獎代補、先造後補、多造多補工作進行總結,不斷完善管理機制,樹立典型、推廣經驗。

第二十三條 對以獎代補、先造後補、多造多補資金出現嚴重質量事故或違規、違法使用的情況,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各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和相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實施辦法。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河北省林業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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