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就讀於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經濟法專業,本科畢業並獲法學學士學位。其後工作於南京大學法學院,主講海商法和保險法課程,期間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畢業並獲法學碩士學位,1995年起任南京大學國際經濟法學副教授。在南京大學工作期間多次榮獲學校青年教師學術研究獎等獎項,合著的《中國涉外經濟法》一書獲江蘇省第六次社科成果三等獎。1998年6月起工作於上海海事大學法律系,主要從事民商法和國際經濟法方面的研究和教學工作,擔任工商管理碩士(MBA)商法課程和工程碩士(ME)物流法課程主講教授。1999年在香港講學。所從事的“特許經營法律問題研究”課題獲2000年度上海市教委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資助;2001、2004年分別被確定為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重點學科“國際法學(海商法學)”課題組的學術帶頭人之一;2005年所擔任的民法課程被上海市教委確定為“重點課程”;2008年所擔任的民法課程被上海市教委確定為“精品課程”;2010年主持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委託的《促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地方立法研究課題》項目。
發表論著
《中國海商法案例評析》(獨著)、《律師辦案常見民事疑難指導》(主編)、《經濟法教程》(副主編)、《中國涉外經濟法》(合著)、《海商法》(合著)、《WTO規則與中國的紡織業》(合著)以及《論國際經濟慣例的法律屬性》、《論我國涉外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船舶優先權和海事賠償責任限制》、《船舶抵押權法律問題的若干思考》、《論我國保險契約的非要式性》、《特許經營法律問題探討》、《談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