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成就
現為北京語言大學漢語學院教授,中國紅樓夢學會副會長,《紅樓夢學刊》編委。學術研究方向是中國小說、元明清文學、紅學,著有《中國古代小說簡史》、《紅樓夢成書研究》等。
出版書籍
《紅樓七宗案》(江蘇人民出版社2011年6月版) 本書主要針對20世紀五六十年代以來,紅學界的七宗“疑案”進行了細緻的剖析和探討。語言幽默辛辣,考證翔實有據,觀點新穎獨特,具有很強的可讀性。沈先生的學術功底十分紮實,在所論及的七宗“疑案”中,既有“曹雪芹佚詩案”這樣學界關注的焦點,也有“新版《紅樓夢》電視劇”這樣大眾矚目的熱點,可謂雅俗共賞,發人深省。在行文過程中,作者尤為關注近幾年來以劉心武、周汝昌兩位先生為代表的“新索隱派”所從事的紅學研究,並以客觀而犀利的態度,對劉、周兩位先生的觀點進行了有理有據的學術批評。通過本書,相信讀者可以透過紅得發紫的“紅學名人”以及熱得發燙的“草根紅學”,讀到一些耐人尋味的內容。
《紅樓夢成書研究》(中國書店2004年版)簡介:
本書是沈治鈞教授在其博士論文的基礎上,第一次將版本研究、作者生平研究、文本研究融於一體,系統、全面、深入地探討了《紅樓夢》的成書問題。作者圍繞著“一稿多改”這一觀點,從體例、時空、情節人物、文獻史料等四個方面,就《風月寶鑑》到《紅樓夢》的發展演變過程展開了全面的論證。本書直面文本矛盾,重視文獻史料考證,注重文本詮釋,在諸多方面提出了獨到的見解。
書籍目錄
【目錄】
序
序
題詞
緒論
第一章 《紅樓夢》成書研究綜述
第二章 “十年辛苦不尋常”
第一節 說“披閱十載,增刪五次”
第二節 從《風月寶鑑》到《紅樓夢》
第三節 石頭·神瑛侍者·賈寶玉
第四節 散論太虛幻境
第三章 從體例情況看成書問題
第一節 關於甲萬戌本《凡例》
第二節 早期抄本的歧異回目小議
第三節 早期抄本回首詩與回末詩淺議
第四節 說“篡成目錄,分出章回”
第四章 從時空設定看成書問題
第一節 新編紅樓紀曆
第二節 紅樓時間體系縱橫談
第三節 從會芳園到大觀園
第四節 仙境別紅塵
第五章 從情節人物看成書問題
第一節 榮國府與寧國府
第二節 賈敬·賈赦·賈政
第三節 “新寶玉”和“舊寶玉”
第四節 “真真一對尤物”
第五節 多情公子空牽念
第六章 從文獻史料看成書問題
第一節 析隨赫德鑽營納爾蘇案
第二節 平郡王福彭與乾隆帝弘曆
第三節 說“諸公”
第四節 《小詩代簡寄曹雪芹》寫作年代補證
第五節 明義《題紅樓夢》組詩箋證
第六節 廟市小考
結束語
附錄一 《紅樓夢》成書史事系年
附錄二 主要引用書目及參考文獻
後記
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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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論文
紅學索隱從舊到新(中國文化報)
在《紅樓夢》研究領域,近年來頻繁見到一個新奇的術語,即“新索隱”。同時,有的學者指稱,周汝昌、霍國玲、劉心武等人為“新索隱派”。在此,簡要梳理有關情況,藉以了解新舊索隱派的血肉聯繫與突出特點。
索隱是紅學研究中的一個知名派別,其由來已久。索隱本義為探索隱晦的意趣或本事,因為《紅樓夢》開篇“將真事隱去”“用假語村言”之類的表白,所以,自紅學誕生以來,便不斷有人試圖索求隱藏在小說字裡行間的微言大義與真實本事。他們的基本思路是,認定《紅樓夢》是影射歷史人物及事件的。據傳,乾隆帝曾說,“此蓋為明珠家作也”。於是,有人又附會出賈寶玉的原型即著名詞人納蘭性德(明珠之子)的說法。乾嘉之際及其後,周春《閱紅樓夢隨筆》提出“張侯家事”說,舒敦《批本隨園詩話》提出“傅恆家事”說,佚名《譚瀛室筆記》提出“和珅家事”說等,均將懷疑的目光投向康乾盛世的豪族勛貴身上。清朝中後期的讀者談論《紅樓夢》,此類捕風捉影式的“探賾索隱”,是一個熱門話題。
到了清末民初,文網廢弛,國事擾攘,民族主義思潮風起雲湧。此時,在讀者眼裡,《紅樓夢》又憑空罩上了一層神秘的政治面紗,宮闈秘事之說遂大行其道。孫靜庵《棲霞閣野乘》說賈寶玉象徵傳國玉璽,《紅樓夢》不僅影射康熙朝後期諸王爭儲與雍正篡位,而且,“蓋順康兩朝八十年之歷史皆在其中”。其後,王夢阮、沈瓶庵刊行《紅樓夢索隱提要》,指出賈寶玉影射順治帝福臨,林黛玉影射董鄂妃即秦淮名妓董小宛,薛寶釵影射吳三桂愛妾陳圓圓等。再後,蔡元培出版《石頭記索隱》,指出:“《石頭記》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說也。書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於漢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他認為,金陵十二釵均影射康熙朝文人名士,林黛玉即朱彝尊、薛寶釵即高士奇、史湘雲即陳其年、賈探春即徐乾學、妙玉即姜宸英。另有鄧狂言的《紅樓夢釋真》,直認《紅樓夢》乃一部“明清興亡史”,其原作者為明遺民,曹雪芹只是個改訂者,書中寄寓著“河山破碎之感,祖國沉淪之痛”。
索隱派愈出愈奇,且莫衷一是,那是其非科學性的研究方法所決定的。他們在論證過程中,主要採用拆字、諧音、意會、比附、分身、化身、合成、物化、擬人等類似猜測謎語的辦法,極盡牽強附會之能事。比如,蔡元培說李紈暗指禮部,那是因為“李、禮同音”;說賈寶玉隱射康熙朝廢太子允礽,那是由於兩人都曾遭受過魘魔法的暗算。草率武斷,無過於是。諸如此類,不一而足。凡此均表明,紅學索隱屬於求真務實的乾嘉樸學的對立面。
1921年,胡適《紅樓夢考證》問世,紅學面貌為之煥然,故有“新紅學”之說。它所反對的“舊紅學”,就是索隱派。因而,胡適直斥《紅樓夢索隱提要》和《石頭記索隱》為“猜笨謎”。同時,他將主要精力集中在“著者”和“本子”問題的考證方面,確認了《紅樓夢》前80回的作者為曹雪芹,並通過《四松堂集》等文獻資料對曹氏家世進行了初步探討,使學界掌握了曹家的基本情況。在此基礎上,胡適提出了“自敘傳”說,指出:“《紅樓夢》是一部隱去真事的自敘:裡面的甄賈兩寶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賈兩府即是當日曹家的影子。”這項論斷有一定的考據成果作支撐,與索隱派的鑿空之談是迥然不同的。
但是,胡適對“自敘傳”說的表述也有不盡科學的一面,亦即依然難免混淆小說與歷史的界限之嫌。俞平伯早已意識到了問題所在,其《紅樓夢辨的修正》質問:“何以說寶玉影射允礽、順治帝即為笨伯,而說寶玉為作者自影則非笨伯?”繼而,他對比“自敘傳”說與索隱派,說:“我們和他們實在用的是相似的方法,雖然未必相同。老實說,我們還是他們的徒子徒孫呢,幾時跳出他們的樊籠。我們今天如有意打破它,只有把一個人比附一個人,一件事比附一件事這個窠臼完全拋開。”此類自我反省是十分可貴的。正是由於胡適的警覺,俞平伯的徹悟,以及小說創作普遍規律的提示,“自敘傳”說在很大程度上尚能保持學術理性,從而引導“新紅學”逐漸走向深入,至今碩果纍纍。因此,儘管後來索隱派仍舊相當活躍,陸續推出了闞澤的《紅樓夢抉微》、壽鵬飛的《紅樓夢本事辨證》、景梅九的《紅樓夢真諦》等猜謎之作,但在學術上已無足輕重。
不幸的是,新索隱派居然將“自敘傳”說肆意發揮到了非理性的極至。1953年,周汝昌印行《紅樓夢新證》,其中的一章將賈府與曹家逐一比附,命名為“新索隱”。其實,此前周氏曾在與胡適通信時表示,打算寫一部《紅樓家世》,還列出了曹賈互證的“年表”。那就是《紅樓夢新證》的雛形。對於周氏的極端之舉,胡適當即回信表示反對,不僅在“年表”上畫了兩個大叉子,還明確表態:“我勸你暫時把‘年表’擱起。專力去做一件事,固然要緊;撇開一切成見,以‘虛心’做出發點,也很重要。”但周汝昌最終還是沒聽勸告,遂有了《紅樓夢新證》中的“新索隱”。在周氏的帶動和激勵下,新索隱這些年風靡一時。霍國玲“解夢”說雍正帝乃曹雪芹夥同戀人竺香玉所弒,劉心武“揭秘”說秦可卿乃太子允礽所出、雪芹生父所養。孰料,這兩位宮闈女性竟完全是向壁虛造的產物,在文獻史料上毫無根據。周氏卻大加讚賞,在與劉心武通信時宣稱:“我們對這一問題的討論,通過相互啟發切磋和共識,已然逐漸顯示清晰,可說是紅學史上一大‘突破’。因為,這實質上是第一次把蔡元培和胡適兩位大師的‘索隱’和‘考證’之分流,真正地匯合統一起來,歸於一個真源,解開了歷時一個世紀的紛爭,而解讀破譯了紅樓奧秘。”那就是說,他們的紅學是索隱與考證的“匯合統一”。
魯迅曾說,在《紅樓夢》里,“流言家看見宮闈秘事”。那是針對舊索隱派講的。今天,新索隱派的衣缽未換,我們卻不好意思叫他們“流言家”了。有兩句話不妨直講——舊索隱派囿於歷史局限,尚可諒解;新索隱派則屬有意以偽學術巧取名利,理應接受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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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與北京——紀念北京建都850周年暨曹雪芹逝世240年(北京日報)
北京是曹雪芹成長為文豪的地方。雍正六年(1728)戊申年初,曹家被抄沒春夏之交,十四歲的曹雪芹隨祖母李氏、母親馬氏等家人回到北京,住進了崇文門外蒜市口十七間半房屋。跟豪華富麗的江寧織造署相比,這裡顯得逼仄而寒酸。一個錦衣紈絝的江南公子,從此淪落成了北京城裡的一介清貧的旗民。他的身份比普通的旗人乃至平民還要低微。他是罪臣的後,又是皇家的包衣世仆,真是“生於末世運偏消”。正好像從天堂墜落到了人間,南國煙樹、鐘山風月、秦淮燈影、西堂歌舞,頓時化成了不堪回首的前塵舊夢。杜甫說“文章憎命達”,韓愈說“物不得其平則鳴”。只有到了天子腳下的北京城,坎坷潦倒,切身感受到令人窒息的政治氣氛,曹雪芹才有可能成長為一位獨具悲劇情懷的文學巨匠。
北京是孕育《紅樓夢》的地方。曹家在京城有一門至親,就是平郡王府。老平郡王納爾蘇的嫡福晉(俗稱王妃)曹佳氏,是曹寅的長女,也就是曹雪芹的親姑母。落魄的曹家回到北京,只能投靠平郡王府。小平郡王福彭是曹雪芹的大表兄,曾被康熙帝眷育宮中,又深獲雍正帝賞識,指定為弘曆的宮中伴讀。福彭與弘曆朝夕相處了六年,成了“知音”;弘曆御極為乾隆帝,提拔福彭為朝廷重臣。這樣一門至親,對曹雪芹的影響是不同尋常的。平郡王府在西城的石駙馬大街(1969年改稱新文化街),距崇文門外蒜市口(現稱廣渠門外大街)曹府不太遠,兩家交往密切。《紅樓夢》中的公府第,既有江寧曹家、蘇州李家等江南大族的影子,也有平郡王府這樣的京師豪門的痕跡。大觀園既有典雅精巧的江南園林的風韻,也有恢弘闊大的皇家宮苑的氣派。這些藝術特點的形成,與曹雪芹特殊的生活經歷是息息相關的。小說里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大多來源於作者所在的北京城。且不說北靜王的藝術原型就是福彭,單看王熙鳳、尤三姐、襲人、晴雯、紅玉等女性人物那滿口的京片子,就不難了解北京在《紅樓夢》的成書中所占的分量。曹雪芹家世特殊,交遊廣泛,步履遍及京城,既熟悉王公貴族的飲饌游宴,了解下層市民的衣食言談。這給他成長為一位博學的小說家,提供了優越的條件。平郡王府的豪華富貴,刺激他頻生“秦淮風月憶繁華”的悲感;尋常百姓的喜怒哀樂,使他超越於自家一姓的榮枯,體悟到社會的興衰與人生的悲歡。北京正是曹雪芹獲得藝術靈感、深刻思想、重要素材以及創作激情的地方。
北京是曹雪芹創作完成《紅樓夢》的地方。乾隆八年(1743)癸亥前後,曹雪芹任職於右翼宗學,地點在西單石虎胡同,遷至宣武門內西絨線胡同。這時他已經二十九歲,基本完成了知識儲備,閱歷已豐,觀察漸細,思慮遂深。他的詩畫造詣均屬上乘,但還是覺得難以盡吐胸中激憤。他不甘心”一技無成,半生潦倒“,開始了長達十年的小說創作。先是牛刀小試,寫成了初稿《風月寶鑑》,又在此基礎上不斷進行修改完善,先後經歷了《石頭記》、《情僧錄》、《金陵十二釵》等改稿階段,最後終於在乾隆十七年(1752)壬申前後基本完成了一百一十回的定稿《紅樓夢》。這個”批閱十載,增刪五次“的創作過程,體現了曹雪芹精益求精的寫作態度,其經營之慘澹是不言而喻的。正所謂:”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出於政治上和藝術上的考慮,曹雪芹有意模糊了小說的時空,但讀至今還是可以從書中看到北京的風物。比如天香樓、小花枝巷、後廊下等,都曾經是京城實際存在的地名;賈芸”找到花兒匠方椿家裡去買樹“要”出西門“,正是因為乾隆年間的豐臺是培育和買賣花草樹木的基地;至於書中人物的服飾飲食,更是留下了北京所特有的旗人風俗的烙印。
北京也是《紅樓夢》最初流傳與出版的地方。乾隆十九年(1754)甲戌,脂齋已經開始”抄閱再評“《紅樓夢》。他顯然偏愛小說的舊名,所以將自己的整理本定名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脂硯齋、畸笏叟(即曹)以及敦敏、敦誠、松齋(即白筠)等”諸公“的評語,標誌著紅學的誕生。至乾隆二十四年(1759)己卯冬及次年(1760)庚辰秋,脂硯齋已經”凡四閱評過“,整理出了前八十回,《紅樓夢》已開始在小範圍內傳閱傳抄。可惜小說的後三十回在謄清時被”借閱者迷失“了。這是中國文學史上最大的憾事之一。後來,《紅樓夢》抄本被”好事者“居為奇貨,拿到廟市上去高價出售。讀者迅速增加,社會影響日益擴大,催生了後四十回續書,也促使程偉元、高鶚將全書刊刻行世,從而開創了這部小說廣泛流傳的新階段。程、高於乾隆五十六年(1791)辛亥及次年(1792)壬子刻印程甲本與程乙本的萃文書屋,其地點就在北京。
北京還曹雪芹隱居和埋骨的地方。憤世嫉俗的曹雪芹不願同流合污,他基本完成了《紅樓夢》的創作之後,便遠離塵,避居到了西山,過著“環堵蓬蒿”、“舉家食粥”的清苦生活。臥佛寺、碧雲寺、大覺寺等地,都留下過他的足跡。我們今天漫遊在植物園、櫻桃溝一帶,仿佛還可以見到這位文學天才“日望西山餐暮霞”的身影。然而,惡濁的現實社會並不珍惜他。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公元1763年2月12日),曹雪芹病逝,時年四十歲。他去世之後,親友們把他葬在通州張家灣的曹家祖塋。從此,曹雪芹就永遠跟北京在一起了。曹雪芹身後極為蕭條,卻給我們留下了一份至可寶貴的精神遺產。《紅樓夢》那“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控訴著宗法社會愚昧、冷酷、腐敗與極權專制的罪惡;賈寶玉、林黛玉等活生生的藝術精靈,呼喚著平等、自由、真誠、愛憐與個性張揚的美好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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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項元來不讀書——關於劉心武先生所開的國際玩笑
2006年歲末,全球中文學術圈傳來喜訊,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榮休教授余英時獲得了享有“諾貝爾人文社會科學獎”美稱的“克盧格獎”(John W. Kluge Prize)。余英時是中國文化思想史家,同時也是位知名的紅學家,著有《方以智晚節考》、《論戴震與章學誠》、《陳寅恪晚年詩文釋證》、《紅樓夢的兩個世界》、《朱熹的歷史世界》等,久負盛名。孰料,伴隨著余英時獲得終身成就獎的新聞,作家劉心武先生又在紅學界鬧出了一個不小的笑話。
去年12月20日,劉先生在上海《文匯報》上公布了余英時的一封私人信函,題為《余英時致劉心武》。劉先生還特意附加了一個註解,告訴讀者,此函乃余英時讀了他托友人寄贈的兩冊《劉心武揭秘紅樓夢》,而來信表示“鼓勵”。新年伊始,他接受《新京報》採訪,以更加肯定的口吻重申了自己對余函的解讀。1月8日、9日和19日,他在《北京晚報》、《溫州晚報》與《廣州日報》上連續三次發表同一篇文稿——《余英時先生的大師風範》,再三強調,受到國內學者嚴肅批評的“秦學”得到了余英時的“尊重、理解與寬容”,還有“寄予厚望”什麼的。劉先生聲稱,其“揭秘”《紅樓夢》的方法來自西方,有古典的“原型研究”,也有現代的“文本細讀”,相當高深,國內的紅學專家似乎不懂,而余英時當然懂。況且,國內那群“批判”劉先生的人士根本沒有“去讀”劉書,而余英時當然是“耐下心讀了我的書”,所以應當以美籍華裔學者的評價為準。其後瀏覽網路,見余函中的語句已化為推銷新書《劉心武揭秘古本紅樓夢》的廣告詞:“思入微茫,處處引人入勝,開放思維,頁頁新意迭出。共享紅學,嚶嚶爭鳴求友,倒食甘蔗,節節回味無窮。”堪稱天下奇聞。
劉先生公開余函的用意,不言而喻。如果余英時確實讚賞了劉書,則其身價自然上升,而國內予以批評的學者,相形之下便頓顯缺乏“謙虛風範、博大襟懷”了。那么,余函果真“鼓勵”劉先生了嗎?余英時與國內紅學專家的態度果真截然不同嗎?我仔細閱讀了余英時的這封信,卻沒有看出寫信人有任何“鼓勵”的意味。恰好相反,我倒覺得余函對劉書及其作者進行了冷峭的批評與無情的嘲諷。劉先生誤會或誤讀余英時的信函,可以說,那是他開的一個典型的國際玩笑。
余函與劉注均透露,是劉先生主動寄書,余英時才不得不禮貌回覆。這是老輩學人的通常做派,如同錢鍾書得函必覆,每覆必謙,凡獲贈書,必堆砌最高規格的讚辭。以至於,知識界流傳著一個俏皮的歇後語:當了真的肯定弱智——“錢贊”。余英時定居美國,通曉英語,卻一直堅持主要使用中文來著書立說。加之身為國學大師錢穆的高徒,一向推崇儒學,傾心莊禪,能詩善弈,情牽故國,自能始終保持著傳統學人的行為風範。準此,余函所謂“喜出望外”、“欽佩之至”、“自當珍藏”、“時時入目”、“一新耳目”、“著述宏豐”、“至感至感”、“最深摯之謝忱”、“敬問撰安”等,均八行箋的常用客套語彙,其功用不啻“錢贊”,顯然是絕不能當真的。劉先生居然照單全收,視之為“鼓勵”,夫復何言?他還把函中作書人的自謙之辭,通通坐實為“謙虛風範”——“敢於承認停頓即落伍”,那便給余函平添了辛辣的諷刺意味了。此其一也。
其二,余函皮裡陽秋,柔中帶剛,批評劉書滿紙荒唐,譏諷作者不學無術。所謂“最受歡迎的作家”、“運用文學家的高遠想像力”、“思入微茫”、“引人入勝”等,精選此等具有特殊針對性的語句,竟是在評騭一部其作者自引為無上榮光的“學術”之作,褒乎?貶乎?“想像力”而“高遠”,距離真正的學術愈行愈近,還是南轅北轍?稍一品味,便能豁然。又,“思入微茫”顯為索隱猜謎的委婉表達,“微茫”即虛妄,典出葛洪《抱朴子》卷二十《祛惑》。河東蒲阪有個叫項曼都的人,自稱曾經跟著仙人飛升上天,因拜見上帝時舉措失儀,見斥歸家,河東父老於是稱其為“斥仙人”。葛洪認為,項曼都的話純屬“微茫欺誑”。
類似項曼都那種神乎其神的“斥仙人”,總是變換著各種不同的面目出現,滿口“妄語”,可是“人猶有不覺其虛者”,老是受騙。那是因為,他們欺世盜名的手法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即“頗因事類之象似者而加益之”,就是善於抓住一點點相似的東西,逐漸引申發揮,“運用文學家的高遠想像力”,越說越像,越吹越妙,最後仿佛自己都信以為真了。那么,普通人當然就很容易上當了,短時間難以分辨真假。我們可以諒解那眾多上當受騙的人,同時,也必須揭露“斥仙人”項曼都之流“微茫欺誑”的本質。余函以“思入微茫”來形容劉書的特徵,此無異於斥其“欺誑”,可謂一針見血。
此外,余英時選用項曼都的故事為典,還有更深一層的用意,即把“揭秘”作者劉先生與“斥仙人”項先生這兩個人的姓氏合為“劉項”,用晚唐章碣的《焚書坑》中“坑灰未冷山東亂,劉項元來不讀書”(《全唐詩》卷六六九)詩句為典。寫信人顯然注意到了劉書中俯拾即是的牽強附會、無知妄說、邏輯錯誤與文史訛謬,故含蓄地指出那都是“不讀書”之過。“劉項”原指劉邦、項羽,今指劉心武、項曼都。余英時不難想到,“揭秘”作者的“不讀書”自有歷史根源,不過是“文革”之類政治運動的受害者罷了。遺憾的是,有人渾然不覺其害,以“不讀書”而“思入微茫”,又不安於室,四處招搖,那就只能“欺誑”了。至於“思入微茫”之下的“引人入勝”,乃指涉範圍極為寬泛的成語,自可形容宮闈秘史之類的地攤文學。此其二也。
其三,余函嘲笑劉先生隨聲附和,指責其治學理念及方法背離正道,荼毒文化,危害社會。函中明指,劉書的“始點”為周汝昌的成說,而非《紅樓夢》小說文本,則其“新”可知。余英時對於新舊索隱派,對於周氏所固執的“自傳說”,均持旗幟鮮明的反對態度。那么,函中所謂“以周汝昌先生考證為始點”,以及“從‘紅學’、‘曹學’中開闢新園地,創造了前人所不知的‘秦學’”等語,還能理解成“鼓勵”的意思嗎?在余英時眼裡,周氏的“考證”尚且屬於誤入歧途,那么,以周說為“始點”的劉書,自不可能有什麼“新”價值。不過是人云亦云,錯上加錯罷了,叫真正的紅學雪上加霜。
又,“前人所不知”一語用事,典出《論語》,那是從“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一句化出的,亦即“君子所不知”的意思。其表面是指“秦學”在紅學史上聞所未聞,實際則是批評其始作俑者的治學方法荒謬絕倫,危害不小。余英時的本意大約是講,一個昧於良知而任意胡行的粗鄙之士,必然對社會造成極大傷害,導致文化崩壞,道德淪喪,法制失效,從而引起社會秩序的巨大混亂。其影響愈大,破壞愈烈。劉先生強不知以為知,其“秦學”乃不正之名,不順之言,不成之事,當然名之而不可言,言之而不可行。換句話說,“秦學”啥也不是,簡直亂彈琴。可見,余函中看似不經意的一句“創造了前人所不知的‘秦學’”,實際上包含著痛心疾首的無奈情緒。那是對劉書的無情抨擊,我實在讀不出星星點點的“鼓勵”之意。此其三也。
其四,余函揶揄劉書粗陋淺薄,非但不予遮飾,反加特寫曝露。函中所謂“改正誤字,更為可貴”,似乎確實可以理解為“鼓勵”。然而,“鼓勵”一個名氣如日中天的“學術明星”,所使用的竟是誇獎中國小生的口吻。說實話,我覺得余英時的用意隱含著幾分老頑童式的淘氣,夠幽默,也夠尖刻。由是觀之,余英時的厭惡之情,呼之欲出。
其五,余函結尾圖窮匕見,鋒芒畢露,明確否定了劉先生的學術能力。竊以為,余函的機鋒最為凌厲的一句是:“今後倘有論著關於中國文化史、文學史者,尚乞見示,以便早日收購。”劉先生“夢竊”黃庭堅詩句“江湖夜雨十年燈”的故事,早已傳遍天下。只有太子才能稱千歲的笑話,已然婦孺皆知。更有甚者,劉書公然作弊,將唐朝劉禹錫的詩句“江上詩情為晚霞”硬塞給清朝的廢太子允礽,早已騰笑眾口。歪解千歲,一再竊詩,劉先生的“文化史”知識與“文學史”素養,於此可見一斑。然則,余英時竟然期待劉先生推出“關於中國文化史、文學史”的“論著”,是何用意?反正,倘若有人“鼓勵”我研製出核動力超豪華太空梭,我是絕對不會心生知遇之感的,絕對不會視之為“寄予厚望”——沒這么挖苦人的。毋庸諱言,余函此處乃暗諷劉先生“關於中國文化史、文學史”的知識過於貧乏,與“劉項元來不讀書”同一寓意。語義最為顯豁是“以便早日收購”一語。“收購”者,從各處大量收集購買也。言外之意,“關於中國文化史、文學史”的“論著”,只要你寫得出來,印多少我買多少,不勞贈送,也不怕暢銷。可見,余英時很不耐煩再收到劉先生的贈書,也絕不相信“揭秘”者能夠寫出“關於中國文化史、文學史”的“論著”。
我認為,余函言簡意賅,切中要害,對於劉書及其作者的這些批評是全面的,深刻的,其實際力度不亞於國內任何一位紅學專家的相關議論。從預期效用上講,余函為純粹的私人信件,原本不必為外人所知,縱含諷喻,亦不至於彼此傷了顏面。劉先生若諱疾忌醫,惱羞成怒,盡可將此函付之一炬,則天知地知而已。寫信人恐怕沒有料到,收件人誤讀了此函的用意,竟把批評當作“鼓勵”而高調公諸於世了。那么,其實際效果如何,顯然已非寫信人所能掌控的了。
劉先生的誤讀是無心的還是有意的呢?余英時的信函語言比較含蓄,字面上一團和氣,鋒芒內斂,確實容易導致誤讀。因而,我以為,劉先生主要屬於無意間的誤解,也就是沒有看懂余函的意思。當然,余函結尾部分也有相當明確的反諷之意。如果講讀懂“今後倘有論著關於中國文化史、文學史者,尚乞見示”一句,還需要一點點自知之明的話,那么,要讀懂“以便早日收購”的意思,簡直就不需要任何文化水平了,認識那區區六個常用中國字即可。文盲聽人念出來也能懂。由是觀之,劉先生對於余英時的誤讀,也含有一定的故意成分。不管無心還是有意,恐怕誤讀都是毫無疑問的。須知,劉先生急需誤讀,急需誤讀所產生的誤導效應,亦即急需公眾的錯覺。
設身處地為劉先生考慮,他確實迫切需要“鼓勵”。環顧宇內,竭力吹捧“秦學”的紅學研究者,惟周汝昌一人而已。無奈周氏歷來觀點奇譎詭異,加之剛愎自用,顧影自憐,弄虛作假,信口開河,那是出了名的。他所提攜的“紅學”人物,大多一個比一個荒唐。因而,周氏在學界早已失去起碼的信譽。況且,盡人皆知劉書的觀點即源自周氏的“考證”,則周氏誇讚“揭秘”就等於在吹噓自己,恰似賣瓜的王婆婆,已然耗盡了公信力與號召力。至少在紅學界已然如是。然而,余英時就大不相同了。倘若余函確實是在“鼓勵”,就說明中文學術圈的頭牌教授已然確認,劉先生具備雄厚的學術實力,不僅紅學研究精深絕妙,而且完全可以向“關於中國文化史、文學史”的“論著”進軍了。如此推重,無疑確認了“秦學”的重要價值與劉先生的治學資格,宣告了“作家學者化”的圓滿完成。也難怪劉先生自鳴得意,大為興奮了。去年11月中旬,余英時剛剛榮獲“克盧格獎”,正當舉世矚目之際。劉先生在這個節骨眼上公布余函,時機選擇得恰到好處。
結果就是眼前的情景,大家都瞅見了,劉先生居然連一封普通的書信也沒能讀懂(或有意誤讀),把冷峭的批評當成了熱情的“鼓勵”,進而當成了可以炫而耀之以挾洋自重的學術資本,當成了能夠絕地反擊國內論敵的進口武器。在我看來,這是一場誤會或一次誤讀,更是一個笑話,典型的開國際玩笑。
種種跡象表明,劉先生在全文公布余函之前,很可能沒有徵求過余英時的意見。果如是,則違法侵權,罔顧道義。我國早已頒布實施著作權(即著作權)法,也已加入伯爾尼公約、世界著作權公約、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等國際條約。依照國內國際著作權保護法,及與此相關的國際慣例,著作權是智慧財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予以高度重視,並嚴格保護之。使用文字表達所形成的私人信函,屬於文字著作,其著作權(包括發表權)歸信函作者所有。此為法律界的基本共識。由此看來,倘若劉先生公開發表余函全文之前,沒有徵得余英時的同意,則此項行為便屬於違法侵權,亦即違反了著作權法的相關條款,侵犯了余英時的著作人身權與著作財產權。
另外,依照人際交往的潛規則,若公開發表私人信函有可能違背寫信人的意願,或者有可能給寫信人造成困擾,則收信人便應謹慎從事,至少不要在寫信人生前擅自予以公開。假如劉先生公布此函事先未經余英時認可,情況便是:(一)公布人無視寫信人一方的意願;(二)公布人不計後果,即對於可能給寫信人一方帶來的各種困擾不予考慮;(三)公布人這樣做的目的在於證明“揭秘”的學術價值、自己的治學能力、個人的身份地位以及論敵的霸道無知,亦即公布此函僅僅對收信人一方有利。然則,此行為顯然就是十分不妥的,為基本的人情道義所不許。起碼可以說,這是一種輕率的、失禮的、自私的、勢利的行為,毫無光彩可言。
鑒於問題的嚴重性有可能非同一般,希望劉先生能夠及時澄清一下,在公布余函之前,他是否徵得了余英時的明確許可。若答案為否,則劉先生與負有連帶法律責任的上海《文匯報》便應當慎重考慮,是否依照法律規定,“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在道義上,他們是否應當向余英時說一聲,對不起。
附記:此文原題《對余英時一封信函的另類解讀》,約計兩萬五千字,載《紅樓夢學刊》2007年第2輯。此為修改刪節本。
(原載《藝術評論》200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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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閒談林黛玉
林黛玉是《紅樓夢》里的女主人公,號稱“群芳之首”。她是賈寶玉的意中人,兩人由青梅竹馬發展到相知相愛,最終卻以悲劇收場,賺取了無數讀者的傷心之淚。她與薛寶釵形成對比,難分軒輊,自有《紅樓夢》以來,關於釵黛孰優孰劣的爭論就沒有停止過,甚至引得老朋友也幾乎要動手鬧翻了。單就林黛玉形象本身而言,其藝術感染力也非同尋常,曾使讀者心醉神狂。據《小說之誤》記載:“杭州金姓某,吾友紀友梅之戚也,喜讀《紅樓夢》,設林黛玉木主,日夕祭之。讀至黛玉絕粒焚稿數回,則嗚咽失聲。中夜常為隱泣,終得癲癇疾。一日,炷香凝跪,良久,起拔爐中香,出門。家人問何之,曰:‘往警幻天,見瀟湘妃子耳!’家人雖禁之,而或迷或悟,哭笑無常,卒於夜深逸去,尋數月始獲。”此類事例還有不少,令人感慨。林黛玉的魅力何以如此神奇呢?
說到林黛玉,讀者可能首先會聯想到一個詞——才女。確實,林黛玉可以說是我國古代才女的化身。第五回中的判詞包含著作者對人物的基本評價,林黛玉和薛寶釵合用一首:“可嘆停機德,堪憐詠絮才。玉帶林中掛,金簪雪裡埋。”金陵十二釵中,每個人都設有獨立的判詞,惟獨釵黛合一,恰成鮮明對比。判詞僅有兩聯,釵黛交替出現:上聯首句以孟母之德比薛寶釵,下句以謝道韞之才比林黛玉;下聯則先說“玉帶林”,後表“金簪雪”。作者明確地告訴我們,寶釵以“德”取勝,黛玉則以“才”擅場。在小說的具體描寫中,林黛玉的才華橫溢給讀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的詩詞不僅數量多,而且質量高。
先從數量上看,粗略統計,林黛玉有詩詞三十來首,賈寶玉二十多首,而薛寶釵才十來首,瀟湘妃子的小說詩歌文學作品最多。不僅如此,林黛玉的詩作中有多首長篇歌行,如二十七回的《葬花吟》、四十五回的《代別離?秋窗風雨夕》、七十回的《桃花行》等,僅有賈寶玉的《 詞》與《芙蓉女兒誄》可與之媲美。在歷次詩社活動中,林黛玉是最為活躍的一位。跟其他姐妹不同的是,她在詩社以外的日常生活中也經常吟詠,屢有佳作。可以說,寫詩填詞是她抒發感情、排遣愁緒、表達理想的基本手段,是她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詩詞是她短暫的生命中最優美的樂章之一。
再從質量上看,林黛玉的詩作均屬上乘。畸笏叟針對《葬花吟》在庚辰本上眉批道:“開生面,立新場,是書不止‘紅樓夢’一回,惟是回更生更新。且讀去非阿顰斷無是佳吟,非石兄斷無是章法行文,愧殺古今小說家也!”在諸艷之中,惟有薛寶釵的詩才可與林黛玉匹敵,兩人多次較量,終以後者略勝一籌。在十八回,二人初試身手,元春評道:“終是薛林二妹與眾不同,非愚姐妹可同列者。”兩人似乎平分秋色,可林黛玉代賈寶玉所作的那首《杏簾在望》,受到元春的特別讚譽,無形中拔得了頭籌。三十七回詠白海棠,李紈評論:“若論風流別致,自是這首;若論含蓄渾厚,終讓蘅稿。”薛寶釵險勝。同回詠菊花,李紈評瀟湘妃子的三首律詩,“題目新,詩也新,立意更新”,林黛玉穩奪魁首。緊接著填詞,薛寶釵以“食螃蟹絕唱”後來居上。至七十回詠柳絮,薛寶釵再次技壓群芳。五次較量中,林黛玉只贏了兩次,似乎略占下風。可是,讀者都知道,薛寶釵信奉“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古訓,輕易不動筆墨,像《葬花吟》那樣的詩篇,絕對是寫不出來的。薛寶釵是在用學問和技巧寫詩,而林黛玉則是用心血和淚水寫詩,結果如何,不須細論。另外,林黛玉的才思敏捷也是出了名的,從來都是不假思索,一揮而就。她是當之無愧的才女。
當然,林黛玉還是一位絕艷的美女。第三回寫賈寶玉眼前出現了一位天仙似的妹妹:“兩彎似蹙非蹙罥煙眉,一雙似喜非喜含情目。態生兩靨之愁,嬌襲一身之病。淚光點點,嬌喘微微。閒靜時如姣花照水,行動處似弱柳扶風。心較比干多一竅,病如西子勝三分。”清新脫俗,洗盡鉛華,宛如芙蓉出水。二十七回在共讀《西廂記》之後,賈寶玉笑道:“我就是個‘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傾國傾城貌’。”他自比張生,同時把林黛玉比作傾國傾城的崔鶯鶯。那是一種纖弱的美,風韻不同於豐腴的薛寶釵。庚辰本二十七回的回目“滴翠亭楊妃戲彩蝶,埋香冢飛燕泣殘紅”,直接把釵黛比作楊貴妃和趙飛燕。據伶玄《趙飛燕外傳》,飛燕體態輕盈,能作掌中舞,臨風而立,常恐風吹去。甲戌本第五回夾批說:“按黛玉、寶釵二人,一如姣花,一如纖柳,各極其妙者,然世人性分甘苦不同之故耳。”意思是說,兩人都是美女,就看你偏好哪一種類型了。其實,作者在第三回所描繪的林黛玉出場時的肖像,已經有了“閒靜時如姣花照水”的形容,可知她容貌艷麗似姣花,身形裊娜如纖柳,那種沉魚落雁般的美感絕對不在薛寶釵之下。
依通常的眼光瞧過去,就算好看極了,那瘦弱畢竟也屬於生理缺陷。這正是林黛玉形象的一個重要特徵,所謂“病如西子勝三分”,因而賈寶玉送給她的雅號才叫“顰顰”。脂硯齋說:“可笑近之野史中,滿紙羞花閉月,鶯啼燕語,殊不知真正美人方有一陋處,如太真之肥,飛燕之瘦,西子之病,若施於別個不美矣。”(己卯本二十回夾批,戚序、蒙府本略同)這裡提到的三種缺陷美,林黛玉就獨占了兩種——“瘦”與“病”。顯而易見,“病”是“瘦”的根源。對此,書中筆墨甚多,時時照應,處處點染,讀者印象深刻。脂硯齋說得不錯,“若施於別個不美矣”,言外之意,施於林黛玉便恰到好處。她的這種缺陷美,跟她的秉性氣質協調得恰到好處,兩方面形成了和諧的統一,自然相得益彰。
林黛玉具有詩人的氣質,就是多愁善感,可謂“終日以淚洗面”,像連綿的陰雨天一樣憂鬱。卻是為何?那要從她的前身說起。小說開篇,作者只賦予了兩位主人公以明確的前世神話色彩,那就是賈寶玉和林黛玉。他們分別是神瑛侍者與絳珠仙子下凡。大荒山下那塊無才補天的石頭跟這位神瑛侍者,究竟是什麼關係,到底誰才是賈寶玉的前身,一時也講不明白。林黛玉的前身則一清二楚,她是“草胎木質”,故以“林”為姓。且看:
只因西方靈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絳珠草一株,時有赤瑕宮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這絳珠草始得久延歲月。後來既受天地精華,復得雨露滋養,遂得脫卻草胎木質,得換人形,僅修成個女體,終日游於離恨天外,飢則食蜜青果為膳,渴則飲灌愁海水為湯。只因尚未酬報灌溉之德,故其五內便鬱結著一段纏綿不盡之意。恰近日這神瑛侍者凡心偶熾,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歷幻緣,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掛了號。警幻亦曾問及,灌溉之情未償,趁此倒可了結的。那絳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並無此水可還。他既下世為人,我也去下世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淚還他,也償還得過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風流冤家來,陪他們去了結此案。
這則神話很有意思,不可草草閱過。大家至少可以從六個方面來品味:其一,寶黛前世就有瓜葛,今生的情事只是再續前緣而已;其二,林黛玉本是一株小草,今世的姿態與心性自然都以嬌弱為基調;其三,絳珠草必得神瑛侍者的甘露灌溉方能存活下來,也就是說,賈寶玉負有體貼呵護林黛玉的天職,而林黛玉也須臾離不開賈寶玉的關照,他們確實是一對冤家;其四,絳珠仙子修成女體之後,以“蜜青”(秘情)充飢,靠“灌愁”解渴,心中鬱結著纏綿不盡之意,可見今生必是一個多愁善感的痴情女子;其五,絳珠仙子跟隨神瑛侍者下凡,目的在於還淚,那么現世的結局便不容樂觀;其六,其他“風流冤家”都是“陪他們去了結此案”的,可見,寶黛才是無可爭議的男女主人公,無論薛寶釵的地位多么顯要,王熙鳳的筆墨多么濃重,史湘雲的功能多么特殊,都不可能搶了林黛玉在這齣戲裡的風頭。神話的預示效果凝聚了寶黛關係的哲理內涵,它的意趣指向宗教般的形上境界,無形中也就使人物形象的藝術魅力,產生了持久的神秘色彩與輻射效應。當我們從賈寶玉眼中初見林黛玉的時候,不是早有了天女下凡的預感嗎?
從寫實的角度講,林黛玉的多愁善感與她的瘦弱多病互為因果,共同塑造了她的詩人氣質。多愁添病,善感傷身,不消多講。反過來說,瘦弱留住了她的腳步,限制了她的視野,使她更習慣於沉思默想,顯得落落寡合,鬱鬱寡歡。多病所帶來的身體上的痛苦,極易內化為心靈上的挫折感,使她更善於體驗孤獨、寂寞、頹喪、哀傷之類的悲觀情緒。明媚的陽光不易穿透瀟湘館的竹林,和煦的春風難以溫暖金閨繡榻上的衾枕,而清冷的月色卻可以在無眠的長夜裡靜靜陪伴著她,淅瀝的秋雨也能夠輕而易舉地滴入她那緊閉著的心房。誰都不願意痛苦,但痛苦卻能造就出一位卓越的詩人。三十七回她寫《詠白海棠》道:“月窟仙人縫縞袂,秋閨怨女拭啼痕。嬌羞默默同誰訴,倦倚西風夜已昏。”三十八回《詠菊》:“毫端蘊秀臨霜寫,口齒噙香對月吟。滿紙自憐題素怨,片言誰解訴秋心。”同回《問菊》:“孤標傲世偕誰隱,一樣花開為底遲?圃露庭霜何寂寞,鴻歸蛩病可相思?”同回《菊夢》:“睡去依依隨雁斷,驚回故故惱蛩鳴。醒時幽怨同誰訴,衰草寒煙無限情。”多么美妙的詩句。所謂怨恨而歌,蚌病成珠,林黛玉也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她的詩與淚,再次印證了詩人的經驗之談——“最甜美的詩歌就是那些訴說最憂傷的思想的”,或者“真正的詩歌只出於深切苦惱所熾燃著的人心”,或者“最美麗的詩歌就是最絕望的,有些不朽的詩篇是純粹的眼淚”。為什麼跟薛寶釵比起來,林黛玉的詩篇既多且好?現在有了答案:林黛玉多愁多病,天生就是塊當詩人的材料。
與多愁善感相關,林黛玉還十分聰明。“心較比干多一竅”,聰明極了。就算聰明是天生的吧,那多愁善感也增添了她的智慧。除去效顰的東施,沒有哪個多愁善感的女孩子竟是個傻大姐。加之她受過良好的教育,又在瀟湘館裡坐擁書城,知識漸多,悟性也高,痛苦便隨之加深了。
由此說來,林黛玉越聰明,也就越痛苦,多愁善感便如影隨形了。一個憂鬱的聰慧的女孩子,對外界的感知比較容易傾向於主觀武斷,時常伴隨著情緒化的臆測,那就是敏感了。換言之,多愁即善感,善感即敏感。此種稟賦有助於她領悟與欣賞優美的文藝,比如二十三回“牡丹亭艷曲驚芳心”,偶然飄入耳中的戲文演唱也能打動她的心,因而感慨纏綿,浮想聯翩,“又兼方才所見《西廂記》中‘花落水流紅,閒愁萬種’之句,都一時想起來,湊聚在一處。仔細忖度,不覺心痛神痴,眼中落淚。”此情此景,知識與痛苦、慧質與蘭心、憂愁與敏感,全都交融在一起,難分彼此。林黛玉能夠寫出好詩,在很大程度上也仰仗於此種稟賦。
與沉浸於文藝不同,這種敏感的個性一旦接觸到生活瑣事,就會呈現出不同的反應。從消極的一面說是反應過激,表現為小心眼兒,愛耍小性子,喜歡拔尖兒,言語尖酸刻薄。周瑞家的來送宮花,林黛玉感受到了不經意的歧視,便脫口而出:“我就知道,別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給我。”(第七回)晴雯的一個無心的閉門羹,讓林黛玉誤解成有意的怠慢,自然惱火不已,以致“越想越傷感起來,也不顧蒼苔露冷,花徑風寒,獨立牆角邊花陰之下,悲悲戚戚嗚咽起來。”(二十六回)史湘雲公然說出小戲子“倒像林妹妹的模樣兒”(二十二回),林黛玉當然不高興,遂遷怒於前來勸解的賈寶玉。類似的事例甚多,枚舉不易。大體說來,寶黛之間的齟齬,多因此起。從積極的一面講,敏感也給了林黛玉神奇的直覺,使她能夠銳利地察覺到某些潛在的危機。暮春時節,別的女孩子都在嬉戲玩笑,她卻從一片片落花上看到了自己的不幸,越發顧影自憐,流著淚築起了埋香冢,並吟唱起一曲《葬花吟》。
低回婉轉,哀感頑艷,只有敏銳的嗅覺才能呼吸到春風中的殺氣,只有細膩的心靈才能領會到草木里的玄機。從某種意義上說,正是超強的敏感讓她對骯髒的社會保持著高度的警惕,與邪惡的人性拉開了最大的距離,從而最終自絕於悲慘世界,毅然決然地殺死了她自己。林黛玉實現了那個聖潔的願望——“質本潔來還潔去,強於污淖陷渠溝”,濁臭的社會不能玷污她,就連死亡也不能扭曲那顆高傲的心靈。
林黛玉是個痴情女子,脂硯齋的批語多次提到,她在警幻情榜上的評語是“情情”二字。如己卯本十九回夾批說:賈寶玉乃“古今未見之人”,而“恰恰只有一顰兒可對,今他人徒加評論,總未摸著他二人是何等脫胎,何等心臆,何等骨肉。……後觀情榜評曰,寶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評自在評痴之上,亦屬囫圇不解,妙甚!”寶黛恰為一對,“情不情”是說賈寶玉用情廣泛,“情情”則指林黛玉用情專一,正所謂“寫黛玉又勝寶玉十倍痴情”(庚辰本二十三回夾批)也。回顧一下兩人的相愛過程,就比較清楚了。
中外古今的小說和戲劇中,男女主人公往往一見鍾情,現成而且速成。寶黛相會看似老套,其實是推陳出新。楊絳指出:“《紅樓夢》里賈寶玉和林黛玉的姻緣,據作者安排,也是前生注定的。所以黛玉一見寶玉,便大吃一驚,心中想到:‘好生奇怪,倒像在那裡見過的?何等眼熟!’……不過他們沒有立刻傾心相愛,以身相許。作者並不採用這個便利的方式。”化腐朽為神奇,正是曹雪芹的拿手好戲。說到底,《紅樓夢》主體寫實,必須嚴格按照現實生活的邏輯展開情節。寶黛愛情萌生於長期相處的日常生活當中,由淺而深,由朦朧而明朗。賈寶玉的“情不情”籠罩了林黛玉,而林黛玉的“情情”又限定了賈寶玉的愛情只能向著瀟湘館的方向移動。一次次哭鬧就是一次次愛的試探,一滴滴淚水就是一顆顆愛的心跡。他們有相近的個性,都喜歡任性而為,無拘無束,恨不得溶化在永恆的詩情畫意之中。他們有共同的志趣,都關心個體生命的幸福與否,憧憬著美好的未來,厭惡為功名利祿而蠅營狗苟。情投意合加上志同道合,兩顆熾熱的心幸運地碰撞在一起,糾纏在一處,最終便融合成為一心一意了。他們滿懷希望,等待著婚姻的來臨。那樣的話,陰陽交泰,天地和諧,他們就能夠完美地結合為一體了,從而孕育出更加美好的新的生命。但是,在宗法社會,婚姻當事人不能自主,必須通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裁定。他們甚至不能公開表露心跡,原因是禮法教條規定,年輕人不得心存私情,那是下流痴病。既然如此,則寶黛便束手無策了,只得消極被動地等待。他們能不焦躁嗎?他們能不憂慮嗎?
在戀愛過程中,林黛玉確實表現出了強烈的嫉妒之心。那就是“情情”的鮮明表現。二十回“林黛玉俏語謔嬌音”寫賈寶玉親近薛寶釵,招來林黛玉的奚落。賈寶玉以“親不間疏,先不僭後”來解釋,林黛玉則啐道:“我難道叫你疏他?我成了什麼人了呢?我為的是我的心!”二十九回由於史湘雲的金麒麟而再起衝突,林黛玉先是諷刺薛寶釵:“他在別的上還有限,惟有這些人帶的東西上越發留心。”繼而指責賈寶玉:“我知道,昨日張道士說親,你怕阻了你的好姻緣,你心裡生氣,來拿我煞性子。”她心中暗想:“你心裡自然有我,雖有‘金玉相對’之說,你豈是重這邪說不重我的。我便時常提這‘金玉’,你只管瞭然自若無聞的,方見得是待我重,而毫無此心了。如何我只一提‘金玉’的事,你就著急,可知你心裡時時有‘金玉’,見我一提,你又怕我多心,故意著急,安心哄我。”在她看來,不管是薛寶釵的金項圈,還是史湘雲的金麒麟,都是對她的愛情與婚姻的直接威脅。即便賈寶玉不為所動,家長與媒妁豈有不斟酌權衡之理?她別無良策,只能一遍又一遍試探、提醒和規勸意中人,以求防患於未然。這次激烈的衝突把賈寶玉氣得臉黃眉豎,“下死力砸玉”。正是“求近之心,反弄成疏遠之意”了。真正的愛情必然具有排他性,林黛玉難以抑制強烈的妒意,乃率真的天性使然,更是“情情”的特性所決定了的。
一旦明白了賈寶玉的真情實意,林黛玉便不再潑醋了。三十四回寫遭受了嚴父痛打的賈寶玉特意送給林黛玉兩條舊手帕,林黛玉深會其意,含淚題詩三首於帕上,從此,他們不再需要吵鬧試探,只有耐心等待了。結果大家都熟悉,這對感情真摯的戀人未能喜結連理,而是演出了悲劇的結局。賈寶玉娶了薛寶釵,卻難以忘懷林黛玉,終於不堪忍受心靈的痛苦,而勘破紅塵,遁入空門了。
人生就是這樣,永遠都有美中之不足,缺憾總是難免的。娶釵則必得舍黛,反之亦然,“兼美”是不可能的。但是,為什麼寶玉娶到的不是林黛玉,為什麼薛寶釵成為了寶二奶奶呢?答案需要從社會制度與婚姻習俗上去尋找。
儘管林家也屬侯門世家,而且還是書香之族,但畢竟“支庶不盛”,沒有形成強大的家族勢力。後來林如海去世,林家就更加孤單了,那些堂族顯然指望不上。這對林黛玉的婚姻大事,實在不利。中國宗法社會以家族為重,婚姻從來都是要服從和服務於家族利益的。通婚絕非僅為兩位當事人在血緣和感情上建立聯繫,那是非常次要的。聯姻的主要目的在於,把兩個家族在政治、經濟等諸多方面的優勢結合起來,以便應對各種挑戰。所謂秦晉之好,歷來都是看重當下的門第狀況的。“四大家族”之間互相聯絡有親,一損俱損,一榮俱榮,便是現成的例證。賈府最終選擇薛寶釵做賈寶玉的妻子,林黛玉在婚姻上落空,許多學者從家族利益的角度分析緣由,頗有道理。至少在通行本後四十回的文學語境中,這一點還不能忽略。事實上,曹雪芹恐怕也不是沒有考慮這個因素。二十八回寫元春饋贈禮品,惟獨薛寶釵與賈寶玉的東西是一模一樣的,林黛玉則與迎探惜姐妹同等,實有深意。元春貴為皇妃,具有政治頭腦,在弟弟的婚姻大事上,自然首先要著眼於家族利益。甲戌本第三回的回目為“榮國府收養林黛玉”,脂硯齋針對“收養”一詞批道:“二字觸目淒涼之至。”可見,在家族勢力這一客觀條件上,林黛玉確實處於下風。一個被“收養”的孤女,寄人籬下,潛在的心理壓力可想而知。假設她也有什麼自卑感的話,大概主要就在這個方面。
如果說從審美的角度看,“怯弱多病”對林黛玉還有幫助的話,那么從幸福的角度講,就有害無益了。誰家願意迎娶一位病病怏怏的媳婦呢?林黛玉在婚姻上未能遂心如願,這一因素也起了負面的作用。尤其當賈府讓寶玉成親的目的是沖喜,林黛玉就更不可能勝過健康富態的薛寶釵了。或許曹雪芹的本意並非如此,但病體對於林黛玉的婚姻並無助益,當是沒有疑問的。另外,林黛玉和賈寶玉是姑表親,這對於兩人的關係產生了重要影響。然而,姑表關係對於他們所期盼的婚姻,也並不是完全有利的。古有親上加親的婚俗,為現代法律所禁止。其實,過去也並非總是鼓勵內親聯姻的。元代宋梅洞的小說《嬌紅記》中,申純與王嬌娘便是一對表兄妹,儘管情深意長,但婚姻終不能成就,以致釀成了愛情悲劇。他們的障礙就在於,嬌娘的父親王通判堅持內親禁止通婚的原則,說:“朝廷立法,內兄弟不許成婚,似不可違。”又說:“此無不可,第以法禁甚嚴,欲置老夫罪戾也?爾勿復言,此絕不可!”一對鴛鴦,就此相繼殞命,只能在冥界相會了。明代孟稱舜據此改編的傳奇《節義鴛鴦冢嬌紅記》,現在名列“中國十大古典悲劇”。
不過,從賈母、王熙鳳等人在前八十回中的態度上可以看出,寶黛婚姻也是賈府的選項之一,好像並無顧忌。曹雪芹似乎沒有把內親當作不可逾越的障礙,反正他也不打算讓這對姑表兄妹締結婚約。回頭看“木石前盟”的神話,冥冥之中他們的命運早就注定了。不難發現,其中蘊涵著明顯的悲劇因子。不妨把神話的寓意理解為天賦人權,它引領林黛玉走向愛情,現實卻不允許她把愛情兌換成婚姻。這是一出社會悲劇,也是一出性格悲劇,歸根結底,則是一出人生悲劇。
林黛玉死了,跟晴雯一起做芙蓉花神去了。我們的芙蓉花神“出淤泥而不染”,“質本潔來還潔去”,淒涼地流幹了全部的淚水,孤獨地走了——“冷月葬花魂”。她帶走了美,帶走了詩,帶走了愛,帶走了天然、率真、純潔、熱情、自尊、正直……她帶走了一個美麗的夢。多么幸運,曹雪芹把她留住了,《紅樓夢》把她留住了,永遠地把她留在了千千萬萬個讀者的心中。面對林黛玉,倘若誰還能夠無動於衷,那就說明,他還沒有真正明白,什麼是文明。
(選自《紅樓夢中人》,中華書局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