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善富

沈善富,男,清朝時期人物,江蘇高郵人,清朝官吏。

基本信息

簡介

乾隆十九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典江西、山西鄉試。撰制誥,辦院事,纂修國史、續文獻通考,勤於其職。出為安徽太平知府,在官十有六年,尤盡心災賑。三十四年,大水,坐浴盆經行村落,得賑者五十萬口。當塗官圩決,密勸富家出糶,禁轉掠,使各村自保。有告某家不糶者,笞之,曰;“汝奉何明令使富家出粟耶?”民乃定。

三十六年,泗州水,大吏檄善富往賑之,釐戶口之弊,民受其惠。值大疫,設局施藥施瘞,絕葷祈禳。前後課屬縣種柳數百萬株,官路成陰。埋暴十餘萬棺。時傳妖人割發,搜捕令下,諸郡騷然,獨太平不妄捕一人。兄弟訟,察其詞出一手,杖主訟者。兄弟悔悟如初。師弟互訐陰事,取案前文卷盈尺火之。曰:“爾詞必有稿,可上控郡守焚案,不汝靳。”兩造皆泣,訟乃息。貴池有爭地訟於部者,視舊牘,得成化二十一年閏四月官契,念愚民安知閏,檢明史七卿表,得是年閏四月文,據以定讞。

四十六年,擢河東鹽運使。鹽池受淡水,歉產,商運蒙古鹽多勞費。及鹽產復盛,弊多商困。善富曰:“鹽池自古為利,不當廢革。若聽民自販,必致蒙鹽內侵。商人之力,不患寡,患不均。其弊有三:奸商棄瘠據肥,一也;費浮地遠,伙攫其利,二也;僉代之期,貧富倒置,三也。”乃總三省引地為三等均之。復以道路遠近順配為五十六路,鬮分簽掣之,於是賂絕弊清。後乾隆末廢商運,蒙鹽果內侵,至嘉慶十一年,仍復舊制,皆如所預計。所至興學愛士,人文蔚起。以母老乞終養,居鄉多善舉。著味鐙齋詩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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