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負責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全縣煤礦生產、建設、經營、安全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研究擬訂煤炭行業發展戰略、煤礦準入條件和辦礦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煤礦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目標建議,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煤礦安全長效機制,監管全縣煤炭行業安全基礎管理和安全生產日常工作;指導全縣煤炭行業生產建設技術工作,負責科技手段在煤礦安全生產領域的推廣套用。
2007年全縣共有煤炭企業44個,生產礦井24個,累計生產原煤501.32萬噸,上交稅收71160萬元,占全縣財政總收入的70%以上。未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百萬噸死亡率為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