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以時

汪以時(??年—??年),字太易,徽州婺源大畈,明朝萬曆時大臣。萬曆(1589年)十七年己丑科殿試金榜三甲第一百一十五名賜同進士出身。歷任南召縣令、四川道御史、巡鹽御史、山西巡按、南京太僕寺少卿、南京太僕寺卿,卒於任上。

人物生平

汪以時初授南召縣令。以時除弊懲奸,治有政績,調嵩屬。大災之年,開倉煮粥,賑濟饑民,並勸富戶平糶儲糧,活饑民數以萬計。後升授四川道御史,未幾理糧儲,兼攝屯、馬二政,革除宿弊。督理河東,策鑿三晉中脈。征鹽稅,以時先後上疏阻抗,他道:“不忍以三邊軍士所寄命,百年綱紀所維持,麋爛於群奸之手。”以致觸犯張忠,捏奏誣陷。幸朝臣解脫。轉山西巡按,清查積案,救出冤案死囚八百餘人。巡閱三關時,對邊防臣官將領賞罰分明。置城堡於青龍驛,邊境得保全靖。九載考績,升南京太僕寺卿。卒於官。

人物評價

顧懋宏、顧登曾在《炳燭軒詩集》:送同年汪太易侍御按河束

談經藝音絳帷開,握椽仍懸墨綬來。

自是緣儒能飾冀,憑將歷試見冥才

行看山色迎車入,坐聽溪聲繞縣回。

咫尺永興錶帶水,舊民猶自望星台

親屬成員

兒子:汪學信。

個人作品

著有:《國朝名公經濟宏詞選》十二卷。是書前有凡例,題汪學信四如父編次,卷首又題新安太易父汪以時選輯。無序無跋,未審果出誰手。凡分十二門,皆明人之文,可以為場屋答策之用者,其凡例亦自稱取便制舉業雲。

曾為《少林棍法闡宗》提序:“程君沖斗負奇節,遨遊梁、楚間,憩少林者屢矣,遂師交其魁傑,得盡其技。已復精思悟會,更為闡發,圖會成帙,各綴以訣,向所謂秘莫問者,披閱瞭若指掌,都人士尚武者繕寫服習,競景附之,甚有冒其名以詫四方。君不知,問且曰:是代吾廣布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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