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浮游生物(plankton)是指懸浮在水體中的生物,它們多數個體小,游泳能力弱或完全沒有游泳能力,過著隨波逐流的生活。污水浮游生物(saproplankton)則特指污水中的浮游生物 。污水浮游生物的監測對水質分析具有重要意義,特別對於城市污水處理廠,若在水質理化指標分析測試的基礎上,同時對污水中的浮游生物進行監測分析,不但能了解污染物濃度的變化情況,還可了解其對浮游生物群落的影響,從而揭示活性污泥的運行狀態,並對此後的污水處理效果進行預報 。
污水浮游生物測定方法
採樣
1.點位設定
採樣點的設定要有代表性,採到的浮游生物要能真正代表一個水體或一個水體不同區域的實際狀況。在江河中,應在污水匯入口附近及其上下游設點,以反映受污染和未受污染的狀況。在排污口下游則往往要多設點,以反映不同距離受污染和恢復的程度。對整個調查流域,必要時按適當間距設定。在較寬闊的河流中,河水橫向混合較慢,往往需要在近岸的左右兩邊設定。受潮汐影響的河流,漲潮時污水可能向上游回溯,設點時也應考慮。在湖泊或水庫中,若水體是圓形或接近圓形的,則應從此岸至彼岸至少設兩個互相垂直的採樣斷面。若是狹長的水域,則至少應設三個互相平行,間隔均勻的斷面。第一個斷面設在排污口附近,另一個斷面在中間,再一個斷面在靠近湖庫的出口處。此外,採樣點的設定儘可能與水質監測的採樣點相一致,以便於所得結果相互比較。如若有浮游生物歷史資料的,擬設的點位應包括過去的採樣點,便於與過去的資料作比較。在一個水體裡,要在非污染區設定對照採樣點,如若整個水體均受污染,則往往須在鄰近找一非污染的類似水體設點作為對照點,在整理調查結果時可作比較。
2.採樣深度
浮游生物在水體中不僅水平分布上有差異,而且垂直分布上也有不同。若只採集表層水樣就不能代表整個水層浮游生物的實際情況。因此,要根據各種水體的具體情況採取不同的取樣層次。如在湖泊和水庫中,水深5m以內的,採樣點可在水表面以下0.5、1、2、3和4m等五個水層採樣,混合均勻,從其中取定量水樣。水深2m以內的,僅在0.5m左右深處採集亞表層水樣即可,若透明度很小,可在下層加取一樣,並與表層樣混合製成混合樣。深水水體可按3-6m間距設定採樣層次。變溫層以下的水層,由於缺少光線,浮游植物數量不多,浮遊動物數量也很少,可適當少採樣。對於透明度較大的深水水體,可按表層、透明度0.5倍處、1倍處、1.5倍處、2.5倍處、3倍處各取一水樣,再將各層樣品混合均勻後再從混合樣中取一樣品,作為定量樣品。在江河中,由於水不斷流動,上下層混合較快,採集水面以下0.5m左右亞表層樣即可,或在下層加采一次,兩次混合即可。若需了解浮游生物垂直分布狀況、不同層次分別採樣後,不需混合。
3.採樣量
採樣量要根據浮游生物的密度和研究的需要量而定。一般原則是:浮游生物密度高,采水量可少;密度低采水量則要多。常用於浮游生物計數的采水量:對藻類、原生動物和輪蟲,以1L為宜;對甲殼動物則要10-50L,並通過25號網過濾濃縮。若要測定藻類葉綠素和乾重等,則需另外採樣。採集定性標本,小型浮游生物用25號浮游生物網,大型浮游生物用13號浮游生物網,在表層至0.5m深處以20-30cm/s的速度作00形循回緩慢拖動約1-3min,或在水中沿表層拖濾1.5-5.0m 水體積。
4.採樣頻率
浮游生物由於漂浮在水中,群落分布和結構隨環境的變更而變化較大,採樣頻率一般全年應不少於四次(每季度一次),條件允許時,最好是每月一次。根據排污狀況,必要時可隨時增加採樣次數。
固定和濃縮
水樣採集之後,馬上加固定液固定,以免時間延長標本變質。對藻類、原生動物和輪蟲水樣,每升加入15mL左右魯哥氏液(Lugols solution)固定保存。可將15mL魯哥氏液事先加入1L的玻璃瓶中,帶到現場採樣。固定後,送實驗室保存。魯哥氏液配製方法:40g碘溶於含碘化鉀60g的1000mL水溶液中。另一種福馬林固定液的配製方法是:福馬林(市售的40%甲醛)4mL,甘油l0mL,水86mL。對枝角類和撓足類水樣,100mL加4-5mL福馬林固定液保存。福馬林固定液也是在現場加入。
從野外採集並經固定的水樣,帶回實驗室後必須進一步沉澱濃縮。為避免損失,樣品不要多次轉移。l000mL的水樣直接靜置沉澱24h後,用虹吸管小心抽掉上清液,餘下20-25mL沉澱物轉入30mL定量瓶中。為減少標本損失,再用上清液少許沖洗容器幾次,沖洗液加到30mL定量瓶中。用魯哥氏液固定的水樣,作為長期保存的浮游植物樣品,在實驗室內濃縮至30mL後補加1mL 40%的甲醛溶液然後密封保存。
顯微鏡的校準
將目(測微)尺放入10倍目鏡內,應使刻度清晰成像(一般刻度面應朝下),將台(測微)尺當作顯微玻片標本,用20倍物鏡進行觀察,使台尺刻度清晰成像。台尺的刻度代表標本上的實際長度,一般每小格0.01mm。轉動目鏡並移動載物台,使目尺與台尺平行,並且目尺的邊沿刻度與台尺的0點刻度重合,然後數出目尺10格相當於台尺多少格,用這個格數去乘0.01mm,其積表示目尺10格代表標本上的長度多少毫米,作好記錄,即某台顯微鏡20倍物鏡配10倍目鏡,某目尺10格代表標本上的長度多少。用台尺測出視野的直徑,按πr 計算視野面積。用作測量和計數的其他鏡頭的每一種搭配,也都應作同樣的校準和記錄。
計數
個體計數仍是目前常用的浮游生物定量方法。浮游生物計數時,要將樣品充分搖勻,將樣品置入計數框內,在顯微鏡或解剖鏡下進行計數。常用計數框容量有0.1mL、1mL、5mL和8mL四種。用定量加樣管在水樣中部吸液移入計數框內。移入之前要將蓋玻片斜蓋在計數框上,樣品按準確定量注入,在計數框中一邊進樣,另一邊出氣,這樣可避免氣泡產生。注滿後把蓋玻片移正。計數片子製成後,稍候幾分鐘,讓浮游生物沉至框底,然後計數。不易下沉到框底的生物,則要另行計數,並加到總數之內。
藻類和原生動物的計數:吸取0.1mL樣品注入0.1mL計數框,在10×40倍或8×40倍顯微鏡下計數,藻類計數100個視野,原生動物全片計數。輪蟲則取1mL注入1mL計數框內,在10×8倍顯微鏡下全片計數。以上各類均計數兩片取其平均值。如兩片計數結果個數相差15%以上,則進行第三片計數,取其中個數相近兩片的平均值。
藻類計數亦可採用長條計數法,選取兩相鄰刻度從計數框的左邊一直計數到計數框的右邊稱為一個長條。與下沿刻度相交的個體,應計數在內,與上沿刻度相交的個體,不計數在內,與上、下沿刻度都相交的個體,以生物體的中心位置作為判斷的標準,也可在低倍鏡下,按上述原則單獨計數,最後加入總數之中。一般計數三條,即第2、5、8條,若藻體數量太少,則應全片計數。硅藻細胞破殼不計數。若計數種屬的組成,分類計數200個藻體以上。用劃“正”的方法,則每劃代表一個個體,記錄每個種屬的個體數。甲殼動物的計數:將濃縮樣吸取8mL(或5mL),注入計數框,在10×10或10×20倍倒置顯微鏡或顯微鏡下,計數整個計數框內的個體。亦可將30mL濃縮樣分批按此法計數,再將各次計數相加得到30mL樣的總個體數。
計算
①把計數所得結果按下式換算成每升水中浮游植物的數量:
N=A/A×(V /V)n
式中:N---每升水中浮游植物的數量(個/L);
A---計數框面積(mm );
A---計數面積(mm ),即視野面積×視野數或長條計數時長條長度×參與計數的長條寬度×鏡檢的長條數;
V---1L水樣經沉澱濃縮後的樣品體積;
V---計數框體積;
n---計數所得的浮游植物的個體數或細胞數。
按上述方法進行採樣、濃縮、計數。A為400mm , VW為30mL,V為0.1mL,故V/V=300。
②每升內某計數類群浮遊動物個體數N可按下式計算:
N=n-V1/V2·V3
式中:n---計數所得個體數;
V1---濃縮樣體積;
V2---計數體積;
V3---採樣量。
原水樣中每升內浮遊動物總數等於各類群個體數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