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蓬江區科學技術局

(十一)加強科技對外合作與交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間和國際組織間的科技合作項目。 (十三)承擔區科學技術協會機關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科學技術局、市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中共江門市蓬江區區委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門市蓬江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蓬江委〔2011〕13號),區編辦《關於印發江門市蓬江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蓬江機編〔2011〕3號)精神,設立江門市蓬江區科學技術局,加掛江門市蓬江區知識產權局牌子,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促進科技進步。會同區有關部門編制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區智慧財產權及專利工作規劃。
(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區科技發展布局、優先領域政策性建議,參與對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和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三)承擔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全區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擬定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提出相關政策,推進科研基地、科技創新創業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擬訂科技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四)組織申報和實施科技攻關計畫、火炬計畫、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重大科技專項計畫等科技計畫,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工程和參與區信息化建設。
(五)強化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承擔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高新技術產品推薦申報工作,指導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專業鎮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建設。
(六)牽頭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組織實施深化產學研合作行動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
(七)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協調管理科技信息、科技情報,引導和扶持科技服務業和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負責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
(八)組織指導專利技術開發、推廣和套用工作,協助開展智慧財產權與專利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申報智慧財產權計畫項目,推動專利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參與上級智慧財產權部門開展專利執法和調處專利侵權糾紛;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與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統計和分析本區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建立專利資料庫。
(九)牽頭組織防震抗震救災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區財政科技專項資金的計畫安排、管理和監督使用。
(十一)加強科技對外合作與交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間和國際組織間的科技合作項目。
(十二)指導各鎮(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區科學技術協會機關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科學技術局、市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市建設二路18號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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