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江蘇省江都市農業機械管理局的是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發展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本市農機化管理政策、措施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二) 負責制定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三) 負責農機安全生產,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農機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駕駛操作人員考核、核發牌證、安全教育與檢查、農機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四) 參與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的科研、鑑定、推廣和科技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科研、開發、推廣項目的立項、評估論證、申報、組織實施和攻關;負責全市農機產品適用性試驗示範、推廣和科技成果鑑定,發布鑑定結果;負責農機化科技成果申報管理工作。(五) 負責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生產和農機優質服務活動,指導基層農機服務組織的服務、生產和經營活動;負責全市農機生產、服務、經營收費價格的監督檢查,協調和指導農業機械有組織地跨區作業;負責農機服務市場的巨觀管理;參與全市農業規模經營、農業現代化建設和區域開發工作。(六) 負責農機維修行業的管理;負責全市農機維修網路建設和維修網點的等級審點;負責全市拖拉機等農業機械的報廢更新和農業機械的技術改造;參與全市農機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打假活動,參與調查處理重大的農機產品質量事故。(七) 負責全市農機化利用外資項目的立項、申報和重大項目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協調農機進出口貿易,負責全市引進農機具和農機化技術的消化、吸收工作,歸口管理,引進農機裝備和農機技術工作。(八) 負責農用油料、抗災柴油的需求預測、供應和農用柴油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機供油網點建設和經營活動;推廣農機節能新技術。(九) 負責農業機械化發展的預測和統計工作,指導全市農機信息網路建設。(十) 負責農機行業的人員培訓、人才需求預測、智力引進和交流工作;指導開展農機實用技術和業務培訓和建設工作;負責農機行業職業技能考核鑑定工作。(十一)指導農機行業的體制改革,負責勞動工資、勞動保護、社會保險、職改等項工作。指導農機行業的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的業務和組織工作。(十二) 負責全市農機化各種資金(含事業費、事業發展資金、各種專項資金、局屬單位基本建設費等)的編報、管理;負責全系統的財務會計管理和審計工作。(十三) 負責全系統的國有(集體)資產管理及使用、監督、考核。(十四) 參與和組織農業機械積極投入抗災救災。(十五) 承擔市人民政府和省、揚州市農機局交辦的其它事項。內設機構
人秘科
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農機系統人才需求預測、教育培訓、職改、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文秘、宣傳、機要、檔案、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政策檔案和對重大問題進行調研,承辦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綜合協調機關各科室和局屬單位的工作;負責局行政事務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全市農機行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承辦局機關行政複議;負責全市農機化科研、推廣和科技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機化重大科研、開發、推廣項目的立項申報、組織攻關及有關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農機管理科
負責全市農機服務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擬訂農機安全監理、維修和農機管理與服務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拖拉機、大中型農機具的報廢更新計畫的編報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農機及其服務市場的巨觀管理,協調和指導農業機械有組織地跨區作業;負責全市農業機械需求預測和農用柴油市場的監督與協調工作;負責全市防汛抗災農用機具用油計畫的申報、分配、監督和抗災機具調度工作;負責制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的預測和統計工作。產業指導科
負責系統二、三產業的體制改革,指導企業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現代化企業制度;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全市農機維修網點建設和維修網點技術審定;參與農機產品質量檢查監督及重大農機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財務審計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負責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農機化各種資金(含行政事業費、工業發展資金、各種專項資金)的編報、管理,並參與組織實施;指導農機系統的財務管理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系統財務審計監督工作。農機安全監理所
主要職責: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機械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規範及技術標準。2、研究並參與制訂農業機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規範性檔案、技術標準、管理制度及農機安全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3、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登記、技術檢驗、報廢回收及其駕駛操作人的考試、發證等相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4、負責涉及人身安全、環境保護的農業機械產品的備案管理。5、負責在田間、場院、鄉村道路等場所對農業機械進行安全檢查工作,糾正並查處違法違章行為。6、參與“平安農機”創建、“農機安全專項整治”和“農機安全生產月”等活動,開展對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的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知識、安全操作規程的宣傳和教育培訓。7、負責道路外農業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分析及上報工作。8、參與新型、改型、改裝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性能的論證和鑑定工作。9、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農機化推廣技術服務站
主要職責:1、依據《農業技術推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的規定,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及其技術。2、參與制定本地區農機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3、為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提供農業機械技術推廣、培訓等服務,不斷提高農機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4、承擔農業部和省、市、縣、農業、農機部門農機科研推廣項目,為農民提供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化技術,並組織實施,達到增產增效、提高農民收入目的。5、指導下級農機推廣機構、民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農機推廣活動。6、對本地區推廣使用的新型農業機械實行跟蹤服務,及時向有關生產廠家提供農戶使用基本信息及合理化改進意見。7、提供農機技術信息諮詢服務。8、完成上級部署的其他各項工作。農機化技術學校
主要職能:1、為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提供農業機械技術推廣、培訓等服務,不斷提高農機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2、開展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及農機行業技術等級考核工作。3、承擔上級下達的農機科研、培訓項目,為農民提供先進實用的農業機械化技術。4、對本地區推廣使用的新型農業機械實行跟蹤服務,及時向有關生產廠家提供農戶使用基本信息及合理化改進意見。5、提供農機技術信息諮詢服務。6、完成上級部署的其他工作。領導班子
劉繼華同志主持全面工作,負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及組織、財務、審計工作。吉網鎖同志負責農機管理、跨區作業、農機推廣、培訓、維修、職業技能考核鑑定、農機購置補貼、農機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分管局農機管理科、農機推廣站、農機化技術學校、農機維修中心、農機協會。
姜和平同志負責系統黨群、機關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農機法制建設、政務公開、機關作風建設、信訪及信息宣傳等工作;協助負責組織工作,分管局人秘科、法制科。
張玉喜同志負責紀檢、監察、農機安全監理及“平安農機”創建、系統安全生產等工作,協助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分管局監察室、產業指導科、農機監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