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市交通局

主要職責

江蘇省江都市交通局(江都市口岸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並執行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行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規範性檔案,制訂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各類型公路、水路等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港口碼頭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負責公路、水路標誌、標線及交通監控通訊等附屬設施的設定和管理;負責交通工程建設質量監督;負責交通行業和交通產業項目招標、投標的管理和監督。三依據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負責管轄通行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監督和救助打撈工作;負責船舶檢驗和船舶防污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路運輸、水路運輸、出租與運輸和搬運裝卸業、車船租賃、營業性客貨停車場站、運輸代理、倉儲、理貨、聯託運服務業等行業管理;維護全市公路運輸、水路運輸、計程車運輸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物貨運輸。四負責全市汽車維修與配件供應、車輛技術與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船舶修造技術認可等行業管理工作。五負責全市公路路政、水路航政和交通規費稽徵管理;組織、協調、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局管資金的撥付和監管;指導交通行業內部審計工作。六制訂並組織實施交通行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指導並監督交通行業質量、技術、信息、環保節能等工作,推動行業技術進步。七指導交通行業行政執法和行業體制改革工作。八負責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九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十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指導全市交通行業職業教育和培訓。(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掛政策法規科的牌子,組織協調局機關行政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辦公室的業務工作;負責文秘、督辦、宣傳、接待、信息、機要、信訪、檔案、文印和機關安全保衛、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起草局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史記、年鑑等材料及有關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及議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水電、房產、衛生、辦公用品、車輛調度等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體制改革等巨觀指導性政策的研究;負責組織交通行業規範性檔案的擬定及執法監督;負責交通法規的宣傳貫徹;負責管理交通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執法人員上崗資格審核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交通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事務;承辦局機關和交通行政執法行政訴訟案件;開展法律服務和諮詢工作;指導交通行業法制建設。

組織人事科

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考察、任免、管理;負責局屬單位及指導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交通職業技能鑑定和等級考核工作;負責行業智力引進、人力資源開發、培訓、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人員出國(境)報批及政審工作;負責教育、理論培訓、政研會、黨校、政校、職校等管理工作;負責社團、統戰、人武、計畫生育、雙擁、工會、共青團等工作。

財務審計科

指導實施交通行業有關的財務會計規章制度;組織交通建設資金的融通、統籌、調度;負責局機關財務計畫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組織編制財務報表,定期進行財務會審和經濟活動分析;負責各類交通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資金的撥付、使用監督;負責局屬單位財會人員培訓和考核,指導交通行業財務會計工作。

工程管理科

掛港口辦公室、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的牌子。組織編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計畫;負責交通建設綜合管理工作,維護交通工程建設市場平等競爭秩序;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管理工作;負責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設計審查和後期評價、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的布局規劃及審查工作;負責全市交通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資質管理;檢查指導全市公路、航道的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工程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市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負責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負責交通工程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使用;負責交通行業學會、協會工作;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安全技術科

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管理方針、政策,制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監督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和考核工作;負責局屬單位人員因工受傷及事故的調查處理上報工作,負責安全教育、消防等管理工作,落實各項防範措施;負責制訂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計畫,編制中長期科技進步發展規劃及年度科技項目計畫;組織實施交通重點科技項目資金、科技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歸口管理交通設備、環保、標準、計量、能源、計算機套用與推廣、專利、質量等管理工作。

直屬機構

江都市地方海事處2001年7月1日前原名為江都市港航監督所,組建於1987年9月,現有行政、航監船務、船檢、財務4個科室,邵伯、城區兩個海事所,9個船舶簽證點,行政執法人員45名,其中黨員31名。主要擔負著全市61條幹支線航道、634.8公里通航里程、32道鄉鎮渡口、5座油碼頭、1家風景旅遊區、97家鄉鎮船廠、5座船閘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職能:江都市地方海事處、船舶檢驗處是負責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行政執法機關,擔負著宣傳和貫徹執行水上交通安全法規、維護水上交通秩序、開展船員考試發證、辦理船舶簽證、核審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監管危險貨物、調處水上交通事故、發布航行通告、防止船舶污染水域、進行船舶法定檢驗等職責。
江都市運輸管理所成立於1984年,代表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的各種運輸、作業方式實施管理,2004年7月受法規委託,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市場管理;現有行政執法、管理人員38人,主要設:交通運政稽查大隊、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所、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所。另設二股一室,為本所的日常辦事機構。主要管理職能:1、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交通運輸方針、政策、法規,執行上級運政管理機構制定的有關規章、規範、標準和細則;2、根據管理許可權,審批客貨運輸、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和汽車維修業戶的開業、停業及年度審驗,核發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審批境內客貨運輸線路,執行好客運“定線路、定班次、定站點”工作,協調好各部門、各種運輸方式、各運輸業戶之間的橫向關係;3、具體負責運政管理機構統一制定的證、牌、單及票據的分發、回收、管理,具體負責徵收運輸規費及其它委託代徵稅、費;4、具體負責執行對運輸市場的運輸質量、經營行為及使用的證、牌、單、票據等進行日常性監督檢查,並對違章者進行處罰,調解日常性運輸糾紛;5、具體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大宗物資、重點港站集散物資的運輸,具體組織實施重要節假日的旅客運輸,具體組織實施指令性的搶險、救災、戰備物資的運輸;6、掌握本地運力與運量情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交通部門提供需求信息,配合上級運政部門做好運力投放、運力結構和技術進步的調控工作,做好站點布局、建設管理工作;7、負責運輸市場源頭管理,建立各種基礎台帳,對本地區運輸業的經營、生產和主要經濟技術指標進行統計、上報,組織日常性運輸市場調研,收集各種基本信息,開展諮詢服務和市場預測,制定本地區行業規劃;8、組織本地區運輸行業工作的經驗交流及推廣,負責對運輸業戶進行指導和運輸行業協會的組織、指導;負責對本地區運政人員的培訓及對運輸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

領導班子

王進同志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財務、審計、重點交通工程建設,創新發展及籌融資工作。
張曉春同志 主持港口管理局(區口岸辦公室)全面工作,分管交通物流、規劃、建設及管理,港口、碼頭建設與管理工作。
金耀明同志 負責黨群、黨風廉政建設、機關、老幹部、創建、雙擁、人武、交通戰備、城區防汛,江六高速江都段協調服務、區鎮道路工程建設工作,協助分管組織人事、審計工作。聯繫市、區黨群口等相關工作。
陳儂同志 負責行業管理、執法、視窗服務、鄉鎮交管所綜合執法改革工作,研究最佳化城區公交線路、鎮村公交經營管理模式、場站建設和新辟公交線路,市民卡發售網點增設和管理工作。聯繫市、區行業管理等相關工作。
徐山洪同志 負責江海高速、沿江高等級公路續建、寧啟鐵路江都段複線電氣化改造、揚州泰州機場建設協調和連淮揚鎮鐵路前期對接工作。聯繫市、區相關對口部門工作。
劉晶晶同志負責綜合交通路網規劃、工程招標、樣板路創建,農村通達工程(農村骨幹河道橋樑和危橋)建設改造、管養,237省道江都段改建工程,新328建設規劃工作,負責交通投資平台建設及籌融資工作。聯繫區農水口等相關工作。
魏偉同志 負責政法、綜治、信訪、安全生產管理、企業創新發展及企業改革、改制工作、機關和相關企業資產置換、保值增值及存量資產盤活工作,協調推進鎮村公交和江都汽車客運總站項目規劃、立項、報批、建設、協調交通物流發展等工作。聯繫區政法、綜治、信訪、安全生產等相關工作。
張青同志 負責紀檢、監察,協助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行政服務中心交通視窗、系統工會、共青團、計畫生育工作。
王兆明同志 主持區地方海事處全面工作,協助分管行政執法及行業管理工作。
閻根發同志 負責組織宣傳、人事、雙擁、勞資工作,協助分管黨群、機關管理、扶貧及系統企業改革改制和鄉鎮交管所綜合執法改革工作。
孫兆蘭同志 負責財務工作,協助分管籌融資及平台建設工作。
張永明同志 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協助分管安全生產管理、企業創新發展及企業改革、改制、相關企業資產置換、保值增值及存量資產盤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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