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江西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心站的主要職能是: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歸口管理全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監督工作,指導全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監督機構的工作;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對全省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實施質量監督和本站負責質量監督的水利工程實施安全監督;參與受監工程的質量事故分析;組織培訓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人員;負責水利水電工程定額的收集、測算工作;組織制訂全省水利水電工程定額;組織造價員的培訓發證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水利廳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中心站設綜合科、質量監督科、定額科3個正科級機構。
人員編制
省水利廳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中心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4名。
領導職數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心站有站長1名,副站長2名;正科3名,副科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