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10年軍校和國防生招生簡章

國防生錄取工作與軍隊院校同批次錄取,考生的政治考核、軍人職業適應性心理測試、面試、體格檢查與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一併進行。 面試和體格檢查省軍招辦統一組織全省報考軍隊院校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的面試、體格檢查工作。 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的考生,不得兼報公安、政法、航海及其他提前錄取本科批次院校,軍隊院校和國防生可以兼報。

組織領導

我省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在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省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省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軍招辦”)負責實施。

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的對象為參加今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報考基本條件:①未婚,年齡不超過20周歲(截止2010年8月31日);②擁護四項基本原則,政治思想品質好,身體和心理健康,志願為軍隊和國防建設事業服務;③高考成績達到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相應科類本科第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

招生計畫

1.今年全軍和武警共有37所院校在我省投放招生計畫1052名(含無軍籍學員,下同),其中第二、第三、第四軍醫大學等3所軍隊院校招收的為無軍籍學員,學員入學不辦理入伍手續,享受軍隊提供的相關待遇,畢業考核合格者,入伍並分配到軍隊工作。解放軍理工大學另在我省定向招生6名,學員入校後不參軍,為人防系統定向培養。
2.今年全國有49所地方普通高等學校在我省投放國防生計畫335名。國防生錄取工作與軍隊院校同批次錄取,考生的政治考核、軍人職業適應性心理測試、面試、體格檢查與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一併進行。

招生宣傳

高考前,各警備區(軍分區)政治部應會同市教育部門,因地制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招生宣傳,確保有意向的考生能夠及時準確地了解掌握軍隊招生有關信息。各警備區(軍分區)政治部、人武部應加強與駐地新聞媒體的協調,適時公布本地政治考核和省組織軍人職業適應性心理測試、面試和體格檢查的日程安排、工作流程、結果查詢和申訴途徑等,熱忱為廣大考生服務。
6月10日,各縣(市、區)人武部要集中開展軍校和國防生招生宣傳,組織人員主動深入駐地各普通中學,搞好宣傳發動。各警備區(軍分區)政治部重點指導縣(市、區)人武部會同教育部門選擇1-2所生源質量高、國防教育基礎好的三星級以上高中,集中宣傳《國防法》、《兵役法》基本知識和我軍現代化建設成就、發展前景,客觀介紹軍隊院校基本情況、招生政策、專業設定、培訓層次、培養目標、學員待遇以及畢業後的分配使用原則等,通報今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動員優秀青年學生踴躍報考。

政治考核

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的考生須進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關於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政聯〔2001〕1號)執行。
6月25日,各中學向意願報考軍校和國防生,且高考成績達到本科第二批省控線的考生髮放《江蘇省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表》(簡稱“政治考核表”,見附屬檔案1),並負責指導考生填寫有關欄目,於6月27日交當地縣(市、區)招生辦匯總造冊(錄入政審庫)後移交給當地人武部,人武部負責會同公安部門進行政治考核並作出結論。政治考核工作原則上於6月29日前完成,並逐級上報省軍招辦。
考生所在中學應當對考生在校表現作出鑑定;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應當對考生本人、家庭情況和主要社會關係等進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見;縣(市、區)人武部應當根據考生所在中學和公安部門的考核情況,客觀公正地對考生作出考核結論。
不在戶口所在地參加高考的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的人武部會同考生學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組織實施。

面試和體格檢查

省軍招辦統一組織全省報考軍隊院校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的面試、體格檢查工作。今年面試和體格檢查工作分南、北兩片同時展開,南片為蘇州、無錫、鎮江、常州、南京、揚州、泰州等七市的考生,地點設在南京市田家炳高級中學(南京市鼓樓區長江新村八號);北片為連雲港、鹽城、徐州、淮安、宿遷、南通等六市的考生,地點設在淮安市清江中學(淮安市淮海北路50號)。軍人職業適應性心理測試在體格檢查時由各點一併組織。
具體安排:①南片:27日上午鎮江、下午揚州;28日上午南京、下午泰州;29日上午常州、蘇州;下午無錫。②北片:27日上午宿遷、下午鹽城;28日上午淮安、下午南通;29日上午連雲港、下午徐州。30日上午為機動時間,組織未及時參檢的考生進行面試和體格檢查。安排在上午的考生,報到時間為7:00—9:00,安排在下午的考生,報到時間為9:00—11:00。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高考《准考證》、高考成績單和2張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自行報到。
面試、體格檢查工作結束後,省教育考試院於7月2日公示面試、體格檢查結果。考生可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面試、體格檢查結果。如有異議,可在7月3日前向省軍招辦提出復檢申請。經審議後,4日安排復檢,復檢地點設在江蘇省軍區門診部(南京市童家巷25號),復檢結果為最終結論。被錄取考生的面試、體格檢查表和政治考核表,省軍招辦將於8月底前寄送各院校。

志願填報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志願繼續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定,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的考生,應填報提前錄取平行院校志願。為保證填報軍隊院校和國防生志願的有效性,考生必須填滿A、B、C三所院校志願,否則本批次志願無效。
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的考生,不得兼報公安、政法、航海及其他提前錄取本科批次院校,軍隊院校和國防生可以兼報。

錄取

今年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繼續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實行遠程網上錄取。省教育考試院在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本科第二批省控線,以及政治考核和面試、體格檢查合格的考生中,按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計畫數、考生志願,分文理,分男、女生和指揮、非指揮類從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招生計畫數的120%以內投檔,招生院校應在投檔比例範圍內擇優錄取新生。
考生被錄取後,憑錄取通知書到所在中學領取檔案,到院校報到時,再辦理檔案移交手續。被錄取考生的政治考核表、面試軍檢表由省軍招辦寄至各院校。未被錄取考生的上述材料由省軍招辦保存六個月後銷毀,在此期間,接受考生及家長諮詢。

複審複查

新生入學後,由招生院校進行政治複審和身體複查,凡複審複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與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等九部門《軍隊院校淘汰學員安置辦法》(〔2005〕政聯字第2號)和教育部、總政治部《關於印發》(教學司〔2002〕8號)的有關規定處理。其中因政治考核或身體複查不合格,但符合普通高校普通批次錄取條件的,本人可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其當年填報的普通高校相關志願等情況,與省屬普通高校協商改錄。被軍隊院校或國防生錄取的新生無故不報到或報到後藉故主動要求退學的,其他院校不得錄取。

有關要求

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工作,事關軍隊和國防建設大局,是部隊選拔培養人才的基礎環節,是軍事人才成長的源頭。各級教育部門、招辦和中學要全力支持,主動配合,努力為部隊輸送優秀人才。軍分區(警備區)、人武部系統要充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切實加強統籌和協調,確保各項工作按時間節點有序推進。省軍招辦派出巡視組,對各地招生宣傳、政治考核等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附屬檔案:1.江蘇省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表
2.江蘇省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工作日程
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江蘇省軍區政治部
二○一○年五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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