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成員
陳剛:同志主持省體育局全面工作,主管幹部、人事、外事工作,兼管辦公室和體育彩票工作,聯繫南京體育學院和常州市、鎮江市體育局工作。
劉彤:同志主管體育競賽、體育科教、行政審批服務和體育行政執法等工作,分管綜合業務處(行政審批服務處),聯繫省體育科學研究所、省體育競賽管理中心、省江寧足球訓練基地(省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省足球運動協會和徐州市、泰州市(含泰興市)體育局工作。
王志光:同志主管體育產業、計畫財務、意識形態、機關黨團和審計工作,分管體育經濟處(體育產業處)和機關黨委,聯繫省體育裝備中心、省體育產業指導中心、省五台山體育中心、省體育產業集團和蘇州市(含崑山市)、連雲港市體育局工作。
王偉中:同志主管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和反興奮劑工作,分管競技體育處和青少年體育處,聯繫局訓練中心、局青少年訓練與反興奮劑管理中心和南京市、淮安市體育局工作。
熊偉:同志主管民眾體育工作,分管民眾體育處,聯繫省體總秘書處、省社會體育管理中心(省健身氣功管理辦公室)、省國際體育交流中心、省方山體育訓練基地(省射擊射箭運動管理中心)、局水上運動管理中心和鹽城市體育局工作。
陳柏:同志協助陳剛同志分管體育彩票工作,聯繫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江蘇棋院(省棋牌運動管理中心)和揚州市、宿遷市(含沭陽縣)體育局工作。
範金華:同志協助王志光同志分管機關黨團和計畫財務工作,聯繫局後勤服務中心、局會計核算中心和無錫市體育局工作。
張建飛:同志協助陳剛同志分管辦公室、人事和外事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和宣傳處)、人事處(外事處)和離退休幹部處,聯繫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省體育信息中心(體育文化中心)和南通市體育局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體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指導體育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工作和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綜合協調、新聞宣傳、信息、信訪、保密等工作;指導、組織法制教育和行政執法、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
(二)民眾體育處
擬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草案;推動和指導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開展綜合性民眾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承擔和協調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指導健身氣功管理工作。
(三)競技體育處
擬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草案;指導競技體育訓練、省優秀運動隊的業務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訓練基地發展工作;組織重大國際、國內比賽備戰和參賽工作;負責訓科醫管一體化和省優秀運動隊教練員考核、培訓及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省優秀運動隊訓練、競賽和建設工作。
(四)青少年體育處
擬訂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草案、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協調業餘訓練及後備人才培養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青少年國際、國內體育比賽參賽工作。
(五)體育經濟處
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負責機關並監督管理直屬單位的經濟財務工作;制定和實施體育基本建設規劃,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並監督管理;承擔體育事業綜合統計、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監督體育彩票發行和公益金使用;負責管理局系統及省優秀運動隊後勤保障工作。
(六)綜合業務處
擬訂體育競賽管理制度,巨觀管理、指導全省競賽工作以及舉辦、承辦省以上綜合性運動會和全國以上比賽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一級及以上裁判員綜合管理、一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審批和申報、運動項目紀錄審批和申報工作;負責反興奮劑管理工作;編制體育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省體育科研工作和省優秀運動隊、體育運動學校的文化教育工作
(七)人事處(外事處)
擬訂體育人才發展規劃草案;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審等工作;協調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工作;對局領導兼任國家級、省屬社團職務提出任職建議;負責安全保衛和扶貧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和出國(境)人員政審、援外工作;負責局系統統戰、僑務、少數民族工作;負責本省體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和人才流動服務的協調、指導工作。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法律法規,起草體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督促實施。
(二)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研究全省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制全省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統籌規劃全省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全省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五)統籌規劃全省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擬訂全省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全省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七)指導、管理全省體育外事工作,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台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八)指導體育宣傳、科技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發展體育教育,制定並實施體育培訓規劃。
(九)領導省體育總會,負責全省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省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58名(含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6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處長(主任)21名,其中正處長(主任)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處處長1名),副處長(副主任)12名。
直屬單位
體育局訓練中心
方山體育訓練基地(射擊射箭運動管理中心)
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江寧足球訓練基地)
水上運動管理中心
體育總會秘書處
後勤服務中心
體育科學研究所
體育競賽管理中心
社會體育管理中心(健身氣功管理辦公室)
青少年訓練管理中心
體育社團
體育場館協會
體育發展指導員協會
射擊運動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