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
政委:蔣漢忠
副局長:周江東
副局長:蔣繼東
副政委兼工會主席:張仲文
副局長:袁英平
副局長:楊雲芳
紀委書記兼政工監督室主任:英開冬
指揮中心主任:鄭江林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縣公安規範性檔案;分析研究全縣的敵情、政情、社情,適時決策部署全縣公安工作。
2、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擬定預防打擊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對策。
3、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紀律執行情況;負責全縣公安系統人民警察的警銜管理、獎懲、優撫、教育訓練及公安宣傳工作;檢查、督促全縣公安系統的執法活動,制訂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組織開展警務督查,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公安隊重大違紀案件。
4、承辦案件的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騷亂。
5、依法維護全縣治安秩序,制止、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爆炸物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等工作。
6、依法管理國籍工作;負責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協調涉外案件的查處。
7、指導、監督全縣消防工作。
8、依法管理、維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承辦、參與重大交通事故的查處;管理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9、負責對全縣範圍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來新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10、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技術偵察、機要通信和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
11、依法承擔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負責對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負責全縣的禁毒、緝毒工作。
13、指導森林公安的業務工作;指導縣武警中隊擔負的公安業務和維護社會治安的工作。
14、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