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存禮,元朝國子祭酒
江存禮(1299-?),字敬心,號學庭,湖北蒲圻人。
江存禮於元朝泰定三年(1326)參加湖廣鄉試,取中第十八名舉人,時年27歲。第二年(泰定四年三月)在京城會試後參加三年一次的殿試,登進士第。時進士榜分右榜(蒙古、色目人)中22人,左榜(漢人、南人)中59人,江存禮居左榜第十五名。鄉試中舉時的試題是《大別山賦》,江存禮揮灑寫下700字的傳世名篇《大別山賦》。當時朝庭特派主考官是揭溪斯,揭溪斯(1274-1344)是元代儒林四傑之一,閱卷後在江存禮試卷上批註:“大別屹立江漢,是子奇崛,與山爭雄。”江存禮與瀏陽周鏜、武昌聶炳稱為同第三傑。
進士及笫後,江存禮授翰林院奉直大夫、侍講學士、遷升司業,元順帝朝時直至國子祭酒,成為全國掌管文化教育的最高行政長官。“國子祭酒掌全國學之教令,統領全國府、州、縣官學,並擔任皇太子的老師,協助朝庭治理國家安撫百姓,是國家重臣,皆德尊望重者為之。”明朝石光霽在1370年刻詩選中稱“江學庭與張以寧、黃子肅諸老俱有聲當代。”《元史》記載“其文章、事業並為時所推重,後進之士仰之如泰山北斗。”並在翰林院刻碑銘記。在蒙古人統治的元代尤為不易。
江存禮不但文彩俊發,而且熱衷善舉,《元史·本紀》第三十四記載:至順元年春,茶陵州民飢,同知江存禮以所授敕質糧三千石賑之。在任九省都察院史部天官時去世(卒年不詳),皇帝封其為“莒國公”,溢號“文正”。奉旨安葬在蒲圻縣官塘驛紗帽山,墳前建牌坊、神道。
江存禮因在官任上去世,作品可能沒有結集出版。《大別山賦》、《炎陵廟》、《赤松山》、《劉孝子傳》等作品散存於《元詩選》、《元詩選癸集》、《大明一統志》、《湖北詩征傳略》、《炎陵志》、《雲陽志》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