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縣國土資源局的委託,監督檢查全縣土地、礦產、測繪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和對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處理決定的執行情況;負責土地、礦產管理的動態巡查;負責對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對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出租、出讓等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礦產品運輸憑證的檢查。副科級事業機構,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設大隊長1名。
受縣國土資源局的委託,監督檢查全縣土地、礦產、測繪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和對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處理決定的執行情況;負責土地、礦產管理的動態巡查;負責對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對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出租、出讓等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礦產品運輸憑證的檢查。副科級事業機構,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設大隊長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