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縣國土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特向社會公布《永豐縣國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永豐縣國土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以深化公開內容為核心,進一步拓寬公開渠道,開拓創新,解放思想,對我局政務信息進行了及時、規範地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取得了新進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豐富,貼近民生,服務民眾,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截至2012年12月31日,在縣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上累計發布信息615條,2012年新增245條。 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情況
為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 我局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國土局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履行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職責。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況
在貫徹落實《條例》的過程中,現國土局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出台了《永豐縣國土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永豐縣國土局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永豐縣國土局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永豐縣國土局信息公開指南》等涉及政府信息發布協調、保密審查、責任追究和依申請公開等多項制度。同時進一步規範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確分工,細化責任,確保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信息公開申請及時辦理反饋。
(三)制定和落實相關配套措施情況
2012年,以縣政府入口網站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加大了網上公開力度。同時,進一步豐富了公開形式,完善了局政務公開欄。在工作執行上,我局能認真落實縣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各項部署,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開辦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
2012年,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力度,積極參加市國土局、縣政府信息中心舉辦的培訓班,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負責信息公開的工作人員努力學習《條例》、相關工作部署及規範,以及政府信息界定、保密、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及政策諮詢等內容。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截至2012年12月31日,在縣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上累計發布信息615條,2012年全年新增245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以工作動態、法規檔案和概況信息等三大類信息為主,人事信息、國土執法監察、礦產權開採、土地拍賣、地質災害防治等方面信息進一步補充增加。
(三)信息公開形式。從主動公開的形式看,縣政府網站起到了第一平台和主渠道作用。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在政府網站開通了依申請公開入口, 無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012年未收到依申請公開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2年我局沒有收取政府信息公開費用和減免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2年沒有出現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較好成效,仍然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務信息公開內容還有待進一步拓展;二是公開內容的規範性有待進一步加強;三是公開內容實用信息不多,有待進一步貼近民生、服務民眾,方便民眾查詢,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具體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政府信息公開是一項牽涉國土資源管理方方面面的具體工作,是政策性、技術性、可操作性都很強的、嚴謹的系統工程。針對存在的問題,2013年我局將加大工作力度,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紮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信息公開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強化思想認識。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縣有關檔案的學習,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意識,準確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該公開的及時公開,不該公開的要做好保密工作。二是強化責任落實。及時有效地收集、報送信息,充實信息來源,豐富信息內容,確保應公開信息全部及時、準確地得以公開,不斷增強信息量並提高時效性,增強公開效果。三是強化信息內容。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開力度,不斷拓展和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程式,規範本局政府信息公開行為,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四是強化公開平台。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載體建設,力求信息內容“豐富實用”,公開平台“形式多樣”。在以政府信息公開為第一平台的同時,按照便民、實用、有效的原則,進一步抓好信息公開載體建設,發揮電視、報刊、公開欄、宣傳長廊、宣傳橫幅、電子顯示屏等載體在信息公開中的重要作用,及時、準確地發布各類國土政務信息,增強政務信息發布的針對性和權威性,提升政務工作的透明度,切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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