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農機局

二、單位職能永州市農機局擔負著全市農機化的規劃、組織、管理、服務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農機方面的法規、政策,研究制定我市農機化發展戰略規劃,擬定我市農機管理有關具體規定和制度;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及實施農機化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政策法規調研、重要檔案起草;負責農機執法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負責《永州農機》的編髮工作;承擔局機關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宣傳、保密、收發、信訪、檔案、綜合治理和行政後勤工作。 三、財務室工作職責:負責重大農業機械化科技攻關和科技興農項目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管理;歸口管理局內各項資金;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內審工作,監督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農業機械化各類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接待工作;負責監理證件的發放工作。

永州市農機局為市人民政府正處級直屬事業單位,位於永州市冷水灘區梅灣路218號(老市水利局院內)。現有幹部職工40名(其中在職22名);局機關設5個職能科室,即辦公室、科教質量科、基層管理科、政工科、農機安全監理科(對外稱永州市農機安全監理所);局直二級機構三個:市農業機械化學校,市農機研究所,市農機公司。
二、單位職能
永州市農機局擔負著全市農機化的規劃、組織、管理、服務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農機方面的法規、政策,研究制定我市農機化發展戰略規劃,擬定我市農機管理有關具體規定和制度;
2、負責全市農業機械的生產試製和經營活動,引進推廣先進的農機化新機具、新技術,組織農機化項目的論證、立項和實施;
3、負責各種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工作;
4、負責對農機使用人員及農機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教育工作;
5、指導全市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6、運用政策引導、信息服務、經濟調節等巨觀手段,促進全市農機事業的健康發展。
一、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及實施農機化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政策法規調研、重要檔案起草;負責農機執法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負責《永州農機》的編髮工作;承擔局機關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宣傳、保密、收發、信訪、檔案、綜合治理和行政後勤工作。
二、農機安全監理科
工作職責:主要負責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撿驗,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考試考核,農業機械安全作業規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與監督承擔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和牌證管理,承辦農業機械的牌證製作審核及核發工作,承擔農業機械事故統計分析,提出防範措施,負責協調處重大以上農業機械安全事故的協調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隊伍建設;組織和指導農機安全監理信息化建設;負責《永州農機》的信息收集工作。
三、財務室
工作職責:負責重大農業機械化科技攻關和科技興農項
目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管理;歸口管理局內各項資金;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內審工作,監督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農業機械化各類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接待工作;負責監理證件的發放工作。
四、科教質量科
工作職責: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化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科教、外經項目和農業產業化、農業綜合開展、農業生態環境建設以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中的農業機械化項目;組織農機化重大科研和推廣項目的遴選工作;管理農機化科技成果;承辦農業機械推廣許可證核發和農機技術檢測、排污監督工作;指導農業機械產品質量監督與標準化體系的建設;指導農機化行業教育培訓和職業技能開發;負責農機科技示範園建設以及《永州農機》的信息收集工作。
五、基層管理科
工作職責:指導農業機械套用管理和服務工作,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擬定農業機械基層服務組織和服務規範;指導協調農業機械生產、供銷、維修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並依法監督;負責農機維修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負責組織農業機械投入抗災救災工作;管理農業機械抗災救災油料補償;組織開展農業機械跨區域作業;負責農機普查、農機社會化服務、農機大戶和農機科技示範園建設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協調統一全市農機售後服務管理工作。
六、政工科
工作職責:按照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勞動與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組織政治理論學習、工作人員考核、職稱評定、離退休人員管理和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等有關工作;負責黨務、計畫生育、工會、青年、婦女以及精神文明建設。
七、監察室
工作職責:負責貫徹國家、省、市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
反腐敗鬥爭的部署和要求,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各項任務的落實工作。負責全市農機系統行政監察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領導幹部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教育廣大黨員及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