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區規劃局

永川區規劃局

永川區規劃局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訂本區城鄉規劃、測繪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管理辦法。

職能職責

(一)負責本區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全區城鄉規劃的編制、修改、評審、審查、審批和呈報。負責城市規劃區、鎮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出具用地規劃條件、建設工程選址、設計方案審查、放線驗線、基礎竣工核實、工程竣工核實;核發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函、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負責村規劃區的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和農村居民點建設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確定規劃設計要求,核發鄉村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主管全區測繪工作。負責組織編制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制訂基礎測繪應急保障預案;參與編制基礎測繪年度計畫;負責本區地圖和各類專業地圖的審批和監製;依照《重慶市測繪管理條例》規定,負責測繪標誌、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的管理;負責全區城鄉規劃檔案和測繪成果管理;負責全區地理信息和各類城鄉規劃資料庫的建設和管理。

(四)負責全區規劃和測繪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計畫、管理和規範規劃設計及測繪市場;負責城鄉規劃設計、測繪單位資質初審、驗證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和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負責對進入本區城鄉規劃、測繪市場的單位註冊登記;負責組織本區規劃、測繪人員業務培訓;負責城市註冊規劃師執業制度管理。

(五)負責全區規劃監察執法工作。

(六)參與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重要專業規劃的編制;參與全區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建設計畫的制定;參與重要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審查。

(七)負責開展空間發展戰略、城市設計、城鄉風貌等規劃研究工作;承擔全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街區保護規劃管理工作。

(八)承擔實施城鄉規劃、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規範規劃和測繪市場秩序等工作責任。

(九)承擔區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一)局黨組書記、局長張 靜

(二)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唐毅

(三)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徐智

(四)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馮五一

內設機構

職能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局機關文秘、重要會務、政務信息、學習、文書、檔案、機要、保密、財會、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工作;負責目標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機關內務管理,督查督辦各科室、下屬單位工作。

(二)黨建辦:

統籌做好本單位宣傳、統戰、群團等工作;負責黨建工作的調研、指導、監督、檢查;做好黨員發展、管理、考核、統計和黨費收繳等工作;了解和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搞好黨員思想政治教育;加強黨建工作宣傳,收集模範事跡,樹立先進典型,開展評比表彰,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牽頭做好黨內各種會議的籌備、召開、總結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好“創先爭優”等黨內各項重要活動。

(三)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局機關、下屬單位及其幹部、職工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命令及廉政情況;協助局黨組、行政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查處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科級以下(含科級)黨員、幹部和職工的違紀案件,協助、配合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重大違法違紀案件;負責受理對局機關組織、下屬單位和黨員、幹部、職工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幹部和職工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本局系統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對幹部、職工進行有關法規、政紀、黨紀的宣傳教育,搞好調查研究和信息綜合反饋;負責對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執行進行監督和檢查;組織落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紀檢工作和行政監察的指示決定。

(四)用地規劃管理科:

負責港橋工業園區)各項建設工程(含城市雕塑、市政管線等)及規劃區外的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負責審核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包括中心城區,中山路、勝利路、南大街、衛星湖、大安、茶山竹海街道辦事處規劃區,朱沱鎮規劃區港橋工業園區)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建設工程選址意見通知書及其附屬檔案、附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批准檔案;負責組織編制、評審、審查、報批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包括中心城區,,港橋工業園區)各類城鄉規劃;參與重大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會審和可行性研究,參與城市發展方向、建設時序、重大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五)建築規劃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包括中心城區,各項建設工程(含城市雕塑、市政管線等)及規劃區外的重大建設工程的規劃方案、施工圖有關規劃部分內容設計、建築外裝飾設計審查;負責審核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包括中心城區,參與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建設工程實施的跟蹤管理;參與各類規劃審查、重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違法建設查處;受理規划行政許可申請,核發規划行政審批文書、證書;負責規劃綜合費收繳工作。

(六)測繪管理科:

負責組織編制基礎測繪規劃,擬訂基礎測繪年度計畫;負責測制、更新本地區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圖,並建立相應尺度的地理信息系統資料庫。負責本區域內的六平方公里以下規模的大比例尺地形圖成果驗收工作;負責本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測繪單位的資質管理和行業管理;負責本區域內的測繪成果管理,包括測繪成果的匯交管理、質量監督管理及涉密測繪成果提供使用、地理信息的公共服務工作;負責城鎮規劃區地下管線的普查資料收集及更新工作;負責制定基礎測繪應急保障預案,組織開展基礎測繪應急保障培訓及演練;負責本區地圖和專題地圖的審核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工程檔案管理、統計及測繪資料管理工作,負責規劃編製成果及圖片資料成果的集中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包括中心城區、中山路、勝利路、南大街、衛星湖、大安、茶山竹海街道辦事處規劃區、朱沱規劃區、港橋工業園區)建設工程驗線。參與建築工程基礎竣工規劃核實,負責組織城鎮規劃區內的建築工程的竣工規劃核實;參與重大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會審和可行性研究,參與城市發展方向、建設時序、重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負責勘察測繪質量監督審查費收繳工作。

(七)村鎮規劃管理科:

負責建制鎮規劃區(朱沱鎮除外,含陳食街道辦事處)範圍內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各類建築工程及市政工程規劃選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屬檔案、附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核工作;負責建制鎮規劃區(朱沱鎮除外,含陳食街道辦事處)各項建築工程的規劃方案、施工圖有關規劃部分內容設計審查、建築工程驗線,參與建築工程基礎竣工核實、規劃竣工核實、實施跟蹤管理,參與各類規劃審查和建制鎮規劃區範圍內違法建設查處;負責建制鎮規劃區內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村規劃區內的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和農村集中居民點的建築(市政)施工圖有關規劃部分內容的審查,負責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審核工作;負責建制鎮規劃(朱沱鎮除外,含陳食街道辦事處)、村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建制鎮規劃區範圍內重大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會審和可行性研究,參與城鎮發展方向、建設時序、重大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八)法規科(掛民眾工作科牌子):

負責貫徹執行有關城鄉規劃的政策、法律、法規,草擬全區規划行政執法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意見的徵詢上報,負責法定許可權內的執法解釋工作,組織法規、規章執行情況檢查;負責貫徹黨的民眾工作路線和上級有關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民眾工作和信訪工作的綜合管理,統籌協調;負責制定加強和改進民眾工作、信訪工作的意見和措施;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接待、登記、交辦、複查覆核和督查督辦,承辦上級交辦的來信來訪事項;負責規範行政審批事項,最佳化行政審批流程;負責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全局法制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工作目標、計畫和措施,分解明確工作任務,並組織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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