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擬定民政工作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負責社會團體的登記、管理和監督工作,監督社會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監督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註冊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負責擁軍優屬、優待撫恤、烈士褒揚,實施優撫對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優待撫恤辦法,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士官)和軍隊復員人員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地(含武警)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士官)、無軍藉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六)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活動。
(七)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社會救濟工作,指導農村五保戶供養和敬老院建設。
(八)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鄉鎮政務公開工作及村務公開工作。
(九)主管社區建設工作,負責社區工作及社區建設方針政策的貫徹與實施。
(十)主管婚姻登記管理和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主管地名管理和行政區劃工作;負責全縣村以上行政建制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行政區域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村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及其他名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
(十二)負責勘界工作,承辦邊界爭議調處事務及邊界管理。
(十三)負責社會福利工作,推動社會福利事業社會化;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殯葬改革工作。
(十五)主管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工作。
(十六)負責社會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管理縣級福利資金,監督指導全縣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
(十七)負責全縣民政事業的計畫、財務、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民政事業費和各種資金的籌集使用與管理。
(十八)承擔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九)建立和實施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制度。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督查督辦、安全保密、宣傳、統計、財務、信息、辦公自動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目標管理、綜合性文稿起草、機構編制、人事等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工作。
優撫安置股
承辦擁軍優屬和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承辦相關人員的傷殘評定上報工作;承辦審核報批和褒揚革命烈士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建設及管理工作;承辦全縣重點烈士紀念物的審報和全國重點烈士紀念物的推薦工作;擬定全縣退役士兵、軍休人員安置政策及計畫;承擔全縣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全縣退役士兵培訓和就業服務工作;指導退役軍人人才開發使用工作;指導落實軍休人員待遇;承擔縣退伍軍人安置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救災股
擬定救災工作計畫;組織協調救災、救助、救濟工作;核查、評估會商和統一發布災情信息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的管理、監督使用工作;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和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指導全縣救災物資儲備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救災捐贈,承辦縣級救災款物的接受、管理工作;擬定減災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災減災工作;承擔縣減災委的日常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
擬定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的有關政策和指導方案,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幹部培訓工作;指導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和重要村務票決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
區劃地名股
擬定全縣行政區劃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承辦鄉(鎮)及村(居)民委員會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隸屬關係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縣、鄉(鎮)人民政府駐地遷移、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承辦全縣地名命名、更名、廢名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國家標準地名標誌的設定工作;負責縣內行政區劃與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審定工作,推進並監督標準化地名的使用工作。
社會福利股和慈善事業促進股
擬定全縣保障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社會福利政策;擬定縣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協助上級做好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管理縣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擔資助項目評審工作;指導全縣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福利機構審核、報批、監督和管理;貫徹執行社會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並督促落實;擬定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措施;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社會事務股
擬定全縣殯葬管理、婚姻登記、兒童收養的有關政策和實施方案;負責全縣殯葬改革工作、殯儀服務設施建設和經營性公墓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殯葬事業單位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開展生活無著落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指導救助管理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收養登記工作,承辦涉外收養登記相關事項。
民間組織管理股
擬定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方案;承擔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承擔一年一度的年檢工作,指導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依法開展活動;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縣內活動及縣內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開展的涉外活動實行報告和備案管理。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帶領小組
負責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及各類會議和活動;負責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鄉(鎮)的聯繫、協調工作;擬定雙擁工作方案;研究協調軍政軍民關係中的重要問題;搞好調查研究及典型經驗推廣工作;組織協調全縣雙擁宣傳;指導有關部門和各鄉鎮開展雙擁業務工作;編印雙擁工作簡報。
勘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本縣與周邊地區邊界界線勘定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界樁維護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縣內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縣內邊界爭議調處和縣與周邊地區邊界爭議調處等工作。
社會福利院
負責收養“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撫養人或贍養人)老年人、孤殘兒童,為他們提供養護、醫療、康復服務,維護其合法權益;承擔對外服務開展自費收養、半托、全托養、寄養等工作。
水城縣救災基金管理所
負責對全縣救災扶貧基金的籌集使用進行指導、管理;研究、制定救災扶貧基金管理制度;管理縣級救災扶貧基金;對全縣救災扶貧經濟實體進行管理、指導,並提供技術、信息服務等工作。
救助管理站
負責全縣流浪乞討人員臨時性社會救助、管理、教育、收容、遣送等工作。
領導介紹
楊 彬職 務:局黨組書記
楊彬,男,苗族,1971出生,貴州水城人。中共貴州省委黨校行政及文秘專業函授大專畢業。現任縣民政局黨組書記。主持縣民政局全面工作。
王天喜
職 位: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天喜,1960年生,男, 漢族,貴州畢節人。貴州省委黨校法律專業(函授本科)畢業。現任縣民政局副局長。分管工作:分管優撫安置股、榮軍院、社會救助局和救助站。
王達智
職 位: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達智,1963年生,男,布依族,貴州水城人,貴州省委黨校法律專業<函授大專>畢業。現任縣民政局副局長。分管工作:分管辦公室、救災股、救災基金管理所。
王彥勇
職 位: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彥勇, 1968年生,男, 漢族,貴州水城人。 貴州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函授大專>畢業。現任縣民政局副局長。分管工作:分管殯葬執法大隊、婚姻登記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股、社會事務股、社會福利院。
樊煥春
職 位:局黨組成員、縣老齡辦副主任。
樊煥春,1977年生,女,漢族,貴州水城人。貴州省委黨校法律專業畢業。現任縣老齡辦副主任。分管工作:分管老齡辦綜合股、基層政權股和工、青、婦工作。
陳明紅
職 位:局黨組成員、縣雙擁辦主任。
陳明紅, 1974年生,男, 漢族, 貴州水城人。貴州省水城縣黨校黨政管理專業〈函授本科〉畢業。現任縣雙擁辦主任。分管工作:縣雙擁辦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