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間群測群防預測地震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相關政策,制定本
辦法。
第一條、捐款的接收
1. 為方便捐款人,民間群測群防預測地震捐款款項管理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委託李
伯淳先生開設專用帳戶,接收社會各界人士及機構對民間群測群防地震資金的捐贈。李伯淳先生並無
權擅自使用該資金。
2. 上述專用帳戶所接收的捐款,由監督委員會監督使用。
3. 監督委員會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妥善管理各界捐
贈的資金和物品,並定期向社會各界及捐助人匯報捐款的接收情況。
第二條、捐款的管理、監督
1. 捐款資金的管理、監督工作由監督委員會負責。
2. 監督委員會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社會捐款,專款專用,並接受相關部門及捐助人的查詢、審查。
3. 捐款資金的收支情況實行定期匯總,將在網上公布,並接受社會的監督。
第三條、捐款的使用
1. 捐款資金的使用原則:充分尊重捐贈人的意願,同意按捐贈人的願望,捐給指定人或指定的特別
範圍;沒有指定意願的捐贈由監督委員會指定使用。
2. 捐款資金的使用範圍:在中國大陸建設具有特色預測地震功能的民間台網、地震專家研究經費、
地震預測技術地培訓,辦公通訊。
3. 捐款資金只能專項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4. 監督委員會負責捐款資金的管理,每項支出必須經監督委員會全體討論決定,經多數監督管理人
同意後方可使用,並負責監督資金使用的效果。
5. 捐款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政策法規,對違反資金使用規定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
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四條、監督委員會組成人員
陳一文 國際天災研究會國際交流總顧問
汪成民 中國地震預測諮詢委員會常務副主任
李有才 四川省地震局高級工程師
鄒劍鋒 國際天災研究會法律顧問
朱高山 國際天災研究會副秘書長
群防組專家 徐淑彬、農民、李傳芳、隨風、楊智敏、橙橙等
國際天災研究會
20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