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劉得寬,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1960),日本國立東北大學法學碩士(1965),法學博士(1968)(日本文部省獎學金)。美國維琴尼大學訪問教授(1971-72),德國杜賓根大學研究(1976-77,79),日本國立東北大學訪問教授(日本交通協會邀聘,1980),德國柏林鴻博大學交換教授(1997,2000)。曾任:政大、台大、文化、輔大、東吳、東海、警官學校教授。現任:日本東海大學法學部專任教授。主授:民法總則、民法物權、比較民法、民法專題、土地法、法學緒論、德國法。主著:民法總則(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分期付款買賣(正中實用法律講座之一),民法諸問題與新展望(獲1979年嘉新優良著作獎),民法親屬繼承實例研究(五南圖書出版公司),抵押權不可侵性(博士論文),法學入門(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內容簡介
法學乃社會科學之一種,而民法又為法學之基石;故欲鑽研法學,必先厚植此一基石。近數年來,台灣有關啟蒙性之民法教科書所在多有,但對個別問題再作深入探討者,則仍付諸闕如。筆者不揣翦陋,因將最近數年來個人發表於法學雜誌上之民法研究心得(其中泰半為近一年來之新著)。加以選擇整理,彙編成冊,以供學界同仁、學長、暨大學法律系高年級同學作為參考。
故除基礎理論體系之討論外,尚參照歐美日等先進國家之新動態,展望民法之新趨勢。
目錄
於中國大陸再版序
林序
自序
1、分期付款買賣之法律上效力——所有權保留買賣為中心
2、建築物區分所有者之空間所有權——公寓大廈各戶之所有權形態
3、土地所有權理論之新展開
4、民法之理論體系與其展開
5、委建契約與房屋所有權之歸屬(判決評釋)
6、預售房屋之買賣人與合建地主間之法律關係(判決評釋)
7、房屋基地之租賃與地上權(裁定評釋)
8、就西德親屬法之修改展望婚姻法及收養法之新趨向——男女同權、破綻主義、淨益共同、完全收養、養子福祉
9、西德之消費者保護立法-以最近之民事立法及判例為中心
10、汽車事故民事賠償責任之探討-以日本之判例學說為中心
11、汽車事故之民事過失與刑事過失
12、就“試管嬰兒”探討“人工授精”之法律問題
13、民法上對於交易安全(善意無過失者)之保護
14、票據行為與表見代理
15、論著作人格權
16、日耳曼法上之占有-Gewere
17、論占有訴權制度
18、占有改定與即時取得
19、擔保物權之物權性與債權性
20、抵押權之附從性與特定性
21、論抵押權之物上代位性
22、美國法上的“Mortgage(不動產抵押)”制度——附美國一般抵押購屋買賣
23、德國之住居權——物權汁之住居所有權及債權法上之承租人保護
24、德國民法上的若干新觀念(介紹)——事實上契約關係、締約締結之際的過失、危險責任
25、法人之本質與其能力
26、訟無權利能力之社團
27、對物權行為的“獨立性”與“無因性”之探討
28、抗辯權之永久性-抗辯權不應罹於時效
29、賴扎(Ludwing Raiser)“物權期待”之研究
30、抵銷在擔保上之機能(日本判例介紹及評釋)
31、大陸法與英美法-現行民法系屬於大陸法系
32、“最高法院”特殊判例三則評釋——鄰地通行權、最高額抵押、商品製造人之賠償責任
33、(附錄)法與正義
事項索引
西方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