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書(二審發回重審用)

(××××)×民終字第××號 審判員××× 審判員×××

法院訴訟文書樣式54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
 
(××××)×民終字第××號
抗訴人(原審××)……(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抗訴人(原審××)……(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二審維持原判或者改
判用的民事判決書樣式相同。) 
抗訴人×××因……(寫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
×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抗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或不
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寫明到庭的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等)到庭參加訴訟。
(未開庭的,寫“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
本院認為,……(概括寫明發回重審的理由。如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事實不
清,證據不足,或者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等)。依照……(寫明裁
定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裁定如下:
一、撤銷××××人民法院(××××)×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
二、發回××××人民法院重審。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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