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缺人民幣的兌換

2、殘缺人民幣的兌換標準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殘缺人民幣兌換辦法》中規定,凡殘缺人民幣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持幣向銀行營業部門全額兌換:(1)票面殘缺部分不超過五分之一,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線者。 (2)票面污損、熏焦、水濕、油浸、變色、但能辨別真假,票面完整或殘缺不超過五分之一,票面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線者。 (3)凡殘缺人民幣屬於下列情況者,可半額兌換:票面殘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線者,應持幣向銀行營業部門照原面額的半數兌換,但不得流通使用。

1、什麼是損傷、殘缺人民幣
損傷人民幣是指人民幣在流通中因自然磨損或保管不善或其它原
因引起的損壞了其票面完整性的票幣。

殘缺人民幣是指有的人民幣由於某種原因明顯缺少了一部分
的票幣,稱之為殘缺人民幣。

2、殘缺人民幣的兌換標準
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殘缺人民幣兌換辦法》中規定,凡殘缺人
民幣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持幣向銀行營業部門全額兌換:
(1)票面殘缺部分不超過五分之一,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
照原樣連線者。
(2)票面污損、熏焦、水濕、油浸、變色、但能辨別真假,票
面完整或殘缺不超過五分之一,票面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
原樣連線者。
(3)凡殘缺人民幣屬於下列情況者,可半額兌換:
票面殘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
原樣連線者,應持幣向銀行營業部門照原面額的半數兌換,但不
得流通使用。
(4)凡殘缺人民幣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兌換:
① 票面殘缺二分之一以上者;
② 票面污損、熏焦、水濕、變色不能辨別真假者;
③ 故意挖補、塗改、剪貼、拼湊、揭去一面者。
不予兌換的殘缺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收回銷毀,不得流通使用。
及時回收市場流通中的損傷人民幣,保持人民幣的整潔,維
護國家貨幣的信譽,需要企事業單位、廣大民眾、銀行等各方面
的配合,不論是單位還是個人,如果留有不宜流通的損傷人民幣,
不要再次使用或對外找付,應挑揀、粘補整理好,隨時送存銀行
或辦理兌換。
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
1996年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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