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江夏區審計局

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和審計工作方針、政策,組織全市範圍內的重點行業、重點單位及重點資金的審計和與國家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的專項審計,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事項的審計監督。溝通審計信息,向政府報告審計情況,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或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辦公地址

武漢市江夏區審計局地址武漢市江夏區紙坊街道北華街38號.

領導班子

王文燦

職務:局長

負責局全面工作、主管財務、人事工作。

傅 俊

職務:副書記 副局長(正處)

負責局黨群、組織、紀檢(監察、廉政建設、行政投訴、治庸問責)、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政法(信訪、社會綜合治理、普法、法治)、統戰工作,分管人事工作,分管行政事業與社會保障審計科。

吳為學

職務:副局長

負責省廳、市局、區政府三級績效目標管理和局內績效考核,負責局審計風險防控和農村駐點工作。分管農業和資源環保審計科。

朱德華

職務:總審計師

負責全局審計業務(審計項目計畫、全局業務質量、審計整改、內部審計協調與指導工作、依法行政、審計項目評優、審計工作創新)、審計信息化建設、人大、政協定提案及聯絡工作。分管財政金融審計科。

陳 倩

職務:副局長

負責區經濟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綜合、信息宣傳(信息報導材料審核及協調工作)、愛國衛生、檔案(保密)、後勤保障(食堂、政府採購)、婦聯、計畫生育。分管經濟責任與經貿審計科和機關辦公室,協助局長分管財務。

熊 濤

職務:副局長

負責區重點(重大)建設工程和政府投資審計綜合協調,分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

梅 瓊

職務:副調研員

負責項目審理覆核工作,分管老年工作、工會。協助傅俊管人事(編制目標、區管幹部考核、公務員年報、事業人員年報、年審、人員調資、人事檔案管理等)。

職能介紹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本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財政決算。

2.區直各部門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以及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

3.區屬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和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4.區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或者占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對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國有企業、接受財政補貼較多的國有企業,以及區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國有企業的定期審計。

5.政府部門管理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區屬國有資產投資重點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7.區人民政府機構、區屬企業、事業單位接受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8.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由本級審計機關進行的審計。

(三)向區人民政府提交區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四)組織實施對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組織實施對處級及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

(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區人民政府規定,對區屬國有企業和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其他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

(七)負責有關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八)指導全區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全區審計專業培訓。

(九)組織實施對社會審計組織的執業質量監督;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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