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其內設機構4個,級別為正科級。
1.綜合科
機構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稽查工作;負責擬定本單位年度稅務稽查工作計畫及培訓計畫;負責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的舉報受理、轉辦;負責稽查軟體系統的套用和管理;負責組織安排稽查案件的複查工作;負責組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重大案件的上報和稽查統計報表。
2.案件審理科
機構職責:負責對稽查實施環節提請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組織第七稅務所至第十稅務所查處的稅務稽查案件聽證及要求申請複議案件的前期準備工作;負責對移送的稅務違法案件的前期準備工作;負責匯集整理稽查各環節形成的各種資料,立卷歸檔,並按規定保管;負責總結分析偷、騙稅案件的規律和手段,撰寫典型案例及分析報告。
3.檢查一科
機構職責:負責對選定的稽查對象實施專案稽查或專項稽查;負責查補稅款、罰款、滯納金的催繳入庫工作;負責稽查後的告知和各種證明材料補充工作。
4.檢查二科
機構職責:負責對選定的稽查對象實施專案稽查或專項稽查;負責查補稅款、罰款、滯納金的催繳入庫工作;負責稽查後的告知和各種證明材料補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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