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區公安局

主要職責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依法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區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六)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場所;
(七)負責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八)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九)依法負責收容教養和勞動教養的有關工作;
(十)負責分局下屬部門的公安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實施全區公安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對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訓以及公安宣傳,按許可權管理幹部和警銜,開展警務督察工作,查處本市公安隊伍的違法違紀案件;
(十二)承辦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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