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縣地方稅務局

3、中山分局:負責中山鎮、下壩鄉、民主鄉三個鎮鄉的地方稅費管轄。 4、十方分局:負責十方鎮、武東鄉、象洞鄉三個鎮鄉的地方稅費管轄。 8、東留稅務所:與城區分局合署辦公,只保留機構。

機構概況

武平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內設10個職能科室、1個直屬機構、下轄6個基層分局,主要負責全縣2000餘戶納稅戶的地方稅收管征、社保“兩費”及其它規費的征繳工作。
武平縣地稅局成立以來,在省、市局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大力弘揚“忠誠、敬業、守法、廉潔、創新”為主要內容的稅務精神,圍繞服務發展,加強幹部隊伍、基層規範化建設,推進科學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強化稅收管征,地稅收入保持了持續、快速、穩定的增長,為武平閩粵贛邊生態型經濟強縣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財力保障。“十一五”期間,依託信息管稅,強化稅源征管,最佳化納稅服務,堅持依法治稅,稅費征管範圍不斷擴大,實現“十一五”翻兩番目標。縣局先後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六、七、八、九、十屆文明單位,獲得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狀”等各項榮譽。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連續12年保持全縣被評議單位第一名,黨建工作連續二年被縣委評為“黨建目標管理考評”一等獎,湧現出福建省“模範職工小家”、“福建省熱心支持工會財會工作黨政領導”、“第八屆福建省職業道德先進單位”、第六屆“福建青年五四獎章”、龍巖市“勞動模範”獲得者等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完成全局工作總結、計畫以及其它綜合性文稿;審核以局名義發出的行政性檔案;負責全縣地稅工作會議的籌備及組織工作;負責局務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的組織安排和記錄,編寫會議紀要;負責收集、編報、印發稅收信息以及對各單位信息工作的考評,開展稅收宣傳及調研等工作;負責公文收發、列印和檔案傳閱、清退、保管,管好機關印章,做好檔案工作;負責全局固定資產的購置、分配和管理。負責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管理機關後勤行政事務,抓好安全保衛、保密工作。負責協調各科室工作和督辦督查反饋工作;完成局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2、監察室(效能辦):監督檢查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遵守黨規國法政紀和執行財政、稅收政策、制度、規定的情況,審理違法違紀案件並提出處理意見;受理對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地稅機咩及其工作人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開展對地稅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開展反腐敗鬥爭和廉政勤政建設;建立廉政監督網路,組織開展行風整頓和行風評議工作;積極開展黨風效能建設;接受並執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本局領導交辦的有關監察工作任務。
3、人事教育科:負責全縣地稅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管理工作以及幹部檔案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及時辦理幹部職工的任免、退休和辭職、辭退等報批工作以及人員調配、交流、考核和獎懲事項;做好新錄用人員和轉業幹部的接收;負責本局工資基金的申報管理,及時辦理幹部職工調資、晉級、定級、轉正等手續及調動人員的工資轉移;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掌握稅乾思想動態,不斷提高幹部的政治思想素質;牽頭搞好全局崗位責任制的制定、考核、考勤和評比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地稅系統文明創建活動,努力提高文明創建水平,總結推廣文明創建經驗;制定幹部培訓教育計畫,組織開展崗位培訓和各種文化與業務學習,做好學歷教育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工作,組織本系統老幹部開展活動,落實好老幹部“兩項待遇”,辦理死亡幹部遺屬撫恤事項;承辦黨支部黨務工作,協助工、青、婦工作,組織開展各項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及時辦理領導交辦的務項工作。
4、計畫財務科:負責編制、分配和落實全縣務項稅收收入計畫,檢查、督促、分析收入計畫執行情況,開展經濟稅源的調查研究和分析預測,掌握稅源變化情況;貫徹實施稅收會計工作制度和國庫條例及實施細則,準確及時編制報送各類稅收會統報表,整理、彙編、積累全縣稅收會統資料。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經費的預、決算編制、分配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基建計畫報審,工程質量檢查監督、竣工驗收和管理以及工程竣工決算內審工作;負責稅收票證領發、管理和全縣地稅系統的服裝、電腦、通訊等裝備的計畫購置、分配、管理;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稅政管理科: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稅收和各項費金政策的管理,正確貫徹執行稅、金、費政策,制定規範化、制度化稅法執行管理辦法和單項稅種管征辦法;依法做好稅收政策性減免稅的審核、報批管理工作。搞好集體、個私經濟的財務管理,開展集體企業清產核資的資金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按時完成報表的編報。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把握和解決稅法執行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上級提供決策依據,當好領導參謀助手;檢查監督稅、金、費政策的執行,負責政策解答,開展政策宣傳;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6、征管法規科:負責《征管法》的組織實施,結合本縣實際完善有關征管辦法;負責征管改革和征管資料規範化管理工作;負責貫徹實施全國發票管理辦法,完善全縣地稅發票的審批、印製、發售、使用、保管、繳銷等具體實施辦法,做好發票檢查監督與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促產增收工作,制定計畫,反饋信息,做好總結;聯繫、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做好稅收征管工作,建立協稅護稅網路;負責稅務行政複議、聽證以及稅務行政處罰審查工作的受理;負責重大涉稅案件的審理;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信息技術科:負責全局計算機套用和維護工作;指導全局計算機的套用,指導稅收征管軟體的套用;負責全局地稅幹部的計算機培訓工作;做好全局計算機病毒的預防和清除工作;指導各股室和基層單位做好其它套用軟體的套用;制定全局計算機套用的計畫和設備的購置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8、規費徵收管理科:負責全縣地稅系統徵收管理的各項費金(主要是社保兩費)政策的管理,正確貫徹執行費金政策,制定具體費金管征制度;指導基層分局開展社保兩費結算工作,按時完成報表的編報;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把握和解決社保兩費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上級提供決策依據,當好領導參謀助手;檢查監督社保兩費政策的執行、解答、宣傳;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直屬機構

稽查局:內設稽查股、綜合股、審理股三個內設股,負責全縣偷稅案件、稅收舉報案件和其他稅收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

基層分局(稅務所)

1、城區分局:內設管理股、綜合股、徵收股三個內設股,負責平川鎮、城廂鄉、萬安鄉、東留鄉四個鎮鄉的地方稅費管轄。
2、岩前分局:負責岩前鎮、中赤鄉二個鎮鄉的地方稅費管轄。
3、中山分局:負責中山鎮、下壩鄉、民主鄉三個鎮鄉的地方稅費管轄。
4、十方分局:負責十方鎮、武東鄉、象洞鄉三個鎮鄉的地方稅費管轄。
5、中堡分局:負責中堡鎮的地方稅費管轄。
6、桃溪分局:負責桃溪鎮、永平鄉、大禾鄉、湘店鄉四個鎮鄉的地方稅費管轄。
7、萬安稅務所:與城區分局合署辦公,只保留機構。
8、東留稅務所:與城區分局合署辦公,只保留機構。
9、永平稅務所:與桃溪分局合署辦公,只保留機構。
10、武東稅務所:與十方分局合署辦公,只保留機構。
11、下壩稅務所:與中山分局合署辦公,只保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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