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內容
明確指導思想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關係到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牢記民眾利益無小事,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特別在廣大農村市場,農民由於受生產方式、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普遍存在“購買力水平低、文化程度低、識假能力低、維權意識低”的現象,是消費者中的弱勢群體。因此,做好農村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為廣大農村消費者排憂解難,廣泛開展12315工作進村鎮活動,大力推進農村消費者申訴舉報網路建設,是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長期在農村工作的重點。
二、加強組織領導
(一)建立正安縣農村消費者維權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工商暨消協工作的副縣長任領導小組組長,縣工商局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縣消費者協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工商局,分管局長兼辦公室主任。
(二)全縣19個鄉鎮分別建立農村消費者維權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工商暨消協工作的鄉鎮長任領導小組組長,鄉鎮綜治辦主任或司法所長、工商所長任副組長,行政村長、社區主任、消協分會成員單位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工商所所在地鄉鎮辦公室設在工商所,工商所長兼辦公室主任;未住工商所的鄉鎮辦公室設在綜治辦或司法所,綜治辦主任或司法所長兼辦公室主任。
(三)完善鄉鎮消協會分會建設。原未建立消協分會的鄉鎮按照《消費者協會章程》規定新建,名稱為:正安縣消費者協會某某鄉(鎮)分會;按照《章程》規定推選產生分會理事、會長、副會長;鄉鎮長擔任名譽會長,綜治辦主任或司法所長擔任會長,工商所長擔任副會長,鄉鎮其他部門負責人擔任理事。
三、完善12315申訴舉報網路建設
(一)進一步完善在縣工商局設立的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主要負責本轄區的集中受理、分流處置和統一指揮,直接受理處理重大投訴舉報案件,並與縣消費者協會聯手受理調解消費爭議。
(二)全縣19個鄉鎮設立12315申訴舉報站。
名稱:正安縣某某鄉(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站。
(三)鄉鎮12315申訴舉報站組成人員:
1、鄉鎮申訴舉報站,由工商所長任站長;綜治辦主任或司法所長任副站長;
2、鄉鎮申訴舉報站聘請維權聯絡員3-5名。
(四)鄉鎮12315申訴舉報站職責:
1、負責本轄區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情況的熱點分析和綜合上報;負責受理、處理消費者申訴舉報案件。
2、負責本轄區消費者申訴的個人消費糾紛、團體消費糾紛的調解;或與消協分會共同調解消費者申訴。
3、負責向縣12315指揮中心報告工作,移送坑農害農重大案件,或移送本站不能查處的其它重大、疑難案件。
4、負責向縣消費者協會通報工作,移送本站不能調解的重大消費糾紛、團體消費糾紛的申訴。
5、負責具體指導轄區村級消費者維權聯絡站工作。
四、建立村級消費者維權聯絡站
在全縣行政村、社區,建立村級消費者維權聯絡站;縣城重點企業、專業市場、商場、超市、建立消費者維權聯絡站。
(一)村級消費者維權聯絡站名稱:
某某鄉(鎮)某某村(或社區)消費者維權聯絡站;
(二)村級消費者維權聯絡站組成人員:
1、行政村長(或社區主任)任站長;
2、聘請維權聯絡員2-3名。
(三)村級消費者維權聯絡站職責:
1、負責本村(社區)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的受理;
2、負責消費者申訴的調解,並製作調解書;
3、負責調解不成的消費者申訴的移送;
4、負責受理消費者的舉報,並將舉報情況及時向所在鄉鎮12315申訴舉報站報告;
5、負責收集農民消費者申訴的熱點,並報送鄉鎮12315申訴舉報站。
(四)縣城重點企業、專業市場、商場、超市、建立消費者維權聯絡站,參照本方案執行。
五、維權聯絡員的聘請、培訓、管理
(一)維權聯絡員基本條件:有一定法律基礎知識,熱愛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在當地民眾中有較高威信。
(二)維權聯絡員的聘請
1、鄉鎮12315申訴舉報站維權聯絡員,由本站站長、副站長在轄區內,根據民眾推薦,聘請符合基本條件的人員擔任;
2、村級申訴舉報聯絡站維權聯絡員,由本站站長在村內,根據民眾推薦,聘請符合基本條件的人員擔任。
(三)維權聯絡員的培訓
1、培訓內容:學習《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關於處理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科學消費知識,識假辨假常識;受理申訴舉報、調查處理案件、調解消費糾紛的程式和方法、法律文書的製作和送達等必備知識。
2、縣12315指揮中心和縣消費者協會,負責鄉鎮申訴舉報站維權聯絡員(含鄉鎮站長、副站長)的培訓。
負責縣城重點企業、專業市場、商場、超市維權聯絡站維權聯絡員(含站長)的培訓。
3、鄉鎮12315申訴舉報站和鄉鎮消協分會,負責本轄區村級申訴舉報站維權聯絡員(含村級站長)的培訓。
(四)維權聯絡員的管理
1、維權聯絡員是農村消費者維權工作的自願者,是工商機關、消費者協會在農村執法維權工作的助手。維權聯絡員經過培訓合格,具備相應的法律和專業知識,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消費者協會統一發給《維權聯絡員證書》。
2、制訂維權聯絡員管理制度。維權聯絡員務必做到:熱情為民服務,辦事公平公正,依法受理舉報,依法調解糾紛,工作認真負責,對舉報人保密,嚴禁以權謀私,嚴禁徇情枉法。對嚴重違反管理制度的,經查證屬實的,取消其維權員資格。
3、制訂維權聯絡員獎勵制度。維權聯絡員認真履行職責,維權工作有顯著成效者,年度經過考核評比,由鄉鎮申訴舉站報請縣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縣行政管理部門、縣消費者協會給予表彰獎勵。
六、全縣農村消費者申訴舉報網路建設,具體分五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動員(第一階段:10月10日至15日)
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縣工商局、縣消費者協會組織開展宣傳動員,推動全縣農村消費者申訴舉報網路建設。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專刊、宣傳欄、宣傳車進行廣泛宣傳,深入到鄉鎮、村(社區)召開各種會議、舉辦各類培訓班組織學習。通過各種有效形式,在全縣農村廣泛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宣傳12315維權工作進村寨的重大舉措,宣傳科學消費和健康消費知識。在農村普及消費維權知識,提高廣大農民消費維權意識。
(二)建立組織機構(第二階段:10月15日至25日)
1、建立正安縣農村消費者維權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全縣農村消費者申訴舉報網路建設工作。
2、建立鄉鎮農村消費者維權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轄區農村消費者申訴舉報網路建設工作。
3、完善鄉鎮消協分會建設。建立瑞溪、儉坪、格林、碧峰、樂儉、謝壩、市坪、班竹、楊興、桴焉、小雅等11個鄉鎮消協分會。由鄉鎮維權工作領導小組主持,縣工商局、縣消費者協會派員協助組建工作,鄉鎮消協分會建立時,立即授予函牌和印章,正式啟動工作。
4、原已建立消協分會的鳳儀、安場、和溪、土坪、流渡、中觀、新洲、廟塘等8個鄉鎮,召開消協分會理事會,增補綜治辦主任或司法所長為副會長。
(三)完善鄉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站建設(第三階段:10月25日至30日)
1、新建鄉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站。瑞溪、儉坪、格林、碧峰、樂儉、謝壩、市坪、班竹、楊興、桴焉、小雅等11個鄉鎮,按照方案要求的時間,建立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站。在鄉鎮維權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轄區工商所和消協分會組織籌備,縣12315指揮中心、縣消費者協會派員協助組建工作。在鄉鎮申訴舉報站成立大會上,聘任申訴舉報站站長、副站長,授予函牌和印章,聘請維權聯絡員。
2、工商所所在地:鳳儀、安場、和溪、土坪、流渡、中觀、新洲、廟塘等8個鄉鎮,原已建立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站,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規定,可以提前召開會議,增補綜治辦主任或司法所長為申訴舉報站副站長,組織聘請維權聯絡員,縣12315指揮中心派員到會指導。
(四)建立村級消費者維權聯絡站(第四階段:10月30日至11月10日)
1、在鄉鎮維權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鄉鎮申訴舉報站、消協分會和轄區工商所組織籌備,以一個鄉(鎮)為單位,集中建立各村(社區)消費者維權聯絡站。
2、在鄉鎮所在地設會場,召開一天成立大會,各村(社區)議定的聯絡站長、聯絡員出席會議。
3、在成立大會上,正式聘任村(社區)維權聯絡站長,授予函牌和印章,聘請維權聯絡員。
4、在縣城集中建立重點企業、專業市場、商場、超市消費者維權聯絡站,由縣12315指揮中心、縣消費者協會組織籌備。召開一天成立大會,正式聘任維權聯絡站長,授予函牌和印章,聘請維權聯絡員。
(五)人員培訓(第五階段:11月10日至30日)
1、在縣城舉辦第一期培訓班,集中培訓鄉鎮申訴舉報站站長、副站長、鄉鎮維權聯絡員,統一發《維權聯絡員證書》。
2、在鄉鎮舉辦培訓班,以一個鄉(鎮)為單位,集中培訓村(社區)維權聯絡站站長、村(社區)維權聯絡員,統一發《維權聯絡員證書》。
3、在縣城舉辦第二期培訓班,集中培訓重點企業、專業市場、商場、超市消費者維權聯絡站長、維權聯絡員,統一發《維權聯絡員證書》。
七、本《工作方案》,縣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實施。由縣工商局、縣消費者協會負責解釋。
發布時間
二00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