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州總管府

唐初地方軍鎮總管府,高祖武德四年(622年),隋末農民起義軍領袖“吳王”汪華歸唐,封越國公,並授以歙州刺史,以歙州為總管府,使持節總管歙、宣、杭、睦、婺和饒六軍諸軍事。

地方軍鎮

武德七年(624年),改歙州總管府為歙州都督府。貞觀元年(627年),罷都督府,歙州屬江南道。遂改新安郡為歙州。州治歙縣,仍領歙、黟、休寧三縣。

轄境

武德四年(622年),歙州為總管府,使持節總管歙、宣、杭、睦、婺和饒六軍諸軍事。 此時的歙、宣、杭、睦、婺和饒六州包含後來從婺州分出的衢州和從饒州分出的信州及從宣州分出的池州等等,其地域為今安徽省長江以南、浙江杭州、衢州、金華及江西的景德鎮市、上饒市、鷹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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