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隋平,哈佛大學法與心理學博士後,香港城市大學金融法學博士(J.S.D.),現任教於湘潭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導師,湘大資本運作法律實務研究中心執行主任。著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精解》(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公司併購法律實務》(法律出版社)、《外資公司法律實務》,(法律出版社)、《公司上市與新股發行教程》(法律出版社)、《拿別人的錢賺錢》(法律出版社)、《人民幣匯率的衛國戰爭》(法律m版社)、《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法律實務》(法律出版社)、《國際項目融資與銀團貸款》(湘潭大學出版社)、《危機後歐盟銀行監管》(湘潭大學出版社)、《歐盟證券監管》(湘潭大學出版社)、《海外併購交易融資法律與實踐》(法律出版社)、《海外併購:法律操作與稅務籌劃》(法律出版社)、《海外併購盡職調查指引》(法律出版社)、《海外能源投資法律與實踐》(法律出版社),參編法律碩士研究生教材《金融法》(廈門大學出版社),合譯:《國際法:領悟與構建》(法律出版社)。
內容簡介
《歐巴馬新政:美國〈DODD-FRANK法案〉評析》內容簡介:歐巴馬政府主導的《Dodd-Frank》是自20世紀30年“羅斯福新政”之後最全面、最嚴厲的金融改革法案,並將為全球金融監管改革樹立新的標尺。但該法案並沒有形成一套處理導致這次金融危機的影子銀行系統的明確、一致的方案,也沒有以一種系統的方式將其納入監管之下。法案所體現的政治妥協導致了一個相當笨拙的金融監管法律結構,使金融中介機構與金融體系將政治上不可接受的成本強加給社會,為下一次金融危機的爆發埋下了“火種”。
目錄
《Dodd-FraJnk法案》概述
一、《D0dd-Frank法案》出台的背景
二、歐巴馬政府金融改革的基本原則
三、《D0dd-Frank法案》的總體框架
第一章 金融穩定監督
第一節 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
一、概要
二、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
三、委員會的職能
四、對非銀行金融公司的監管
五、提高的審慎標準
六、報告
七、不再是銀行控股公司的公司
八、爭議解決
九、對主要監管機構的建議
十、對金融穩定風險的控制
第二節 金融研究局
一、概述
二、金融研究局的設立
三、目標、權力和義務
四、數據收集和研究中心
第三節 美聯儲的新職能
一、引言
二、對非銀行金融公司的檢查
三、檢查和執法
四、併購監管
五、強化監督與審慎標準
六、財務危機的早期整頓
七、安全港製度
八、槓桿和風險資本要求
九、美國市場對外國企業的準入監管
十、控股公司資本金要求研究
第二章 有序處置制度
一、概述
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被任命為接管人
三、系統性風險的確認
四、有序處置職權
五、接管人的權力和義務
六、請求權與契約
七、管理人員、董事、雇員和代理人
八、過渡金融公司
九、有序處置基金
十、督察長審查和報告
第三章 對存款機構的監督
第一節 新的監管機構
一、概述
二、新的OCC
三、OTS監管規章的效力
四、機構的資金
第二節 過渡規定
一、過渡期間的資金、人員和財產
二、被轉移的財產和資金
三、事務處置
四、實施計畫
第三節 存款保險改革
一、存款保險評估
……
第四章 私人基金監管
第五章 銀行和信用社監管的改革
第六章 櫃檯交易衍生產品監管
第七章 清算與結算監管改革
第八章 投資者保護和證券監管
第九章 其他證券監管改革
第十章 消費者金融保護
第十一章 美聯儲職能的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