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北區水利局

(四)負責全區水資源保護工作。 (九)指導全區農村水利工作。 (十)監督全區水土保持工作。

部門概況:
名稱:欽州市欽北區水利局
局 長:勞宏智
副局長:陳紹貴
副局長:梁文映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地方性的水利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編制本區水利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制訂全區主要江河的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並負責組織和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區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全區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預案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
(三)擬訂全區節約用水規劃和具體措施,指導和監督全區節約用水工作。
(四)負責全區水資源保護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編制、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五)負責全區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處理部門間和鄉(鎮)間的水事糾紛。
(六)歸口編制、審查全區水利水電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標準定額。
(七)組織、指導全區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全區江河、水庫、河口、河堤的治理和開發。
(八)負責全區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的行業管理,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河堤防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九)指導全區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助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田灌溉節水排水、農村飲水安全及村鎮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農村人畜飲水工作。
(十)監督全區水土保持工作。防治水土流失擬訂全區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負責有關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有關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一)負責水能資源及地方農村水電行業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二)開展水利教育工作。組織水利科學研究,負責水利技術推廣;組織水利系統職稱評定、技術工人等級考核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區水利系統的隊伍建設,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三)負責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工作,編制全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或指示燈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四)指導各鎮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的業務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水利局設4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人事教育股)
協助局領導對全局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機關、檔案、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承擔宣傳、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建議提案、機關後勤服務指導工作。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職稱改革,指導全市水利系統幹部培訓工作。
2、計畫財務股
負責編制區本級水利部門預、決算並負責預算的執行;負責對中央、自治區和區本級水利建設資金的監督;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和非稅收入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指導全區水利行業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基建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水利綜合統計工作。
3、水政水資源股(農村水利股)
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擬訂水量分配方案和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資源調度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專項規劃;指導飲用水資源保護、城區供水水源規劃及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
指導全區水利規劃工作,擬訂水利戰略計畫,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負責提出中央、自治區和市及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協調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田灌溉節水排水、農村飲水安全及村鎮供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4、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承擔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事務,履行指揮部授權的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工作的職責。編制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編制各種防禦洪水方案、防洪抗旱調度方案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水旱災害和防汛抗洪搶險、防禦颱風、抗旱情報工作,擬定、監督執行防災減災應急處置措施;負責區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和防汛抗旱經費使用計畫的安排。指導和組織協調全區防汛調度指揮的現代化體系建設和運行。
三、人員編制
區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機關事業編制2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配備。
四、下屬事業單位
(一)欽北區水利水電工程管理站。
(二)欽北區水土保持監督執法站。
(三)欽北區水政水資源站。
(四)欽北區水政監察大隊。
(五)欽北區石梯灌區管理處。
(六)欽北區京塘吉隆灌區管理處。
(七)欽北區水電設備廠。
五、審批項目
1、取水許可證審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七條,國務院《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三條、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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