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行使要守規矩

權力行使要守規矩

“要著力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事務的管理,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公開審批流程,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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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著力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事務的管理,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公開審批流程,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

措施跟進

對微觀事務的管理過多,審批流程繁冗,不僅阻礙市場活力的釋放,而且容易生成權力尋租空間,滋生腐敗。

習近平在中紀委五次全會上要求“防止權力濫用”後不久,2015年3月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就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

“簡政放權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堅決消除尋租空間,剷除腐敗土壤,因為很多腐敗分子的一個共同特徵就是尋租。”今年全國兩會後的總理記者會上,李克強這樣闡釋簡政放權與反腐的關係。

2015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還要求,公布省級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切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今年以來一些省份陸續“曬”出行政權力清單、亮出“權力家底”,接受社會監督。

2015年5月,國務院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方案》明確,要重點抓好8個方面65項任務。

其中包括,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公布清單、鎖定底數,今年取消200項以上。分兩批取消和下放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提高簡政放權的含金量。規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行為,逐項公開審批流程,壓縮並明確審批時限,約束自由裁量權,以標準化促進規範化。

有分析稱,權力失去監督必然導致腐敗。從源頭上治理腐敗,就要通過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加快建立健全一套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和監督機制,要著眼於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也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加強領導幹部監督和管理,形成有效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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