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貫試驗

標貫試驗

標準貫入試驗的簡稱。 標貫試驗是在現場測定砂或粘性土的地基承載力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通過測量規定重量的重錘自某一特定高度自由錘擊地基,貫入深度達某一值時的錘擊數,以評價該處地基土的性質及承載力。通常重錘質量取63.5±0.5kG,落距取76±2cm。標貫試驗是一種勘探與原位試驗相結合的地基勘探方法,可以簡便快捷地得到近似的粘性土地基承載力標準值。

操作過程

①鑽具鑽至試驗土層標高以上約15厘米處,以避免下層土受擾動。

②貫入時,穿心錘落距為76厘米,使其自由下落,將貫入器直打入土層中15厘米。以後每打入土層30厘米的錘擊數,即為實測錘擊數N0。

③提出貫入器,取出貫入器中的土樣進行鑑別描述。如此繼續逐層試驗。當鑽桿長度大於3米時,錘擊數應按下式進行鑽桿長度修正:N63.5=aN,式中N63.5為標準貫入試驗錘擊數,a為 觸探桿長度校正係數,如觸探桿長分別為≤3、6、9、12、15、18、21米時,則a相應分別為1、0.92、0.86、0.81、0.77、0.73、0.70。

測定

根據標準貫入試驗錘擊數測定各類砂的 地基承載力(公斤/平方厘米),一般為:

①當擊數大於30時,密實的 礫砂、 粗砂、中砂(孔隙比均小於0.60)為4公斤/平方厘米;

②當擊數小於或等於30而大於15時,中密的礫砂、 粗砂、中砂(孔隙比均大於0.60而小於0.75)為3公斤/平方厘米,細砂、粉砂(孔隙比均大於0.70而小於0.85)為1.5—2公斤/平方厘米;

③當擊數小於或等於15而大於或等於10時,稍密的 礫砂、 粗砂、中砂(孔隙比均大於0.75而小於0.85)為2,細砂、粉砂(孔隙比均大於0.85而小於0.95)為1—1.5。對於老粘土和一般粘性土的容許承載力,當錘擊數分別為3、5、7、9、11、13、15、17、19、21、23時,則其相應的容許承載力分別為1.2、1.6、2.0、2.4、2.8、3.2、3.6、4.2、5.0、5.8、6.6公斤/平方厘米。

承載力的確定

我國各地區規範給出了按野外鑑別結果、室內物理、力學指標,或現場動力觸探試驗錘擊數查取地基承載力特徵值fak的表格,這些表格是將各地區荷載試驗資料經回歸分析並結合經驗編制的。下表為砂土按標準貫入試驗錘擊數N查取承載力特徵值的表格。

砂土承載力特徵值fak(kPa)

土類 10 15 30 50
中砂、粗砂 180 250 340 500
粉砂、細砂 140 180 250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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